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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玉林市市级决算的报告

2020-09-20 17: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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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1日在玉林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三十四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局长   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届人大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9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林市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

一、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届人大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1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5277万元),同比下降8.1%,主要是由于2019年加大了专项债券发行力度,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4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3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7%;上级补助收入2670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14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099万元上年结余164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73万元);调入资金2263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6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770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4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09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493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2208万元),同比下降7.6%,主要是由于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84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8550万元),完成预算98.7%,同比增长3.2%;补助下级支出51878万元上解支出219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3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74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026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69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267040万元(其中:玉东新

27140万元),比上年增长0.4%。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833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260万元),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1238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167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5187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2304万元,比上年下降3%,主要是均衡性、体制性等财力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29574万元,比上年下降48.1%,主要是2018年下达福绵区天河路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23639万元两项共计33639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2019年无该项资金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2924亿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同时支出相应增加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58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211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包括安排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802.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50万元,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采购应急物资经费40万元,信访保障工作经费20万元等。当年指标结余36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1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4万元),同比下降18.7%。其中,因公出国经费1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同比下降3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万元),同比下降16.4%;公务接待费3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万元)同比下降21.7%。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19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090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6452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226366万元,完成预算286.7%。主要是加大统筹力度,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1833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13万元,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调入6416万元等。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757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60788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443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723万元)完成预算95.6%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87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0125万元)完成预算93.9%,主要是2019年市级预算报告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编列,但2019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中央化解政府债务有关要求可以不予计提,因此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完成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412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98万元)上年结余463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1283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000万元);上解收入683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056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5512万元),完成预算144.5%。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228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2073万元)完成预算92.6%;上解支出683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215万元调出资金218337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386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211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增加了15471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以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的增收,同时支出相应增加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34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381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38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69万元),完成预算113.0%其中:保险费收入364967万元,财政补贴2900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01万元),其他收入501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0万元),利息收入1062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元),转移收入9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7万元),基本养老费收入224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7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99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190万元),完成预算123.8%,同比增长14.9%主要是由于2019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就医人数、就医费用增幅较大同时玉林部分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报销人次上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有所提高,因此支出增支较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638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585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80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37亿元等。主要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超过预期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50.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上年结余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49.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完成预算33.8%,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国企公司改制费用以及改制企业用于安置职工经费未使用;调出资金16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下降50.6%,支出相应同比下降49.6%,主要是由于2019年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已上划自治区管理,不再向我市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有变化。

)政府债务情况

1.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26.4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17亿元)。其中:市直90.45亿元,玉东新区35.99亿元。截至2019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24.66亿元(一般债80.26亿元,专项债44.4亿元),其中:市直88.83亿元(一般债55.07亿元,专项债33.76亿元),玉东新区35.87亿元(一般债25.19亿元,专项债10.68亿元)。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19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19.6亿元,其中:市直15.96亿元,玉东新区3.64亿。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3.73亿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11.42亿元(一般债0.89亿元,专项债10.53亿元);玉东新区2.31亿元(一般债0.01亿元,专项债2.3亿元)。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5.87亿元,其中:市直4.54亿元,玉东新区1.33亿元。

2019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7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园区建设、农村公路、生态环境治理、脱贫攻坚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19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19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87亿元(市直4.54亿元,玉东新区1.33亿元),均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予以偿还,有效缓解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4.其他变动情况。由于自治区财政厅对外债结构进行调整及汇率变动原因,市直外债余额调增1.4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可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9市级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提高站位,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3.71亿元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市级2019年积极争取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73亿元,其中专项债12.83亿元,比增66.6%,专项债在当年实现了100%支出,有效地支持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全市财政重点支出完成59.12亿元,比增6.5%,为全市GDP的平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级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23.2145亿元(不含3.4895亿元税收返还),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三保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市级压减一般性支出293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222.38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3亿元。

(二)优化服务,支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市财政预算安排10.56亿元(园区工业产业发展资金7.77亿元比增39.9%,推进四大千亿产业园区建设,有效支持正威集团、柳钢中金等大型企业项目落户玉林支持玉柴集团增资扩股、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市级企业所得全年共完成10.98亿元,比增40.4%。筹措资金9.6亿元支持路网、机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区路网、机场、码头、浦北高速等一批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19-2025年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民营企业培育发展专项经费4000万元;鼓励企业上市及到“新三版”挂牌融资;市本级投入1.22亿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成功申报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级稳步推进PPP项目,累计入库10个,总投资约397.40亿元,2019年全区PPP项目推进会上作为唯一的市进行了经验介绍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壮大市财政预算拨付市交旅投、金投和小微企业担保等公司注册资金2.99亿元

(三)突出重点,“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果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0.81亿元,为开展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使用和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全面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筹措资金约20.47亿元推进南流江、九洲江治理,两江水质较2018年明显改善市财政投入资金3.1亿元,支持城区道路、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控水平;制定《玉林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基本完成;印发《玉林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

