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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报告

2018-09-06 11:24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陈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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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0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7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市级决算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决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3,5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7,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754万元),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662万元和其他转移性支出10425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78527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8,2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884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此外,基金预算总收入356,5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790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39,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5,82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6,7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3万元)。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3,5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7,055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657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411万元)(2)转移性收入513,9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4,64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987万元(含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3,366万元,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转贷市级134,051万元,调入资金72,485万元(含2017年收回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调入),上年结余收入14,0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528万元。注:2017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515,65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8,540万元的103.4%,完成调整预算510,020万元的101.1%,比上年增收35,151万元,增长7.3%。组织财政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上划中央收入189,358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46,64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657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9,6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41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7.9%,比上年减收3,368万元,下降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如下:税收收入172,2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4,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增长4.3%;非税收入107,4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下降8.9%。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1,7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40.8%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及财税体制改革,该税种短期内呈现较大增幅。2)营业税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1万元),下降99.6%。主要是由于20165月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仅有少量请算收入。3企业所得税22,15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43.1,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管理,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加快推进玉柴二次创业,抓好玉柴混改,玉柴重工债务风险化解,玉柴集团2017年经济效益持续好转。4)个人所得税8,2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16.1%,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增长。5)耕地占用税17,0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下降22.5%。主要是2017年用地指标少于上年,导致耕地占用税收入减少。(6)印花税4,45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5%,增长45.0%。(7)城镇土地使用税4,8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19.7%。主要是加强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管理及专项清理工作,使相关税种增收。8)专项收25,3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0%,增长7.8%。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9)行政性收费收入31,1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2.7%。(10)罚没收入10,3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6%,增长43.3%。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8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下降57.0%主要是2016年有玉柴集团上缴未分配利润收入,今年无此因素。1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7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974万元),完成预算的70.2%,下降22.3%。(13)其他收入3,837万元(其中:玉东新4万元)完成预算的255.8%,增长886.4。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市城乡房产管理所、市广播电台、市体育局将资产处置收入共计3,942万元用其他收入科目上缴财政。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85,2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2,17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7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10.7%2转移性支出(不含年终结余)104,2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17万元),比上年减少79,93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9,3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050万元,比上年增加5,5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851万元,比上年减少83,577万元,全部是自治区转贷置换债券资金。(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66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为支持经济稳增长,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需要。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19.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标准上调、工资薪金增长等因素而形成的增支。

公共安全支出53,4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8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下降14.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消防支队消防指挥中心1500万,应急救援基地土地款3910.4万,2017年消防支队的建设项目都是在基金预算中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减少。

教育支出65,9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增长11.7%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加大教育转移支付,改善学校住房条件,采购教学设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二是补发教师各项提资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金增加;三是发放教师绩效增量

科学技术支出5,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29.3%。增支的原因是重点对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转移及成果产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奖励或扶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3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4,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88.2%主要是增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4,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9.4%主要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支出相应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2,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73.4%主要是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防治增加支出幅度较大。

城乡社区支出126,45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6,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20.2%主要是继续加大对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

农林水支出24,6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9.9%,下降6.0%主要是是五彩田园建设初期投入资金较大,目前逐步建成后根据建设管理方案,投入逐步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30,0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26.1%。主要是从2017年开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基数部分切块分配给城区交通运输部门,导致市直部分支出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2,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28.2%。主要原因是拨付城投公司注册资本金比同期少

住房保障支出37,9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0,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10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4.5%,下降17.9%。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安排毅德项目的支出根据审计要求从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无此项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257.6%。增长的原因一是市直预算安排720万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支出,二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支出。

金融支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79.1%。主要原因是上市挂牌企业减少导致企业上市扶持资金支出下降。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35.7%;主要是因为加大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两方面的支出。

3.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2017年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0万元),全年动用92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87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等支出,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4,14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汇总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8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2万元),比2016年减少479万元,下降11.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87万元,同比减少306万元,下降30.8%;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39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13.8%,主要是2017年上级安排我市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增加,属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的事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4万元,同比减少203万元,下降6.5%

5.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7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财库﹝200438号)文件规定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38,1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3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56,1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478万元。

