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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报告

2022-09-19 18: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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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1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行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级预算。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奋斗目标,凝聚起推进玉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59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9405万元),完成预算的87.1%,同比增长7.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长。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414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5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1.3%,同比下降15.5%,主要是由于重点行业税收减收。市级主要税源来自以玉柴为主的机械行业,玉柴集团受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性影响,纳税额大幅下降;上级补助收入5608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9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055万元;上年结余75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6万元);调入资金964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50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4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634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4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3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8882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同比增长12.6%;补助下级支出47342万元;上解支出343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974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0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57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24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435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560867万元(其中:玉

东新区26391万元),同比增长87.9%,增长主要是由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自治区将全市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下达到设区市,由市级统一调节使用和管理。其中:返还性收入357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186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734万元),主要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的财力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1063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18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473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6510万元,同比下降36.6%,专项转移支付20832万元,同比下降2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获得一次性和奖励性转移支付较多,2021年无此因素。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11487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的减少,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10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20.5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0.5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经费、防疫物资设备采购、隔离人员费用以及新冠疫苗接种地方配套资金等。当年指标结余10579.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9.49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795.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5万元),同比增长6.8%,主要是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公”经费开支低于正常支出水平,2021年疫情缓解,“三公”经费恢复正常开支。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46.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81万元),同比增长3.12%;公务接待费449.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4万元),同比增长33.3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775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96498万元,完成预算38.8%,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475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41万元。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由于2021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持续低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仅完成预算37%,导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22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532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同比下降43.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257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50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遇冷,土地出让总体偏谨慎,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完成;上级补助收入25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29.4%,主要是2020年市级获得民航发展补助基金,2021年无此项补助;上年结余302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36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06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7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同比下降43.4%。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294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4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2%;补助下级支出21268万元;调出资金947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5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0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115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754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13001万元,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同时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84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5%,主要原因一是人社、税务部门开展扩面征缴大力宣传工作,群众参保缴费意识提高,部分人员补缴以前年度保费,缴费档次提高;二是2020年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导致减收较多,2021年恢复正常征收。其中:保险费收入43377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904万元),财政补贴340682万元(其中:玉东新1892万元),其他收入104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3万元),利息收入107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万元),转移收入2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44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4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93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同比增长9.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自2021年7月起地方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标10元,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市)按8:2比例承担。二是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增加、丧葬补助金支出增加。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084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97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460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5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42422万元,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预测偏高,自治区与地方清算和结算后费用减少。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同比增长12.4%。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8万元,完成预算108.3%;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1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万元;调出资金174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减少192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减少的转移支付金额。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78.5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7.61亿元)。其中:市直142亿元,玉东新区36.5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73.3895亿元(一般债79.6506亿元,专项债93.7389亿元),其中:市直136.9656亿元(一般债54.9066亿元,专项债82.059亿元),玉东新区36.4239亿元(一般债24.744亿元,专项债11.6799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1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28.1622亿元,其中:市直25.82亿元,玉东新区2.3422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9.3022亿元。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19.3亿元(均为专项债);玉东新区0.0022亿元(均为一般债)。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8.86亿元,其中:市直6.52亿元,玉东新区2.34亿元。

2021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9.3022亿元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21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1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1.1403亿元(市直8.2356亿元,玉东新区2.9047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8.86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2.2803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已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1年,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双重困难,我们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财力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现新跃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的支持,全年减税降费13.57亿元,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级配套安排3500万元逐步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现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覆盖。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财政支出。积极争取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9.30亿元,有效支持了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级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56.09亿元,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三保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其中:获得直达资金32.94亿元,支出32.73亿元,进度达99.4%,涉及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多方面,为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提供财力支持;市级收回存量资金3.42亿元,保障了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机关运转、还本付息等支出。支持就业水平稳步提升。市级累计拨付各项就业补助资金59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支出、支持人社等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来实现稳定就业。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工业发展提质增效。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2.4亿元、争取专项债18.8亿元、上级工业振兴资金4.27亿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企业集聚,完善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产业;集中资金办大事,预算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亿元,补齐城区短板项目;安排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支持我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总投资120多亿元的超华高新铜产业基地项目当月签约、当月开工;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1160万元,对新列入规上企业实施奖励,扶持我市工业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获评为自治区工业投资先进市;推动项目建设掀起新热潮。筹措资金5.82亿元支持机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场配套、浦北高速等一批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制定玉林市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挖掘优质付费储备项目,市级累计入库PPP项目10个,总投资439.19亿元。

