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6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市级决算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决算,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5,10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2,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3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2,297万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575万元和其他转移性支出184,18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811,07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4,02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961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此外,基金预算总收入422,888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081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85,4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7,52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7,41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60万元)。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5,10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2,091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0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844万元);(2)转移性收入542,0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9,24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6,8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410万元(含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7,080万元,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转贷市级216,711万元,调入资金84,429万元(含政府住房基金2015年末滚存结余、收回2016年财政存量资金和2016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调入),上年结余收入26,31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31万元。[注:2016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480,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6,440万元的98.8%,完成调整预算485,600万元的99.0%,比上年增收26,832万元,增长5.9%。组织财政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上划中央收入158,119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9,3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025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0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84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9.9%,比上年增收20,591万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如下:税收收入165,0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2,6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9.3%;非税收入117,9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5.8%。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6,75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570万元),完成预算的92.2%,增长86.6%。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及财税体制改革,该税种短期内呈现较大增幅。(2)营业税12,473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下降49.5%。主要是“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持续作用导致。(3)企业所得税15,48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9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下降15.6%,主要是玉柴集团等企业销量下滑、成本上升,导致利润减少,使企业所得税减收幅度较大。(4)个人所得税7,14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 万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8.9%,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减少。(5)耕地占用税21,9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1,96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下降12.5%。主要是2016年用地指标少于上年,导致耕地占用税收入减少。(6)契税27,5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32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37.4%。主要是在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利好的情况下,加强房地产业的征管,利用综合治税土地交易信息及时督促相关税收入库,使相关税种增长。(7)土地增值税14,3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增长82.1%。主要是房产销售收入增长、处置储备土地和国有资产增加而增收。(8)专项收入23,475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增长38.6%。主要是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所致。(9)行政性收费收入30,2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增长11.3%。主要是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0)罚没收入7,1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增长35.5%。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8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下降19.8%。主要是2015年有玉药集团股权转让收入,2016年无此收入。(1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2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6%,下降12.1%。主要是玉东新区去年同期园艺场缴库收入5,000万元,本年无此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11,07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9,13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3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2,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 %,比上年增长11.1%;(2)转移性支出(不含年终结余)184,1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8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9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1,305万元,比上年增加7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45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2,428万元,全部是自治区转贷置换债券资金。(3)另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57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支出增长是正常的。为支持经济稳增长,市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需要。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2,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下降7.4%。减支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使增幅下降。
公共安全支出62,3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 %,增长31.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安部门调整警衔津贴增加人员经费;在新增政府债券中安排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经费2900万元;2015年无这两项因素支出。
教育支出58,9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2,7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0.6%。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我市教育“大班额”问题,“十三五”期间实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
科学技术支出4,2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下降1.3%。下降的原因是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下降17.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3年开始创建国家示范区,文化投入高峰为2015年,文化设施建设等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随着文化示范区创建成功,文化投入有所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9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下降16.1%。主要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社会化发放,使财政安排的退休费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1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5,0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下降8.6%。主要是取消了计生经费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挂钩的机制,按照实际需要保障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7,21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获得中央下达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以及获得广东援助九洲江环境治理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105,2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42.8%。主要是推进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玉东湖项目建设。
农林水支出26,2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8,0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1%,下降32.8%。主要是2015年玉东新区五彩田园项目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2016年该项目转列政府性基金。