6.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围绕推进“四大攻坚”、实施“五大战略”,实现“两个建成”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三个年一活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亿元,同比增长9.4%。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亿元,同比增长88.2%。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做好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市级教育支出6.59亿元,同比增长11.7%。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实施经市人大批准的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提升工程的决议,建设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支持示范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支持农林水建设,市级农林水支出2.47亿元。用于实施粮食安全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超级水稻推广等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申报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等。五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财政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3.17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4.02亿元、预算安排2.75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7年基金预算总收入356,5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790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228,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比上年减少77,345万元,下降25.3%,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上级补助收入5,812万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5,167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37,4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基金预算总支出339,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5,827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预算支出207,98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7,828万元),完成预算的92.7%,比上年减少28,115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对应安排的基金支出也减少。(2)转移性支出131,752万元,其中:调出资金70,001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将2017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及2016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减少8,588万元;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412万元,比上年减少6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16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6,7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3万元)。

3.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7,18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9,618万元。

4. 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需要主要用于以下用途:用于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15.31亿元;用于社会福利及支持体育事业、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0.35亿元。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9,8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4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979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481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25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594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8,40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4,133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13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3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0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3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419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37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204 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6,65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259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59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134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57,498万元。

3.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1)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2017年市级累计得到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资金、奖补资金15.53亿元,持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费正常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17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改革补助资金1.36亿元。

3)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自201711日起,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进一步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

(四)市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债务期初余额814,9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15,100万元),当年举借219,2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6,933万元),当年偿还109,87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933万元),期末余额924,3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5,099万元)

2017年举借政府债券219,218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10,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5,200万元,专项债券25,000万元),主要用于清宁路(龙表桥)至城站路(火车站)道路街区、风貌改造工程5,000万元、玉林城区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3,400万元、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10,930万元、玉林市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6,000万元、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700万元、南流江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项目10,000万元、先进装备制造城基础设施—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5,000万元、小街小巷建设资金800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5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7,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1,12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1,07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项目2,400万元、王力博物馆项目和玉林市科技馆项目28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1,000万元、市直高中建设项目3,000万元、土地储备项目10,000万元、玉州区二环北路安置区建设项目9,0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石棠小学2#综合楼工程68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3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820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西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00万元

2017年偿还政府债务109,875万元,其中:置换2012年的地方政府债券15,500万元;置换市土储中心、玉开龙潭公司、联创公司、市投资集团、市环卫处、市城投公司、东投公司及汇东水务公司等单位的存量政府债务93,518万元;偿还外国贷款857万元。

截至2017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924,313万元,从债务余额分用途上看,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67,669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10,643万元、土地储备21,720万元、保障性住房155,204万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1,250万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46,430万元、农林水利等其他建设181,397万元。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落实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市各级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提升,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较好地落实了人大预算决议。

(一)支持经济取得新发展。

一是不断促进经济稳增长见实效。通过预算安排、地方债券、设立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全市筹措财政资金75亿多元,支持政府投资项目48个,重点推进重大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领域建设,经济发展出现良好势头。二是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017年为企业减负9155万元。通过对29项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梳理,保留17项,行政权力精简41.4%。对28个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修订。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加推经济发展。全市审核上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其中玉林市路网升级改造等4个项目通过了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投资额达109亿元。探索财政投资项目新模式,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将有效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政府项目。安排注册资金6500万元分别为市交旅投集团、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促进融资平台健康发展。

(二)保障民生展现新成效。

把对民生兜底线补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0%保障了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一是促均衡,助扶贫。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促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预算安排扶贫资金3,683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933万元。以财政贴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撬动金融扶贫投入17.6亿元。制定《玉林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和《玉林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兜底线,保民生。筹措财政资金5.3亿元确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筹措1,200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付;4亿元确保医疗卫生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50元;筹措6.6亿元确保教育支出,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进示范高中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强生态,促和谐。以九洲江整治和南流江治理为重点,争取中央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自治区专项债券6亿元,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工作,九洲江全年水质保持三类水排放,南流江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水质提标奠定了基础。四是夯基础,强三农。全市争取上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亿元;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全力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玉林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运营,为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瓶颈问题提供了渠道和基础。