(三)实施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累计投入支农资金2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571万元,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292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50万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围绕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等重点,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1年龙云灌区工程试验段开工建设。加力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约2.12亿元,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00万元,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财力支持。加力支持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1.97亿元,深入推进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巩固和拓展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南流江、九洲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四)保障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民生保障稳定有力。秉持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理念,市级民生支出达63.9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45%。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级统筹安排资金2915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工作;按规定从医保基金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6.82亿元,用于市级统一采购疫苗,支持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疫苗。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市级教育支出9.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2.05%,有力支持了各学段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排资金2349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资金1419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1元;统筹安排资金32.16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落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亿元,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市级采购预算9.35亿元,实际采购9.1亿元,节约资金2581万元,节约率2.75%。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报废、出租、出借等行为,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梳理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出租土地房屋资产总预估值约28.18亿元,并提出了资产整合方案。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完善项目评审“绿色通道”,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备案有关事项,提高评审效率,市级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30个,送审投资额11.82亿元,审定金额10.84亿元,审减率8.27%。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2021年出台了公共文化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以及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在部分领域初步形成了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级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2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质量效益提高,推动财政增长有速度。一是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协调支持税务部门挖掘高速公路、“两桶油”、房地产、建材物流、电力行业、金融、饲料等行业的税收潜力。强化对中药材、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的税收管控,堵塞征收漏洞。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明确和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程序和征收范围,协调支持非税执收部门及时征缴非税收入。二是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力度。全力配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根据年度收入计划,及时了解收储地块现状、拆迁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加大征地成本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努力争取上级支持。重点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短板弱项方面争取更多资金。督促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投资方向优选一批城市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科教文卫、社会保障、政法等领域项目,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四是树立财源建设意识。注重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建立以政府为主体,财税、发改、工信、商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税护税意识。五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及时审核、拨付资金,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聚焦财政职能,力争支持发展有力度。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围绕玉柴集团、龙潭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园区打造“两湾”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各产业园区引进上下游合作企业入园,努力实现再造“两个玉林工业”,提高制造业对我市经济和税收的贡献比重。二是支持广西“东融”门户型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统筹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和PPP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南玉高铁项目、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浦清高速公路项目等。支持玉林福绵机场的航线培育及运营,提高玉林通往全国主要城市的通达水平。三是支持发展市场主体。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退税资金保障,确保退税所需资金,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四是支持乡村振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相适应。五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继续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稳妥有序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六是强化专项债券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情况,争取在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方面获得更多自治区专项债转贷支持。

(三)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致力民生改善有温度。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二是落实社保政策。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措力度。切实保障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三是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四是支持教育发展。支持加快玉林市第四、第五幼儿园建设,新建(迁建)一中校区、福绵高中新校区,改扩建实验中学、第十五中学、师院附中、十中等项目建设,不断补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校园安全资金保障力度。五是支持生态发展。围绕“生态强”和“城市美”目标,加大南流江专项债券资金申请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南流江、九州江治理,确保两江水质稳定达标。

(四)聚焦财政管理水平提升,推进财税改革有深度。一是支持推进平台公司改革。配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盘活市级国有资产资源,分类制定资产注入方式,支持重组玉林控股集团、玉林农投集团、玉林城建集团、玉林产投集团,提升集团公司投融资能力。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稳妥有序实施“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加快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四是深化其他改革。继续完善“政采云”系统建设,推行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全电子化管理。