交通运输支出40,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10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大力推进机场项目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0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7,6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下达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项目、玉柴产业新城一期道路及管网工程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18,8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0.6%,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按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增长3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获得的上级棚户区改造资金增加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下降74.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较2016年多,此外与2016年相比,2015年家政服务体系试点项目资金、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中心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平台一期资金支出较大。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下降56.4%。下降的原因是2015年市直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我市直属石鼓塘粮库改建扩建,而2016年无此项支出。
国防支出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下降20.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在调整预算安排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经费481万元,2016年无此项支出。
金融支出1,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05%。主要原因是获得自治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以及超短期融资债券补助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1%,下降4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归还贷款本金,2016年无此项安排。
其他支出342万元。
3.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2016年预算安排总预备费4,7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0万元),全年动用3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和发展农业科技等支出,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44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汇总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3万元),比2015年减少1,904万元,下降30.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93万元,同比减少180万元,下降15.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10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20.0%,主要是2016年上级安排我市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增加,属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的事项:一是为推进桂台合作,协助自治区赴台开展经贸、旅游、农业等交流合作,出境经费相应增加;二是自治区赴古巴、日本研讨相关立法工作,要求我市随团出访,出国经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7万元,同比减少1657万元,下降34.5%。
5.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8,0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90,6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1,095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财库﹝2004﹞38号)文件规定: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仍然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形成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规定实行个别事项的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根据以上规定,2016年末市级财政将当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下达到预算单位的未支出指标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基金预算总收入422,8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081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305,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比上年增加44,000万元,增长16.8%,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长。2016年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293,7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5,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2)上级补助收入4,690万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2,261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20,463万元。
基金预算总支出385,4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7,521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预算支出236,0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6.3%,比上年减少12,538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三项合计220,5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446万元),完成预算的88.6%,比上年减少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了324国道撤站收购项目资金2.866亿元以及贷款本息2.3亿元,2016年无这两项支出。(2)转移性支出149,37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74,251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将2016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及2015年政府住房基金滚存结余调入和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补助下级支出9,760万元,比上年增加5,233万元;补助直管县支出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2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26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7,41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60万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8,0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11,57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9,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8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0,09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07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7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1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0万元。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8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0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2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65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4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0万元。
收支相抵,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62,74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9,250万元。
(四)市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864,7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30,110万元),当年举借308,97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1,173万元),当年偿还221,00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173万元),期末余额952,7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35,10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14,970万元(一般债务583,573万元、专项债务231,39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7,26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0,506万元。
2016年举借的政府债务308,972万元中,新增债券112,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4,400万元,专项债券28,000万元),用于龙潭产业园项目20,000万元、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园博园项目)20,000万元、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15,000万元、玉林民用机场项目10,000万元、郁江引水工程3,000万元、火车站站房改造站前平台建设2,120万元、玉林市苗园路铁路涵洞改造工程3,500万元、玉林市城市公园项目3,100万元、城乡风貌改造项目2,800万元、教育中路(民主中路至一环路口段)道路维修工程1,750万元、玉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785万元、二环南路二期工程(新民路路口-大南路路口)2,000万元、玉林市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2,070万元、农批市场配套路网工程1,000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业务用房工程2,200万元、玉林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25万元、市南流江清湾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250万元、天河路玉州段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3,900万元、玉林高中新校区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200万元、玉高附中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400万元、科技馆建设项目300万元、福绵高中建设项目2,025万元、秀石路小学20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875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5,000万元。置换债券196,572万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