(三)财政管理改革获得新突破。

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以改革促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出台《玉林市市直和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工作稳步推进。出台《玉林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并及时分配下达财政奖励资金,有效促进我市农业人口向市民化转移。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市直90个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均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顺利通过自治区核验。加强财政绩效管理,通过提升目标编审质量带动整个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的提升。采用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编制的2017年度50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一对一”的评审和指导,把绩效目标评审作为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的有效管理环节和手段,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三是进一步深化其他方面改革。作为全国首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地级市,逐步建立起高效规范的非税收入电子收缴流程体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今年上线,有效推进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公务卡使用率大幅提升,结算率从上半年的1.6%提高到年底的36.4%

(四)政府风险防控取得新成果。

一是强化政府风险防控。市级借垫款余额19.1亿元,比年初23.9亿元下降20.2%。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及违规举债行为,采取撤回承诺函、文件、会议纪要以及修改协议相关内容、加大与金融机构协商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政府经营性公司承接政府投资项目负债及土地开发平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清理。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扶贫资金、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检查。同时对236个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61单位进行了整改

、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7市级预算执行时,提出了财政借垫款消化比例未达到20%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35.5万元将财政资金11,048.6万元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016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66.1万元未使用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财政借垫款消化比例未达到20%的问题

2017年度市直消化财政借垫款比例为11.1%,由于市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且财政借垫款余额较大,部分借垫款无法及时消化。2018市财政积极通过预算安排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清理消化预拨经费,在今年4月及6月份利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消化了部分预拨经费。下一步,我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继续努力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加快清理回收财政借垫款,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35.5万元的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业务单位对所发生的业务未及时结算,导致跨年度使用专项资金;二是部分经费为2016年年末调整追加,当年未能及时支出。今年市财政加大了市直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将预计6月底前无法支出的10,196.61万元收回市直财政总预算并予以统筹安排,加大了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有效使用。

3.将财政资金11,048.6万元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主要将预算单位先行垫付的项目资金拨付给单位。下一步,市财政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有关规定,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4. 2016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66.1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20186月底对未能支出部分1,266.93万元通过收回存量资金重新安排调整用于列支历年预拨款中市城投公司负责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未落实市政府应承担的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9,672万元的问题                                           

目前,市财政在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争取申请动用基金滚存结余弥补应承担的责任分担资金比例从50%调整为100%,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落实市政府应承担的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

2.部分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的问题

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提高支出进度。

(二)关于2017年玉东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产业扶持资金 19,627 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产业扶持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原合同规定,需要安排对明旺、旺旺等公司扶持企业资金约需要2,80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无法细化到具体单位及项目;二是为了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对年初预算安排缴纳耕地占用税经费16,960万元,采取预留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方式,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

2.关于“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通过玉林市园艺场列支列收财政资金,虚增财政收入 2,972.6万元。

玉林市园艺场位于玉东新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由于高新区的不断推进及广西医科大玉林校区的落户,玉东新区征地办征用了玉林市园艺场的大部分土地。根据玉东新区征地办与玉林市园艺场签订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征地办应付玉林市园艺场征地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共计2,972.6元。玉林市园艺场属于玉东新区的国有企业,玉林市园艺场所得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应作为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库。

2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国库,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928.2万元。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系统运行不正常,造成手工缴库选错科目。

3.关于“将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将产业扶持资金 361.4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其中:(1)划拨玉林市城北水厂至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工程采购 DN600 铸铁管结算款费用 81.4万元,(2)划拨 2016 年玉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及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经费 12.6万元,(32016 年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经费 4.3万元,(4)玉林市城北水厂至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工程第一期进度款263.1万元。

以上四笔款项是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2016年申请经玉东新区管委批准当年没有拨款,结转到2017年才实际支出的数据,其主要用途也是服务于经开区企业。

4. 关于“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 2017 12月底,玉东新区财政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规模达到 2,446.4万元,超出上年底余额(2,244.6万元)201.8万元,累计列支结转规模持续增大。此项问题情况属实,玉东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财政支出。

22017 9 月,玉东新区财政拨付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扶持资金 800 万元,用于该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列支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科目, 未按实际经济业务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区大部分学校项目是由东投公司负责建设,由于没有支付项目管理费,鉴于以上原因对此笔支出进行科目调剂。

、完成2018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确保2018年各项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围绕预算目标,推进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加强组织促增收。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形势分析、计划分解、部门联动、督查督导、协调沟通等各项组织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和统筹度。