(五)聚焦财政资金安全,落实风险防范有硬度。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防止发生次生风险。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肃问责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行为。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统筹”的三级兜底保障机制,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强化库款监测预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三是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持续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降低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巩固经济发展基础,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达到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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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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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1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行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级预算。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奋斗目标,凝聚起推进玉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59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9405万元),完成预算的87.1%,同比增长7.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长。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414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5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1.3%,同比下降15.5%,主要是由于重点行业税收减收。市级主要税源来自以玉柴为主的机械行业,玉柴集团受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性影响,纳税额大幅下降;上级补助收入5608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9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055万元;上年结余75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6万元);调入资金964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50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4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634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4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3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8882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同比增长12.6%;补助下级支出47342万元;上解支出343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974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0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57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24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435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560867万元(其中:玉

    东新区26391万元),同比增长87.9%,增长主要是由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自治区将全市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下达到设区市,由市级统一调节使用和管理。其中:返还性收入357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186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734万元),主要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的财力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1063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18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473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6510万元,同比下降36.6%,专项转移支付20832万元,同比下降2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获得一次性和奖励性转移支付较多,2021年无此因素。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11487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的减少,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10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20.5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0.5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经费、防疫物资设备采购、隔离人员费用以及新冠疫苗接种地方配套资金等。当年指标结余10579.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9.49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795.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5万元),同比增长6.8%,主要是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公”经费开支低于正常支出水平,2021年疫情缓解,“三公”经费恢复正常开支。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46.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81万元),同比增长3.12%;公务接待费449.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4万元),同比增长33.3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775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96498万元,完成预算38.8%,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475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41万元。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由于2021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持续低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仅完成预算37%,导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22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532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同比下降43.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257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50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遇冷,土地出让总体偏谨慎,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完成;上级补助收入25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29.4%,主要是2020年市级获得民航发展补助基金,2021年无此项补助;上年结余302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36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06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7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同比下降43.4%。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294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4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2%;补助下级支出21268万元;调出资金947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5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0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115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754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13001万元,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同时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84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5%,主要原因一是人社、税务部门开展扩面征缴大力宣传工作,群众参保缴费意识提高,部分人员补缴以前年度保费,缴费档次提高;二是2020年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导致减收较多,2021年恢复正常征收。其中:保险费收入43377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904万元),财政补贴340682万元(其中:玉东新1892万元),其他收入104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3万元),利息收入107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万元),转移收入2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44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4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93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同比增长9.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自2021年7月起地方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标10元,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市)按8:2比例承担。二是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增加、丧葬补助金支出增加。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084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97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460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5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42422万元,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预测偏高,自治区与地方清算和结算后费用减少。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同比增长12.4%。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8万元,完成预算108.3%;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1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万元;调出资金174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减少192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减少的转移支付金额。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78.5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7.61亿元)。其中:市直142亿元,玉东新区36.5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73.3895亿元(一般债79.6506亿元,专项债93.7389亿元),其中:市直136.9656亿元(一般债54.9066亿元,专项债82.059亿元),玉东新区36.4239亿元(一般债24.744亿元,专项债11.6799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1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28.1622亿元,其中:市直25.82亿元,玉东新区2.3422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9.3022亿元。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19.3亿元(均为专项债);玉东新区0.0022亿元(均为一般债)。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8.86亿元,其中:市直6.52亿元,玉东新区2.34亿元。

    2021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9.3022亿元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21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1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1.1403亿元(市直8.2356亿元,玉东新区2.9047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8.86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2.2803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已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1年,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双重困难,我们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财力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现新跃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的支持,全年减税降费13.57亿元,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级配套安排3500万元逐步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现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覆盖。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财政支出。积极争取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9.30亿元,有效支持了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级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56.09亿元,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三保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其中:获得直达资金32.94亿元,支出32.73亿元,进度达99.4%,涉及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多方面,为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提供财力支持;市级收回存量资金3.42亿元,保障了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机关运转、还本付息等支出。支持就业水平稳步提升。市级累计拨付各项就业补助资金59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支出、支持人社等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来实现稳定就业。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工业发展提质增效。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2.4亿元、争取专项债18.8亿元、上级工业振兴资金4.27亿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企业集聚,完善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产业;集中资金办大事,预算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亿元,补齐城区短板项目;安排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支持我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总投资120多亿元的超华高新铜产业基地项目当月签约、当月开工;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1160万元,对新列入规上企业实施奖励,扶持我市工业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获评为自治区工业投资先进市;推动项目建设掀起新热潮。筹措资金5.82亿元支持机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场配套、浦北高速等一批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制定玉林市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挖掘优质付费储备项目,市级累计入库PPP项目10个,总投资439.19亿元。