2016年偿还的债务221,002万元中,用于偿还政府债务190,900万元(其中:偿还存量地方政府债券10,000万元,偿还2016年底前到期的市土储中心、市环卫处、市城投公司、地产集团、玉开龙潭公司、东投公司等其他政府债务180,900万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0,102万元,该部分存量债务由债务人用自有资金偿还。
截至2016年底,市级债务余额952,740万元,从资金来源上看,银行贷款242,622万元、政府债券580,898万元、企业债券48,000万元、国债转贷和外债转贷等转贷债务401万元、信托和融资租赁等43,337万元、其他37,482万元。从债券资金用途上看,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9,40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12,685万元、土地储备4,369万元、保障性住房141,369万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7,559万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35,978万元、其他421,379万元。
二、落实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狠抓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2016年财政收入计划分解下达工作,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和县(市、区)沟通联系,做好各月收入预测分析,做好玉柴集团等重点企业、项目税收调研,及时提出财税收入补缺增收的建议。二是加强与国土等部门的沟通,抓好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督查,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贯彻和体现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的政策要求。
(二)筹措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挥稳增长作用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市直财政落实“三个年一活动”项目资金15.06亿元,大力支持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玉林民用机场、绣江复航、机场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农林产品加工、中草药、商贸物流、养老等重大产业,龙潭产业园、健康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加快发展。二是全市财政共争取上级债券、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7.8亿元,推动全市加快交通、园区、城市等建设。三是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金融企业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顺利落地;市直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5个,预算金额1.1亿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贯彻落实好各项惠民生政策,切实发挥财政对民生投入的保障作用。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16年市级财政民生支出34.50亿元,比上年增加2.55亿元,增长8.0%。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财政通过统筹使用预算投入、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4.6亿元,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38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财政社保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四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投入、政府融资和开发商承建等途径,实施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2016年市级安排的新建中小学建设资金8,197万元。五是支持科技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研发经费的管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产业技术研究等经费1,805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06万元。
(四)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财政工作活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及报表;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各县(市、区)也按规定公开了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经统计,2016年市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4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扶贫开发、以及重点支出和民生领域等支出,2016年11月底前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四是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印发《玉林市市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五是进一步理顺市直与有关县(市、区)财政征管关系。出台了《关于明确玉林市部分企业和重大项目税收征管归属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0号),进一步调动全市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财税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从2016年起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试点范围,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七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八是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范围,完善部门预算编报软件,新增政府购买服务表;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及信息公开指导性意见。九是主动做好各项税制改革推进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十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一是开展通过财政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专项检查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布置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开展市直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民生资金核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一)抓好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集中有限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稳增长的作用。一是以稳增长为中心,落实好各项财政优惠政策,为企业降本增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大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重大交通、城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财税增收。三是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新的开放开发增长点,为扩大财政规模奠定基础。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配合有关部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多种形式,放大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增强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壮大财源。
(三)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改善的获得感。一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是支持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化的治安防范体系,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健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实施玉林市中小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努力化解“大班额”、入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一是积极申请自治区债券资金支持,支持我市加快推进“修机场、建码头、建高铁”三件大事。加快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为我市腾出更多的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二是继续向上级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推动全市加快交通、园区、城市等建设。三是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五)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市县财政部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研究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在市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健全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加快研究市与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三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六)继续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非税收入征收、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等问题,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时,提出了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作本年度收入、部分划拨土地预付款提前入库、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作本年度收入”的问题
由于执收单位当时在未及时开具一般缴款书的情况下将收入缴入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但非税系统上未反映以上收入,市财政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非税收入,只能作为未明款暂存。2016年2-10月期间,市财政在多次催促单位陆续补开了缴款书并确认属于应缴库的非税收入后,将这些收入缴入国库。
2017年5月份,自治区财政厅将玉林、贵港列为新版非税系统首批地级市,新系统上线后,对于每一笔非税缴款将通过系统分配唯一的缴款码,由执收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将缴款码发给付款人,缴款码与每笔缴款一一对应,以此有效避免未明款项情况发生。
2.关于“部分划拨土地预付款提前入库”的问题
经核查,由于该部分土地为划拨用地,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供地会审会、市人民政府划拨批复、市人民政府研究用地纪要等有关资料的批示,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地单位直接将划拨土地预付款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市财政根据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按时将以上款项缴入国库。
3.关于“上一年度预拔经费未进行清理”的问题