(四)统筹兼顾,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提升

市级财政民生支出5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增长3.2%。市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12亿元,争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5亿元用于耕地地力补贴,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7650万元,安排奖补资金2000万元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燎原工程”100个薄弱村项目,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2.71亿,免除贫困户保费112.24万元,有效支持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安排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2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卫生健康支出4.6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亿元,推进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级教育支出8.79亿元,用于扶持建设一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示范高中建设。筹措资金1.33亿元支持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和生猪恢复生产,保障上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

(五)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取得新突破

出台玉林市直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7项办法和制度,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全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考核中玉林市获评优等制定玉林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提升评审效能,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市级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47个,送审投资额9.89亿元,审定金额8.65亿元,审减率12.6%。完善市直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卖场,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卖场供应商,全面降低政府采购交易及管理成本2019年市级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163项,采购预算14.6亿元,实际采购14.33亿元,节约资金0.27亿元,节约率1.8%获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报》评选为中国地级市政府采购50强。开展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减税降费会计信息质量等多项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资产安全。

(六)激发活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制定《玉林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及《玉林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市、区)有关工商业户税费划分及市本级契税征管调整,明确玉柴产业新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项目和入园企业税收征管等归属问题,加强税源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加速,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16.64亿元,增加5.51亿元;中期实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81个重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77亿元,绩效跟踪监控结果应用项目28个,应用调整预算金额2200万元;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进度比较缓慢的10个项目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正式上线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业务,实现市直329家预算单位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定的财源基础,增速进一步放缓,增收乏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税收收入占比偏低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持续增收节支,统筹防疫情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玉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等系列综合精准施策财税政策,全力以赴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税收收入征缴力度在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应对疫情采取的优惠措施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全力弥补收入缺口。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国有资产登记清理工作,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加快审核审批,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0年参照自治区,将我市国有企业应缴利润上缴比例由2019年的14%提高至25%。强化节支管理,根据全国两会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提质增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抓住国家增加赤字、增发抗疫特别国债等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我市加快构建“东融”开放发展新格局,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大千亿产业园和“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等中心工作,全力支持70万吨锂电、柳钢中金、正威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推进各园区企业尽快达产满产,积极涵养税源。充分运用好《进一步优化广西获得信贷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做好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在总结2019年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基础上,争取2020年再次获得试点城市。

(三)持续优化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支出。促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不断补齐民生短板。

(四)持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密切关注中央和地方税制改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相应开展我市相关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政策采购支持政策。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统一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关联文件:

    2020年

    关于2019年玉林市市级决算的报告

    2020-09-20 17: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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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局长   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届人大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9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林市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

    一、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届人大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1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5277万元),同比下降8.1%,主要是由于2019年加大了专项债券发行力度,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4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3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7%;上级补助收入2670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14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099万元上年结余164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73万元);调入资金2263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6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770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4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09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493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2208万元),同比下降7.6%,主要是由于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84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8550万元),完成预算98.7%,同比增长3.2%;补助下级支出51878万元上解支出219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3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74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026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69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267040万元(其中:玉东新

    27140万元),比上年增长0.4%。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833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260万元),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1238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167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5187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2304万元,比上年下降3%,主要是均衡性、体制性等财力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29574万元,比上年下降48.1%,主要是2018年下达福绵区天河路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23639万元两项共计33639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2019年无该项资金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2924亿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同时支出相应增加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58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211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包括安排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802.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50万元,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采购应急物资经费40万元,信访保障工作经费20万元等。当年指标结余36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1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4万元),同比下降18.7%。其中,因公出国经费1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同比下降3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万元),同比下降16.4%;公务接待费3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万元)同比下降21.7%。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19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090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6452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226366万元,完成预算286.7%。主要是加大统筹力度,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1833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13万元,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调入6416万元等。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757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60788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443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723万元)完成预算95.6%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87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0125万元)完成预算93.9%,主要是2019年市级预算报告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编列,但2019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中央化解政府债务有关要求可以不予计提,因此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完成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412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98万元)上年结余463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1283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000万元);上解收入683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056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5512万元),完成预算144.5%。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228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2073万元)完成预算92.6%;上解支出683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215万元调出资金218337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386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211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增加了15471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以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的增收,同时支出相应增加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34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381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38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69万元),完成预算113.0%其中:保险费收入364967万元,财政补贴2900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01万元),其他收入501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0万元),利息收入1062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元),转移收入9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7万元),基本养老费收入224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7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99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190万元),完成预算123.8%,同比增长14.9%主要是由于2019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就医人数、就医费用增幅较大同时玉林部分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报销人次上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有所提高,因此支出增支较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638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585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80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37亿元等。主要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超过预期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50.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上年结余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49.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完成预算33.8%,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国企公司改制费用以及改制企业用于安置职工经费未使用;调出资金16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下降50.6%,支出相应同比下降49.6%,主要是由于2019年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已上划自治区管理,不再向我市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有变化。

