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0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市级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发挥了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17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6463万元),同比下降4.4%,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情况逐季向好。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9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81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同比下降12.6%;上级补助收入2984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67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217万元;上年结余1026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69万元);调入资金1956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3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42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6187万元),同比下降4.1%,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导致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2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4036万元),完成预算99.6%,同比下降9.3%;补助下级支出70005万元;上解支出2940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1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75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6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298486万元(其中:玉东新
区32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1.8%,主要是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到基层。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34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269万元),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1301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92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7000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1606万元,比上年增长8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合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情况,分配下达财政收支管理贡献奖励资金1.75亿元,全力保障县(市、区)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28399万元,比上年下降4%。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8461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的减少,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69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3325.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万元),包括疫情防控各定点医院经费、防疫物资设备采购以及隔离人员费用等。当年指标结余3574.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80.4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6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万元),同比下降6.9%,主要是由于市级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同比下降9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万元),同比下降2.3%;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万元),同比下降14.4%。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0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195693万元,完成预算109.9%。主要是加大统筹力度,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450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88万元。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93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734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024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4004万元),完成预算9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75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0930万元),完成预算84.6%,主要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收到较大冲击,土地出让总体偏谨慎,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完成;上级补助收入112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3万元),完成预算88.1%;上年结余386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2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10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000万元);上解收入5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89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721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3957万元),同比增长37.8%,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24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2957万元),完成预算96.3%;上解支出5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181万元;调出资金1945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00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302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47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21739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减少的转移支付金额,同时支出相应减少。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4566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570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82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909万元),完成预算112.6%,同比增长14%。其中:保险费收入4214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354万元),财政补贴32657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61万元),其他收入56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0万元),利息收入135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2万元),转移收入627万元,个人缴费收入41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83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210万元),完成预算104.7%,同比增长24.3%,主要是由于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自身健康重视程度提高,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就医人次数增长,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有所提高和支付了之前年度的部分未付保费。同时,2020年增发困难企业应急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因此支出增支较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99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52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706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8.264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4.8368亿元,主要是由于大病保险保费提高了标准,居民医保实现了基金的市级统筹,加快了基金支付进度。同时市级单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时间较早,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差异。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7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100.1%,同比下降4.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上年补助收入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4.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调出资金118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2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59.8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99亿元)。其中:市直122.85亿元,玉东新区37.0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58.16亿元(一般债80.62亿元,专项债77.54亿元),其中:市直121.13亿元(一般债55.57亿元,专项债65.56亿元),玉东新区37.03亿元(一般债25.05亿元,专项债11.98亿元)。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0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42.47亿元,其中:市直38.51亿元,玉东新区3.96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33.7亿元。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32.4亿元(一般债0.6亿元,专项债31.8亿元);玉东新区1.3亿元(均为专项债)。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8.77亿元,其中:市直6.11亿元,玉东新区2.66亿元。
2020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3.7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20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0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8.91亿元(市直6.11亿元,玉东新区2.8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8.77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14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可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0年,我们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冲击,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在疫情影响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支出力度。市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对2020年部门预算实行更大力度压减政策,各部门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分别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20%,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再压减10%,市级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2520万元。按规定安排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8966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设核酸实验室及设备购置、复工贷财政贴息、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等。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等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全市新增减税降费8.72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保费8.32亿元,减征职工医保费1.71亿元,新增减免非税收入项目330万元,对保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通过调剂追加、动用预备费等应急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出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涉及财政保障事项,启动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防控物资等及时到位。市级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2.5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1.03亿元,市、区财政1.55亿元,支出2.57亿元。同时,及时分配自治区下达的大力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350万元,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支持企业融资担保,出台《玉林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降低玉林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融资成本至1.6%以下,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强化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
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级筹措落实财政扶贫资金8882.97万元,支出8879.25万元,支出进度99.96%。抓实抓细扶贫资金监管促支出。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的指导意见》,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手续,18条具体措施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00万元,集中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市级财政筹措治理资金1.8亿元,为南流江治理提供财力支持。2018-2020年市级已到位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3000万元,推进九洲江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政府债务还款工作,牢牢守住政府信用底线。市级政府债券到期本金8.91亿元已全部偿还,有效减缓了市级法定债务偿债压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考核目标。市级获得自治区转贷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3.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8966亿元,主要安排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抗疫相关支出。