由于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预拨经费无法消化。截至2016年末,市直财政未对2015年度预拨经费139,796.93万元进行清理。2017年市财政积极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清理消化预拨经费,6月份利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可统筹资金消化了部分预拨经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继续努力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消化预拨经费等财政借垫款。
4.关于“财政资金出借较大,部分借款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
截至2016年底,市直财政预算内资金出借未收回余额18,222.57万元,其中11,222.57万元已逾期多年仍未能收回,包括:玉柴工业园管委会余额4,172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余额6,925万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125.58万元。对单位逾期借款,市财政积极追收,多次通过电话、上门和发出《关于追收逾期借款的函》等方式向其追收逾期借款,但因各种原因,目前其尚未归还逾期借款。对上述所借出的款项,市财政将继续加大追收力度,积极追收。2017年上半年已清理收回8,262万元财政借垫款。
5.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对于未发生过公务卡报销支出的36个预算单位,包括玉林市计生服务中心等,此类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指标相对较少,公务支出相对也较少。为了强制使用公务卡,市财政将采取公务卡使用情况通报、开展集中约谈、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由纪委、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等措施积极推进公务卡使用工作。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中央、自治区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
市直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的支出进度,在2016年末已超过90%,完成自治区对市直的支出进度考核。实际支付率较慢主要是项目业主方面的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够主动、全面;二是前期工作手续繁杂,耗时较多;三是工程进度推进慢或结算资料不齐全,导致资金无法支出或支出金额较小。除此之外,部分上级资金下达较迟,因此无法及时在年度内完成实际支出。
2017年上半年,市财政多次集体约谈及单独约谈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督促其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拨付。截至6月末,市直共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999.56万元、政府性基金206万元,支出进度分别为27.9%、15.5%;收到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43,988.89万元、政府性基金2,560.49万元,支出进度分别为27.4%、22.5%。
(2)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控制不严”的问题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设置,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审核通过后,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支付申请无需再经财政部门审核。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根据实际工作调剂使用部分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的现象。下一步,市财政将加大事后监督力度,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加强对支付数据的合规性分析,结合公务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其他财务检查,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支付。
(二)关于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
玉东新区在年初编制基金预算时未将6.90亿元细化到具体的预算单位和项目。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主要是安排各个公司共计68,981万元(其中:城投公司项目2,800万元;东投公司项目20,000万元;经投公司项目9,181万元;两岸公司项目30,000万元;房产中心廉租公租房项目5,000万元;五彩田园旅游公司2,000万元)。
2.关于“预拨经费未进行清理”的问题
截至2016年末,玉东新区未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预拨经费64,108.87万元进行清理。
2015年末玉东新区预拨经费余额为83,182万元,2016年经过玉东新区努力,消化了19,073万元,结余64,109万元。未清理部分,以后年度玉东新区会积极拓宽财源,及时消化以前年度预拨经费。
3.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截至2016年末,玉东新区财政未对其他应付款余额52,802.97万元进行清理。
2015年末玉东新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74,119万元,2016年清理21,316万元,结余52,803万元。结余大的原因是玉东新区近年建设发展任务重,特别是“五彩田园”项目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尚未能够筹措足够资金清理以前年度其他应付款,今后玉东新区积极拓宽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及时归还其他应付款。
4.关于“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1)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将财政资金3,285.38万元通过玉林市园艺场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入国库。玉东新区征用了园艺场部分土地,园艺场属于国有企业,得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库。
(2)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在无“五彩田园”项目用地租入及租金支出的情况下,与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彩田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彩田园投资有限公司等3单位分别签订《项目土地租赁合同》、出租土地26,125亩。当年将上述单位转入的“五彩田园”土地租金6,499.36万元上缴玉东新区财政,玉东新区财政将上述资金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5.关于“将医疗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的问题
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将茂林镇卫生院上缴的医疗收入1,400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卫生院除财政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同级财政安排。今后玉东新区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
6.关于“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截至2017年4月,尚有2016年度土地出让金13,103.8万元未能征收入库。
上述未缴土地出让金13,103.8万元中,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补缴1,215万元,截止2017年4月末,实际未征收土地出让金应为11,888.8万元。其中:春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地块成交价款19,443万元,已交7,900万元,由于征地拆迁等多方面原因影响,尚欠11,543万元,玉东新区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并追缴此笔款项;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欠的345.8万元,已上缴玉林经投公司,但经投公司一直未上缴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市财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撑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四大攻坚”、“五大战略”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6年玉林市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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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7年8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6年市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市级决算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决算,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5,10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2,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3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2,297万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575万元和其他转移性支出184,18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811,07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4,02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961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此外,基金预算总收入422,888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081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85,4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7,52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7,41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60万元)。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5,10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82,091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0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844万元);(2)转移性收入542,08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9,24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6,8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410万元(含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7,080万元,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转贷市级216,711万元,调入资金84,429万元(含政府住房基金2015年末滚存结余、收回2016年财政存量资金和2016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调入),上年结余收入26,31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31万元。[注:2016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480,50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6,440万元的98.8%,完成调整预算485,600万元的99.0%,比上年增收26,832万元,增长5.9%。