    )政府债务情况

    1.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26.4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17亿元)。其中:市直90.45亿元,玉东新区35.99亿元。截至2019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24.66亿元(一般债80.26亿元,专项债44.4亿元),其中:市直88.83亿元(一般债55.07亿元,专项债33.76亿元),玉东新区35.87亿元(一般债25.19亿元,专项债10.68亿元)。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19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19.6亿元,其中:市直15.96亿元,玉东新区3.64亿。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3.73亿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11.42亿元(一般债0.89亿元,专项债10.53亿元);玉东新区2.31亿元(一般债0.01亿元,专项债2.3亿元)。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5.87亿元,其中:市直4.54亿元,玉东新区1.33亿元。

    2019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7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园区建设、农村公路、生态环境治理、脱贫攻坚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19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19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87亿元(市直4.54亿元,玉东新区1.33亿元),均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予以偿还,有效缓解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4.其他变动情况。由于自治区财政厅对外债结构进行调整及汇率变动原因,市直外债余额调增1.4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可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9市级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提高站位,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3.71亿元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市级2019年积极争取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73亿元,其中专项债12.83亿元,比增66.6%,专项债在当年实现了100%支出,有效地支持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全市财政重点支出完成59.12亿元,比增6.5%,为全市GDP的平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级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23.2145亿元(不含3.4895亿元税收返还),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三保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市级压减一般性支出293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222.38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3亿元。

    (二)优化服务,支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市财政预算安排10.56亿元(园区工业产业发展资金7.77亿元比增39.9%,推进四大千亿产业园区建设,有效支持正威集团、柳钢中金等大型企业项目落户玉林支持玉柴集团增资扩股、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市级企业所得全年共完成10.98亿元,比增40.4%。筹措资金9.6亿元支持路网、机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区路网、机场、码头、浦北高速等一批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19-2025年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民营企业培育发展专项经费4000万元;鼓励企业上市及到“新三版”挂牌融资;市本级投入1.22亿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成功申报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级稳步推进PPP项目,累计入库10个,总投资约397.40亿元,2019年全区PPP项目推进会上作为唯一的市进行了经验介绍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壮大市财政预算拨付市交旅投、金投和小微企业担保等公司注册资金2.99亿元

    (三)突出重点,“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果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0.81亿元,为开展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使用和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全面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筹措资金约20.47亿元推进南流江、九洲江治理,两江水质较2018年明显改善市财政投入资金3.1亿元,支持城区道路、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控水平;制定《玉林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基本完成;印发《玉林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

    (四)统筹兼顾,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提升

    市级财政民生支出5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增长3.2%。市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12亿元,争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5亿元用于耕地地力补贴,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7650万元,安排奖补资金2000万元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燎原工程”100个薄弱村项目,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2.71亿,免除贫困户保费112.24万元,有效支持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安排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2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卫生健康支出4.6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亿元,推进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级教育支出8.79亿元,用于扶持建设一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示范高中建设。筹措资金1.33亿元支持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和生猪恢复生产,保障上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

    (五)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取得新突破

    出台玉林市直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7项办法和制度,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全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考核中玉林市获评优等制定玉林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提升评审效能,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市级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47个,送审投资额9.89亿元,审定金额8.65亿元,审减率12.6%。完善市直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卖场,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卖场供应商,全面降低政府采购交易及管理成本2019年市级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163项,采购预算14.6亿元,实际采购14.33亿元,节约资金0.27亿元,节约率1.8%获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报》评选为中国地级市政府采购50强。开展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减税降费会计信息质量等多项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资产安全。

    (六)激发活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制定《玉林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及《玉林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市、区)有关工商业户税费划分及市本级契税征管调整,明确玉柴产业新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项目和入园企业税收征管等归属问题,加强税源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加速,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16.64亿元,增加5.51亿元;中期实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81个重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77亿元,绩效跟踪监控结果应用项目28个,应用调整预算金额2200万元;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进度比较缓慢的10个项目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正式上线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业务,实现市直329家预算单位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定的财源基础,增速进一步放缓,增收乏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税收收入占比偏低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持续增收节支,统筹防疫情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玉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等系列综合精准施策财税政策,全力以赴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税收收入征缴力度在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应对疫情采取的优惠措施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全力弥补收入缺口。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国有资产登记清理工作,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加快审核审批,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0年参照自治区,将我市国有企业应缴利润上缴比例由2019年的14%提高至25%。强化节支管理,根据全国两会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提质增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抓住国家增加赤字、增发抗疫特别国债等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我市加快构建“东融”开放发展新格局,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大千亿产业园和“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等中心工作,全力支持70万吨锂电、柳钢中金、正威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推进各园区企业尽快达产满产,积极涵养税源。充分运用好《进一步优化广西获得信贷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做好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在总结2019年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基础上,争取2020年再次获得试点城市。

    (三)持续优化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支出。促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不断补齐民生短板。

    (四)持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密切关注中央和地方税制改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相应开展我市相关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政策采购支持政策。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统一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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