(四)突出民生兜底,优先稳就业保民生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市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1.21亿元,惠及企业2819家,纾解了企业困难。全力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医疗等待遇落实,市级共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58.53万元,用于兜牢民生底线。从2020年4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40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调整为7650元/年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标准调整为1368元。从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双倍临时价格补贴106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市级教育支出9.5亿元,增长8%,其中筹措资金1.73亿元支持实施教育惠民工程项目,扶持新建一批幼儿园、提升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等。
(五)支持强弱项补短板,提升服务经济建设水平
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市级筹措资金1.01亿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落实62个重大项目财政资金3亿元,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安排7.17亿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安排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289万元、历年工程尾款资金4726万元等,推进项目建设。支持推进“五网”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市直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基建资金约9.1亿元、筹措福绵机场建设资金2.58亿元、浦青高速等公路项目建设资金5.22亿元、“四建一通”项目资金5.12亿元、南玉铁路项目专项债券1.5亿元、城市公交事业1221.5万元等,全力推进城市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玉林福绵机场正式通航,南深高铁南宁至玉林段建设全面加快,玉林至湛江、松旺至铁山港东岸、荔浦至玉林3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等,构建东融通道和区域枢纽。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对财政投资评审实现电子化管理审核,优化审核流程,对疫情防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市级共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72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1.46亿元,审定金额10.29亿元,审减1.17亿元,审减率10.2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865项,政府采购预算12.34亿元,实际采购规模12.2亿元,节约资金1400万元,节约率1.1%。全面启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系统,提升验收过程的透明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级完成项目173个,金额4884万元,位居全区前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定的财源基础,增速进一步放缓,增收乏力;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充分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及外部环境影响,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收,加快国有资产处置,加大各类罚没收入入库进度,做大收入盘子。三是加快土地出让进度。科学规划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增强土地出让可持续性,实现国有土地出让良性循环和连贯收益。四是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二)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压减支出的要求,对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进行压减,市直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暂按5%的比例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暂按10%的比例压减。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预算追加程序。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其他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事项,要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程序报批。三是加强财政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四是全面兜牢“三保”底线。落实主体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高度重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严格管控“三保”风险。按政策兑现基本民生政策,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力度,优先安排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教育、就业、污染防治等重点民生支出需求。
(三)全面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城等重点园区,机械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服装皮革等四大千亿元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五网”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努力强弱项补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两湾融合产业发展先行示范市。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出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培植上规企业,涵养地方财源税源。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实体经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深入研究吃透中央和自治区政策,争取更多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
(四)全面强化财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工作,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通过上下联动等方式,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通过压减支出、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存量债务。监控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并及时公开问责结果。
(五)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零基预算”编制,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构建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标准体系。二是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管理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三是理顺市与城区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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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0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市级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发挥了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17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6463万元),同比下降4.4%,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情况逐季向好。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9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81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同比下降12.6%;上级补助收入2984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67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217万元;上年结余1026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69万元);调入资金1956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3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42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6187万元),同比下降4.1%,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导致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2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4036万元),完成预算99.6%,同比下降9.3%;补助下级支出70005万元;上解支出2940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1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75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6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补助收入298486万元(其中:玉东新
区32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1.8%,主要是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到基层。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7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34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269万元),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13011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92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7000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1606万元,比上年增长8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合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情况,分配下达财政收支管理贡献奖励资金1.75亿元,全力保障县(市、区)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28399万元,比上年下降4%。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8461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的减少,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69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3325.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万元),包括疫情防控各定点医院经费、防疫物资设备采购以及隔离人员费用等。当年指标结余3574.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80.4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6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7万元),同比下降6.9%,主要是由于市级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同比下降9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万元),同比下降2.3%;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万元),同比下降14.4%。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0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25万元。年底根据当年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调出414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87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情况。调入资金195693万元,完成预算109.9%。主要是加大统筹力度,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450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88万元。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93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734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024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4004万元),完成预算9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75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0930万元),完成预算84.6%,主要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收到较大冲击,土地出让总体偏谨慎,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完成;上级补助收入112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3万元),完成预算88.1%;上年结余3866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82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10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000万元);上解收入5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89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721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3957万元),同比增长37.8%,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24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2957万元),完成预算96.3%;上解支出5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181万元;调出资金1945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00万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302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047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21739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减少的转移支付金额,同时支出相应减少。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4566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570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82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909万元),完成预算112.6%,同比增长14%。