组织财政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上划中央收入158,119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9,3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025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02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84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9.9%,比上年增收20,591万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如下:税收收入165,0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2,6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9.3%;非税收入117,9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0,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5.8%。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6,75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570万元),完成预算的92.2%,增长86.6%。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及财税体制改革,该税种短期内呈现较大增幅。(2)营业税12,473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下降49.5%。主要是“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持续作用导致。(3)企业所得税15,48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9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下降15.6%,主要是玉柴集团等企业销量下滑、成本上升,导致利润减少,使企业所得税减收幅度较大。(4)个人所得税7,14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3 万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8.9%,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减少。(5)耕地占用税21,9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1,96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下降12.5%。主要是2016年用地指标少于上年,导致耕地占用税收入减少。(6)契税27,52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32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37.4%。主要是在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利好的情况下,加强房地产业的征管,利用综合治税土地交易信息及时督促相关税收入库,使相关税种增长。(7)土地增值税14,3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增长82.1%。主要是房产销售收入增长、处置储备土地和国有资产增加而增收。(8)专项收入23,475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增长38.6%。主要是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所致。(9)行政性收费收入30,29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增长11.3%。主要是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0)罚没收入7,1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增长35.5%。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8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下降19.8%。主要是2015年有玉药集团股权转让收入,2016年无此收入。(1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29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6%,下降12.1%。主要是玉东新区去年同期园艺场缴库收入5,000万元,本年无此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11,07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9,13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31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2,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 %,比上年增长11.1%;(2)转移性支出(不含年终结余)184,1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8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9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1,305万元,比上年增加7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45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2,428万元,全部是自治区转贷置换债券资金。(3)另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57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支出增长是正常的。为支持经济稳增长,市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需要。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9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2,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下降7.4%。减支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使增幅下降。
公共安全支出62,30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 %,增长31.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安部门调整警衔津贴增加人员经费;在新增政府债券中安排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经费2900万元;2015年无这两项因素支出。
教育支出58,9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2,7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0.6%。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我市教育“大班额”问题,“十三五”期间实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
科学技术支出4,25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下降1.3%。下降的原因是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下降17.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3年开始创建国家示范区,文化投入高峰为2015年,文化设施建设等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随着文化示范区创建成功,文化投入有所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9 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下降16.1%。主要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社会化发放,使财政安排的退休费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1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5,0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下降8.6%。主要是取消了计生经费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挂钩的机制,按照实际需要保障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7,21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获得中央下达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以及获得广东援助九洲江环境治理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105,2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13,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42.8%。主要是推进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玉东湖项目建设。
农林水支出26,2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8,0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1%,下降32.8%。主要是2015年玉东新区五彩田园项目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2016年该项目转列政府性基金。
交通运输支出40,7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10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大力推进机场项目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02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7,6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下达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项目、玉柴产业新城一期道路及管网工程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18,8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2,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0.6%,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按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增长3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获得的上级棚户区改造资金增加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6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下降74.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较2016年多,此外与2016年相比,2015年家政服务体系试点项目资金、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中心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平台一期资金支出较大。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下降56.4%。下降的原因是2015年市直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我市直属石鼓塘粮库改建扩建,而2016年无此项支出。
国防支出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下降20.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在调整预算安排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经费481万元,2016年无此项支出。
金融支出1,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05%。主要原因是获得自治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以及超短期融资债券补助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1%,下降4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归还贷款本金,2016年无此项安排。
其他支出342万元。