二是锁定目标促增收。按月落实财政收入组织计划,压实征收单位的主体责任,继续实施收入定期通报制度。

三是培植财源促增收。继续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扶持政策,着力以企业效益提升筑牢财源建设根基,积极争取有利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策,努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

四是依法征管促增收。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进一步挖掘中小税种的增收潜力;加大征管和稽查力度,增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重点加强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收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五是加强土地出让促增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与土地收储出让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土地收储、开发、出让及收支管理工作。

(二)围绕服务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对照“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精确投入,确保政策落地和资金到位。大力支持推进“三个一百三攻坚”活动项目建设,支持本地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打造玉林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重大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企业上规、上限、上亿、上市

二是提高资金保障能力。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加大财政产业扶持投入,支持产业培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工作。多举措筹集项目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银行等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提高对上争取能力。及时掌握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扶持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精心做好项目的储备、包装和上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及政策倾斜,将上级资金用好用足。

(三)围绕民生事业,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保障财政民生投入。加大脱贫攻坚资金筹措力度,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文化等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支出服务。积极做好对县(市、区)、预算单位的服务和督促工作,强化时间节点管理,统筹库款调度,加快财政八项支出、民生投入等重大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是严肃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审查通过的预算,规范预算追加范围和审批程序,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度,提高支出进度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四)围绕科学理财,着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是完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步伐加快完善市和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理清市与城区事权清单,明晰事权边界,建立合理、均衡的市与城区财政关系。

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扎实推进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信息,加强预算执行统筹力度,加强跨年度实施项目审核,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梳理、规范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适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范围

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健全公务卡制度,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

五是规范应用PPP模式。加强财政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研讨,明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优先支持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审慎开展政府付费项目,防止财政支出过快增长,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积极组织国家和自治区PPP示范项目申报,加快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建设。

(五)围绕提升绩效,着力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着力建设法治财政。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维护财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制度创新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加快建立科学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机制,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和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建设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扩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项目绩效的跟踪监控范围,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认真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脱贫攻坚等重大民生资金的跟踪问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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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关于2017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报告

    2018-09-06 11:24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2018830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7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市级决算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决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3,5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7,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754万元),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662万元和其他转移性支出10425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78527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8,2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884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此外,基金预算总收入356,5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790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39,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5,82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6,7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3万元)。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3,5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7,055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657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411万元)(2)转移性收入513,9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4,64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8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987万元(含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3,366万元,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转贷市级134,051万元,调入资金72,485万元(含2017年收回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调入),上年结余收入14,0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528万元。注:2017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515,65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8,540万元的103.4%,完成调整预算510,020万元的101.1%,比上年增收35,151万元,增长7.3%。组织财政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上划中央收入189,358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46,64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657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9,6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41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7.9%,比上年减收3,368万元,下降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如下:税收收入172,22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4,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增长4.3%;非税收入107,4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下降8.9%。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1,7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40.8%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及财税体制改革,该税种短期内呈现较大增幅。2)营业税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1万元),下降99.6%。主要是由于20165月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仅有少量请算收入。3企业所得税22,15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43.1,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管理,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加快推进玉柴二次创业,抓好玉柴混改,玉柴重工债务风险化解,玉柴集团2017年经济效益持续好转。4)个人所得税8,2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16.1%,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增长。5)耕地占用税17,0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下降22.5%。主要是2017年用地指标少于上年,导致耕地占用税收入减少。(6)印花税4,45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5%,增长45.0%。(7)城镇土地使用税4,84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19.7%。主要是加强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管理及专项清理工作,使相关税种增收。8)专项收25,3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0%,增长7.8%。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9)行政性收费收入31,1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2.7%。(10)罚没收入10,30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6%,增长43.3%。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8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下降57.0%主要是2016年有玉柴集团上缴未分配利润收入,今年无此因素。1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7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974万元),完成预算的70.2%,下降22.3%。(13)其他收入3,837万元(其中:玉东新4万元)完成预算的255.8%,增长886.4。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市城乡房产管理所、市广播电台、市体育局将资产处置收入共计3,942万元用其他收入科目上缴财政。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85,2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2,17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36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7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10.7%2转移性支出(不含年终结余)104,2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17万元),比上年减少79,93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9,3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050万元,比上年增加5,5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851万元,比上年减少83,577万元,全部是自治区转贷置换债券资金。(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66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为支持经济稳增长,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需要。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7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19.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标准上调、工资薪金增长等因素而形成的增支。