其中:保险费收入4214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354万元),财政补贴32657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61万元),其他收入56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0万元),利息收入135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2万元),转移收入627万元,个人缴费收入41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83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210万元),完成预算104.7%,同比增长24.3%,主要是由于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自身健康重视程度提高,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就医人次数增长,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有所提高和支付了之前年度的部分未付保费。同时,2020年增发困难企业应急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因此支出增支较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99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52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706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8.264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4.8368亿元,主要是由于大病保险保费提高了标准,居民医保实现了基金的市级统筹,加快了基金支付进度。同时市级单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时间较早,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差异。各险种的超收部分均计入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7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100.1%,同比下降4.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上年补助收入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下降4.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调出资金118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2万元,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金额。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59.8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99亿元)。其中:市直122.85亿元,玉东新区37.0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58.16亿元(一般债80.62亿元,专项债77.54亿元),其中:市直121.13亿元(一般债55.57亿元,专项债65.56亿元),玉东新区37.03亿元(一般债25.05亿元,专项债11.98亿元)。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0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42.47亿元,其中:市直38.51亿元,玉东新区3.96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额度33.7亿元。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分配给市直32.4亿元(一般债0.6亿元,专项债31.8亿元);玉东新区1.3亿元(均为专项债)。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8.77亿元,其中:市直6.11亿元,玉东新区2.66亿元。
2020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3.7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均已实现年度内100%支出。
3.2020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0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8.91亿元(市直6.11亿元,玉东新区2.8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8.77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14亿元。
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本金及利息可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0年,我们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冲击,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在疫情影响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支出力度。市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对2020年部门预算实行更大力度压减政策,各部门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分别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20%,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再压减10%,市级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2520万元。按规定安排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8966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设核酸实验室及设备购置、复工贷财政贴息、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等。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等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全市新增减税降费8.72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保费8.32亿元,减征职工医保费1.71亿元,新增减免非税收入项目330万元,对保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通过调剂追加、动用预备费等应急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出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涉及财政保障事项,启动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防控物资等及时到位。市级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2.5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1.03亿元,市、区财政1.55亿元,支出2.57亿元。同时,及时分配自治区下达的大力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350万元,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支持企业融资担保,出台《玉林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降低玉林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融资成本至1.6%以下,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强化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
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级筹措落实财政扶贫资金8882.97万元,支出8879.25万元,支出进度99.96%。抓实抓细扶贫资金监管促支出。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的指导意见》,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手续,18条具体措施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00万元,集中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市级财政筹措治理资金1.8亿元,为南流江治理提供财力支持。2018-2020年市级已到位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3000万元,推进九洲江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政府债务还款工作,牢牢守住政府信用底线。市级政府债券到期本金8.91亿元已全部偿还,有效减缓了市级法定债务偿债压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考核目标。市级获得自治区转贷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3.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8966亿元,主要安排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抗疫相关支出。
(四)突出民生兜底,优先稳就业保民生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市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1.21亿元,惠及企业2819家,纾解了企业困难。全力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医疗等待遇落实,市级共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58.53万元,用于兜牢民生底线。从2020年4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40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调整为7650元/年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6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标准调整为1368元。从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双倍临时价格补贴106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市级教育支出9.5亿元,增长8%,其中筹措资金1.73亿元支持实施教育惠民工程项目,扶持新建一批幼儿园、提升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等。
(五)支持强弱项补短板,提升服务经济建设水平
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市级筹措资金1.01亿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落实62个重大项目财政资金3亿元,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安排7.17亿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安排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289万元、历年工程尾款资金4726万元等,推进项目建设。支持推进“五网”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市直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基建资金约9.1亿元、筹措福绵机场建设资金2.58亿元、浦青高速等公路项目建设资金5.22亿元、“四建一通”项目资金5.12亿元、南玉铁路项目专项债券1.5亿元、城市公交事业1221.5万元等,全力推进城市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玉林福绵机场正式通航,南深高铁南宁至玉林段建设全面加快,玉林至湛江、松旺至铁山港东岸、荔浦至玉林3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等,构建东融通道和区域枢纽。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对财政投资评审实现电子化管理审核,优化审核流程,对疫情防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市级共完成审查工程项目272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1.46亿元,审定金额10.29亿元,审减1.17亿元,审减率10.2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865项,政府采购预算12.34亿元,实际采购规模12.2亿元,节约资金1400万元,节约率1.1%。全面启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系统,提升验收过程的透明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级完成项目173个,金额4884万元,位居全区前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定的财源基础,增速进一步放缓,增收乏力;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局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充分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及外部环境影响,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收,加快国有资产处置,加大各类罚没收入入库进度,做大收入盘子。三是加快土地出让进度。科学规划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增强土地出让可持续性,实现国有土地出让良性循环和连贯收益。四是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二)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压减支出的要求,对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进行压减,市直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暂按5%的比例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暂按10%的比例压减。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预算追加程序。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其他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事项,要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程序报批。三是加强财政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四是全面兜牢“三保”底线。落实主体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高度重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严格管控“三保”风险。按政策兑现基本民生政策,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力度,优先安排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教育、就业、污染防治等重点民生支出需求。
(三)全面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城等重点园区,机械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服装皮革等四大千亿元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五网”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努力强弱项补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两湾融合产业发展先行示范市。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出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培植上规企业,涵养地方财源税源。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实体经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深入研究吃透中央和自治区政策,争取更多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
(四)全面强化财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工作,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通过上下联动等方式,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通过压减支出、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存量债务。监控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并及时公开问责结果。
(五)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零基预算”编制,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构建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标准体系。二是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管理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三是理顺市与城区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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