3.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2016年预算安排总预备费4,7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0万元),全年动用3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和发展农业科技等支出,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44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汇总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4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63万元),比2015年减少1,904万元,下降30.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93万元,同比减少180万元,下降15.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10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20.0%,主要是2016年上级安排我市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增加,属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的事项:一是为推进桂台合作,协助自治区赴台开展经贸、旅游、农业等交流合作,出境经费相应增加;二是自治区赴古巴、日本研讨相关立法工作,要求我市随团出访,出国经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7万元,同比减少1657万元,下降34.5%。
5.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58,0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90,6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1,095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财库﹝2004﹞38号)文件规定: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仍然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形成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规定实行个别事项的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根据以上规定,2016年末市级财政将当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下达到预算单位的未支出指标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基金预算总收入422,8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1,081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305,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比上年增加44,000万元,增长16.8%,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长。2016年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293,78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5,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2)上级补助收入4,690万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2,261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20,463万元。
基金预算总支出385,47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7,521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预算支出236,0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6.3%,比上年减少12,538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三项合计220,5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446万元),完成预算的88.6%,比上年减少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了324国道撤站收购项目资金2.866亿元以及贷款本息2.3亿元,2016年无这两项支出。(2)转移性支出149,37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74,251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将2016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规模部分及2015年政府住房基金滚存结余调入和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补助下级支出9,760万元,比上年增加5,233万元;补助直管县支出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2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26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7,41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560万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权责发生制列支8,05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期末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11,57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9,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8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0,09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07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7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1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0万元。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8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0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2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65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4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0万元。
收支相抵,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62,74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9,250万元。
(四)市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864,7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30,110万元),当年举借308,97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1,173万元),当年偿还221,00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173万元),期末余额952,7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35,10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14,970万元(一般债务583,573万元、专项债务231,39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7,26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0,506万元。
2016年举借的政府债务308,972万元中,新增债券112,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4,400万元,专项债券28,000万元),用于龙潭产业园项目20,000万元、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园博园项目)20,000万元、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15,000万元、玉林民用机场项目10,000万元、郁江引水工程3,000万元、火车站站房改造站前平台建设2,120万元、玉林市苗园路铁路涵洞改造工程3,500万元、玉林市城市公园项目3,100万元、城乡风貌改造项目2,800万元、教育中路(民主中路至一环路口段)道路维修工程1,750万元、玉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785万元、二环南路二期工程(新民路路口-大南路路口)2,000万元、玉林市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2,070万元、农批市场配套路网工程1,000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业务用房工程2,200万元、玉林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25万元、市南流江清湾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250万元、天河路玉州段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3,900万元、玉林高中新校区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200万元、玉高附中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400万元、科技馆建设项目300万元、福绵高中建设项目2,025万元、秀石路小学20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875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5,000万元。置换债券196,572万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
2016年偿还的债务221,002万元中,用于偿还政府债务190,900万元(其中:偿还存量地方政府债券10,000万元,偿还2016年底前到期的市土储中心、市环卫处、市城投公司、地产集团、玉开龙潭公司、东投公司等其他政府债务180,900万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0,102万元,该部分存量债务由债务人用自有资金偿还。
截至2016年底,市级债务余额952,740万元,从资金来源上看,银行贷款242,622万元、政府债券580,898万元、企业债券48,000万元、国债转贷和外债转贷等转贷债务401万元、信托和融资租赁等43,337万元、其他37,482万元。从债券资金用途上看,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9,40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12,685万元、土地储备4,369万元、保障性住房141,369万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7,559万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35,978万元、其他421,379万元。
二、落实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狠抓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2016年财政收入计划分解下达工作,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和县(市、区)沟通联系,做好各月收入预测分析,做好玉柴集团等重点企业、项目税收调研,及时提出财税收入补缺增收的建议。二是加强与国土等部门的沟通,抓好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督查,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贯彻和体现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的政策要求。