    公共安全支出53,4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8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下降14.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消防支队消防指挥中心1500万,应急救援基地土地款3910.4万,2017年消防支队的建设项目都是在基金预算中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减少。

    教育支出65,9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增长11.7%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加大教育转移支付,改善学校住房条件,采购教学设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二是补发教师各项提资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金增加;三是发放教师绩效增量

    科学技术支出5,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29.3%。增支的原因是重点对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转移及成果产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奖励或扶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3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4,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88.2%主要是增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4,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9.4%主要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支出相应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2,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73.4%主要是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防治增加支出幅度较大。

    城乡社区支出126,45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6,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20.2%主要是继续加大对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

    农林水支出24,6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9.9%,下降6.0%主要是是五彩田园建设初期投入资金较大,目前逐步建成后根据建设管理方案,投入逐步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30,09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26.1%。主要是从2017年开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基数部分切块分配给城区交通运输部门,导致市直部分支出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2,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28.2%。主要原因是拨付城投公司注册资本金比同期少

    住房保障支出37,9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0,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10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4.5%,下降17.9%。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安排毅德项目的支出根据审计要求从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无此项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257.6%。增长的原因一是市直预算安排720万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支出,二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支出。

    金融支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79.1%。主要原因是上市挂牌企业减少导致企业上市扶持资金支出下降。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35.7%;主要是因为加大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两方面的支出。

    3.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2017年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0万元),全年动用92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87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等支出,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4,14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汇总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8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52万元),比2016年减少479万元,下降11.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87万元,同比减少306万元,下降30.8%;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39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13.8%,主要是2017年上级安排我市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增加,属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的事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4万元,同比减少203万元,下降6.5%

    5.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7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财库﹝200438号)文件规定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38,1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3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56,1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4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478万元。

    6.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围绕推进“四大攻坚”、实施“五大战略”,实现“两个建成”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三个年一活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亿元,同比增长9.4%。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亿元,同比增长88.2%。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做好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市级教育支出6.59亿元,同比增长11.7%。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实施经市人大批准的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提升工程的决议,建设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支持示范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支持农林水建设,市级农林水支出2.47亿元。用于实施粮食安全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超级水稻推广等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申报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等。五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财政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3.17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4.02亿元、预算安排2.75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7年基金预算总收入356,5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790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228,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比上年减少77,345万元,下降25.3%,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上级补助收入5,812万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5,167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37,4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基金预算总支出339,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5,827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预算支出207,98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7,828万元),完成预算的92.7%,比上年减少28,115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对应安排的基金支出也减少。(2)转移性支出131,752万元,其中:调出资金70,001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将2017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及2016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减少8,588万元;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412万元,比上年减少6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16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6,78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963万元)。

    3.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7,18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9,618万元。

    4. 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需要主要用于以下用途:用于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15.31亿元;用于社会福利及支持体育事业、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0.35亿元。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9,81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47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979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481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25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594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8,40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4,133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13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37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06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43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419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37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204 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6,65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259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59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134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57,498万元。

    3.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1)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2017年市级累计得到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资金、奖补资金15.53亿元,持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费正常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17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改革补助资金1.36亿元。

    3)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自201711日起,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进一步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

    (四)市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债务期初余额814,9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15,100万元),当年举借219,21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6,933万元),当年偿还109,87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933万元),期末余额924,3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25,099万元)

    2017年举借政府债券219,218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10,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5,200万元,专项债券25,000万元),主要用于清宁路(龙表桥)至城站路(火车站)道路街区、风貌改造工程5,000万元、玉林城区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3,400万元、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10,930万元、玉林市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6,000万元、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700万元、南流江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项目10,000万元、先进装备制造城基础设施—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5,000万元、小街小巷建设资金800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5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7,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1,12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1,07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项目2,400万元、王力博物馆项目和玉林市科技馆项目28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1,000万元、市直高中建设项目3,000万元、土地储备项目10,000万元、玉州区二环北路安置区建设项目9,0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石棠小学2#综合楼工程68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3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820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西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00万元