    (三)实施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累计投入支农资金2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571万元,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292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50万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围绕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等重点,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1年龙云灌区工程试验段开工建设。加力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约2.12亿元,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00万元,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财力支持。加力支持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1.97亿元,深入推进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巩固和拓展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南流江、九洲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四)保障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民生保障稳定有力。秉持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理念,市级民生支出达63.9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45%。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级统筹安排资金2915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工作;按规定从医保基金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6.82亿元,用于市级统一采购疫苗,支持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疫苗。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市级教育支出9.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2.05%,有力支持了各学段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排资金2349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资金1419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1元;统筹安排资金32.16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落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亿元,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市级采购预算9.35亿元,实际采购9.1亿元,节约资金2581万元,节约率2.75%。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报废、出租、出借等行为,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梳理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出租土地房屋资产总预估值约28.18亿元,并提出了资产整合方案。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完善项目评审“绿色通道”,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备案有关事项,提高评审效率,市级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30个,送审投资额11.82亿元,审定金额10.84亿元,审减率8.27%。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2021年出台了公共文化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以及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在部分领域初步形成了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级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2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质量效益提高,推动财政增长有速度。一是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协调支持税务部门挖掘高速公路、“两桶油”、房地产、建材物流、电力行业、金融、饲料等行业的税收潜力。强化对中药材、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的税收管控,堵塞征收漏洞。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明确和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程序和征收范围,协调支持非税执收部门及时征缴非税收入。二是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力度。全力配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根据年度收入计划,及时了解收储地块现状、拆迁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加大征地成本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努力争取上级支持。重点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短板弱项方面争取更多资金。督促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投资方向优选一批城市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科教文卫、社会保障、政法等领域项目,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四是树立财源建设意识。注重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建立以政府为主体,财税、发改、工信、商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税护税意识。五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及时审核、拨付资金,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聚焦财政职能,力争支持发展有力度。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围绕玉柴集团、龙潭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园区打造“两湾”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各产业园区引进上下游合作企业入园,努力实现再造“两个玉林工业”,提高制造业对我市经济和税收的贡献比重。二是支持广西“东融”门户型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统筹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和PPP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南玉高铁项目、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浦清高速公路项目等。支持玉林福绵机场的航线培育及运营,提高玉林通往全国主要城市的通达水平。三是支持发展市场主体。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退税资金保障,确保退税所需资金,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四是支持乡村振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相适应。五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继续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稳妥有序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六是强化专项债券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情况,争取在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方面获得更多自治区专项债转贷支持。

    (三)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致力民生改善有温度。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二是落实社保政策。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措力度。切实保障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三是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四是支持教育发展。支持加快玉林市第四、第五幼儿园建设,新建(迁建)一中校区、福绵高中新校区,改扩建实验中学、第十五中学、师院附中、十中等项目建设,不断补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校园安全资金保障力度。五是支持生态发展。围绕“生态强”和“城市美”目标,加大南流江专项债券资金申请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南流江、九州江治理,确保两江水质稳定达标。

    (四)聚焦财政管理水平提升,推进财税改革有深度。一是支持推进平台公司改革。配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盘活市级国有资产资源,分类制定资产注入方式,支持重组玉林控股集团、玉林农投集团、玉林城建集团、玉林产投集团,提升集团公司投融资能力。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稳妥有序实施“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加快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四是深化其他改革。继续完善“政采云”系统建设,推行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全电子化管理。

    (五)聚焦财政资金安全,落实风险防范有硬度。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防止发生次生风险。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肃问责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行为。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统筹”的三级兜底保障机制,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强化库款监测预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三是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持续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降低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巩固经济发展基础,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达到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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