    2017年偿还政府债务109,875万元,其中:置换2012年的地方政府债券15,500万元;置换市土储中心、玉开龙潭公司、联创公司、市投资集团、市环卫处、市城投公司、东投公司及汇东水务公司等单位的存量政府债务93,518万元;偿还外国贷款857万元。

    截至2017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924,313万元,从债务余额分用途上看,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67,669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10,643万元、土地储备21,720万元、保障性住房155,204万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1,250万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46,430万元、农林水利等其他建设181,397万元。总体看来,市级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落实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市各级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提升,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较好地落实了人大预算决议。

    (一)支持经济取得新发展。

    一是不断促进经济稳增长见实效。通过预算安排、地方债券、设立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全市筹措财政资金75亿多元,支持政府投资项目48个,重点推进重大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领域建设,经济发展出现良好势头。二是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017年为企业减负9155万元。通过对29项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梳理,保留17项,行政权力精简41.4%。对28个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修订。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加推经济发展。全市审核上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其中玉林市路网升级改造等4个项目通过了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投资额达109亿元。探索财政投资项目新模式,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将有效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政府项目。安排注册资金6500万元分别为市交旅投集团、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促进融资平台健康发展。

    (二)保障民生展现新成效。

    把对民生兜底线补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0%保障了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一是促均衡,助扶贫。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促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预算安排扶贫资金3,683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933万元。以财政贴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撬动金融扶贫投入17.6亿元。制定《玉林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和《玉林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兜底线,保民生。筹措财政资金5.3亿元确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筹措1,200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付;4亿元确保医疗卫生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50元;筹措6.6亿元确保教育支出,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进示范高中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强生态,促和谐。以九洲江整治和南流江治理为重点,争取中央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自治区专项债券6亿元,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工作,九洲江全年水质保持三类水排放,南流江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水质提标奠定了基础。四是夯基础,强三农。全市争取上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亿元;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全力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玉林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运营,为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瓶颈问题提供了渠道和基础。

    (三)财政管理改革获得新突破。

    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以改革促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出台《玉林市市直和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工作稳步推进。出台《玉林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并及时分配下达财政奖励资金,有效促进我市农业人口向市民化转移。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市直90个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均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顺利通过自治区核验。加强财政绩效管理,通过提升目标编审质量带动整个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的提升。采用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编制的2017年度50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一对一”的评审和指导,把绩效目标评审作为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的有效管理环节和手段,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三是进一步深化其他方面改革。作为全国首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地级市,逐步建立起高效规范的非税收入电子收缴流程体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今年上线,有效推进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公务卡使用率大幅提升,结算率从上半年的1.6%提高到年底的36.4%

    (四)政府风险防控取得新成果。

    一是强化政府风险防控。市级借垫款余额19.1亿元,比年初23.9亿元下降20.2%。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及违规举债行为,采取撤回承诺函、文件、会议纪要以及修改协议相关内容、加大与金融机构协商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政府经营性公司承接政府投资项目负债及土地开发平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清理。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扶贫资金、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检查。同时对236个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61单位进行了整改

    、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7市级预算执行时,提出了财政借垫款消化比例未达到20%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35.5万元将财政资金11,048.6万元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016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66.1万元未使用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财政借垫款消化比例未达到20%的问题

    2017年度市直消化财政借垫款比例为11.1%,由于市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且财政借垫款余额较大,部分借垫款无法及时消化。2018市财政积极通过预算安排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清理消化预拨经费,在今年4月及6月份利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消化了部分预拨经费。下一步,我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继续努力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加快清理回收财政借垫款,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35.5万元的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业务单位对所发生的业务未及时结算,导致跨年度使用专项资金;二是部分经费为2016年年末调整追加,当年未能及时支出。今年市财政加大了市直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将预计6月底前无法支出的10,196.61万元收回市直财政总预算并予以统筹安排,加大了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有效使用。

    3.将财政资金11,048.6万元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主要将预算单位先行垫付的项目资金拨付给单位。下一步,市财政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有关规定,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4. 2016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66.1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20186月底对未能支出部分1,266.93万元通过收回存量资金重新安排调整用于列支历年预拨款中市城投公司负责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未落实市政府应承担的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9,672万元的问题                                           

    目前,市财政在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争取申请动用基金滚存结余弥补应承担的责任分担资金比例从50%调整为100%,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落实市政府应承担的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

    2.部分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的问题

    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提高支出进度。

    (二)关于2017年玉东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产业扶持资金 19,627 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产业扶持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原合同规定,需要安排对明旺、旺旺等公司扶持企业资金约需要2,80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无法细化到具体单位及项目;二是为了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对年初预算安排缴纳耕地占用税经费16,960万元,采取预留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方式,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

    2.关于“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通过玉林市园艺场列支列收财政资金,虚增财政收入 2,972.6万元。

    玉林市园艺场位于玉东新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由于高新区的不断推进及广西医科大玉林校区的落户,玉东新区征地办征用了玉林市园艺场的大部分土地。根据玉东新区征地办与玉林市园艺场签订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征地办应付玉林市园艺场征地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共计2,972.6元。玉林市园艺场属于玉东新区的国有企业,玉林市园艺场所得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应作为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库。

    2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国库,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928.2万元。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系统运行不正常,造成手工缴库选错科目。

    3.关于“将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7 年玉东新区财政将产业扶持资金 361.4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其中:(1)划拨玉林市城北水厂至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工程采购 DN600 铸铁管结算款费用 81.4万元,(2)划拨 2016 年玉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及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经费 12.6万元,(32016 年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经费 4.3万元,(4)玉林市城北水厂至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工程第一期进度款263.1万元。

    以上四笔款项是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2016年申请经玉东新区管委批准当年没有拨款,结转到2017年才实际支出的数据,其主要用途也是服务于经开区企业。

    4. 关于“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 2017 12月底,玉东新区财政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规模达到 2,446.4万元,超出上年底余额(2,244.6万元)201.8万元,累计列支结转规模持续增大。此项问题情况属实,玉东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财政支出。

    22017 9 月,玉东新区财政拨付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扶持资金 800 万元,用于该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列支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科目, 未按实际经济业务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区大部分学校项目是由东投公司负责建设,由于没有支付项目管理费,鉴于以上原因对此笔支出进行科目调剂。

    、完成2018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确保2018年各项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围绕预算目标,推进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加强组织促增收。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形势分析、计划分解、部门联动、督查督导、协调沟通等各项组织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和统筹度。

    二是锁定目标促增收。按月落实财政收入组织计划,压实征收单位的主体责任,继续实施收入定期通报制度。

    三是培植财源促增收。继续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扶持政策,着力以企业效益提升筑牢财源建设根基,积极争取有利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策,努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

    四是依法征管促增收。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进一步挖掘中小税种的增收潜力;加大征管和稽查力度,增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重点加强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收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五是加强土地出让促增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与土地收储出让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土地收储、开发、出让及收支管理工作。

    (二)围绕服务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对照“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精确投入,确保政策落地和资金到位。大力支持推进“三个一百三攻坚”活动项目建设,支持本地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打造玉林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重大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企业上规、上限、上亿、上市

    二是提高资金保障能力。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加大财政产业扶持投入,支持产业培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工作。多举措筹集项目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银行等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提高对上争取能力。及时掌握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扶持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精心做好项目的储备、包装和上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及政策倾斜,将上级资金用好用足。

    (三)围绕民生事业,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保障财政民生投入。加大脱贫攻坚资金筹措力度,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文化等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支出服务。积极做好对县(市、区)、预算单位的服务和督促工作,强化时间节点管理,统筹库款调度,加快财政八项支出、民生投入等重大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是严肃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审查通过的预算,规范预算追加范围和审批程序,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度,提高支出进度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四)围绕科学理财,着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是完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步伐加快完善市和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理清市与城区事权清单,明晰事权边界,建立合理、均衡的市与城区财政关系。

    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扎实推进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信息,加强预算执行统筹力度,加强跨年度实施项目审核,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梳理、规范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适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范围

    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健全公务卡制度,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

    五是规范应用PPP模式。加强财政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研讨,明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优先支持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审慎开展政府付费项目,防止财政支出过快增长,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积极组织国家和自治区PPP示范项目申报,加快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建设。

    (五)围绕提升绩效,着力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着力建设法治财政。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维护财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制度创新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加快建立科学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机制,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和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建设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扩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项目绩效的跟踪监控范围,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认真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脱贫攻坚等重大民生资金的跟踪问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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