(二)筹措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挥稳增长作用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市直财政落实“三个年一活动”项目资金15.06亿元,大力支持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玉林民用机场、绣江复航、机场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农林产品加工、中草药、商贸物流、养老等重大产业,龙潭产业园、健康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加快发展。二是全市财政共争取上级债券、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7.8亿元,推动全市加快交通、园区、城市等建设。三是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金融企业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顺利落地;市直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5个,预算金额1.1亿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贯彻落实好各项惠民生政策,切实发挥财政对民生投入的保障作用。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16年市级财政民生支出34.50亿元,比上年增加2.55亿元,增长8.0%。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财政通过统筹使用预算投入、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4.6亿元,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38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财政社保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四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投入、政府融资和开发商承建等途径,实施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2016年市级安排的新建中小学建设资金8,197万元。五是支持科技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研发经费的管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产业技术研究等经费1,805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06万元。
(四)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财政工作活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及报表;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各县(市、区)也按规定公开了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经统计,2016年市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4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扶贫开发、以及重点支出和民生领域等支出,2016年11月底前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四是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印发《玉林市市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五是进一步理顺市直与有关县(市、区)财政征管关系。出台了《关于明确玉林市部分企业和重大项目税收征管归属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0号),进一步调动全市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财税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从2016年起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试点范围,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七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八是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范围,完善部门预算编报软件,新增政府购买服务表;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及信息公开指导性意见。九是主动做好各项税制改革推进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十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一是开展通过财政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专项检查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布置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开展市直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民生资金核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一)抓好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集中有限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稳增长的作用。一是以稳增长为中心,落实好各项财政优惠政策,为企业降本增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大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重大交通、城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财税增收。三是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新的开放开发增长点,为扩大财政规模奠定基础。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配合有关部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多种形式,放大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增强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壮大财源。
(三)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改善的获得感。一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是支持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化的治安防范体系,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健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实施玉林市中小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努力化解“大班额”、入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一是积极申请自治区债券资金支持,支持我市加快推进“修机场、建码头、建高铁”三件大事。加快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为我市腾出更多的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二是继续向上级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推动全市加快交通、园区、城市等建设。三是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五)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市县财政部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研究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在市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健全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加快研究市与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三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六)继续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非税收入征收、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等问题,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时,提出了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作本年度收入、部分划拨土地预付款提前入库、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作本年度收入”的问题
由于执收单位当时在未及时开具一般缴款书的情况下将收入缴入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但非税系统上未反映以上收入,市财政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非税收入,只能作为未明款暂存。2016年2-10月期间,市财政在多次催促单位陆续补开了缴款书并确认属于应缴库的非税收入后,将这些收入缴入国库。
2017年5月份,自治区财政厅将玉林、贵港列为新版非税系统首批地级市,新系统上线后,对于每一笔非税缴款将通过系统分配唯一的缴款码,由执收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将缴款码发给付款人,缴款码与每笔缴款一一对应,以此有效避免未明款项情况发生。
2.关于“部分划拨土地预付款提前入库”的问题
经核查,由于该部分土地为划拨用地,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供地会审会、市人民政府划拨批复、市人民政府研究用地纪要等有关资料的批示,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地单位直接将划拨土地预付款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市财政根据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按时将以上款项缴入国库。
3.关于“上一年度预拔经费未进行清理”的问题
由于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预拨经费无法消化。截至2016年末,市直财政未对2015年度预拨经费139,796.93万元进行清理。2017年市财政积极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清理消化预拨经费,6月份利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可统筹资金消化了部分预拨经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继续努力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消化预拨经费等财政借垫款。
4.关于“财政资金出借较大,部分借款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
截至2016年底,市直财政预算内资金出借未收回余额18,222.57万元,其中11,222.57万元已逾期多年仍未能收回,包括:玉柴工业园管委会余额4,172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余额6,925万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125.58万元。对单位逾期借款,市财政积极追收,多次通过电话、上门和发出《关于追收逾期借款的函》等方式向其追收逾期借款,但因各种原因,目前其尚未归还逾期借款。对上述所借出的款项,市财政将继续加大追收力度,积极追收。2017年上半年已清理收回8,262万元财政借垫款。
5.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对于未发生过公务卡报销支出的36个预算单位,包括玉林市计生服务中心等,此类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指标相对较少,公务支出相对也较少。为了强制使用公务卡,市财政将采取公务卡使用情况通报、开展集中约谈、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由纪委、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等措施积极推进公务卡使用工作。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中央、自治区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
市直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的支出进度,在2016年末已超过90%,完成自治区对市直的支出进度考核。实际支付率较慢主要是项目业主方面的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够主动、全面;二是前期工作手续繁杂,耗时较多;三是工程进度推进慢或结算资料不齐全,导致资金无法支出或支出金额较小。除此之外,部分上级资金下达较迟,因此无法及时在年度内完成实际支出。
2017年上半年,市财政多次集体约谈及单独约谈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督促其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拨付。截至6月末,市直共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999.56万元、政府性基金206万元,支出进度分别为27.9%、15.5%;收到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43,988.89万元、政府性基金2,560.49万元,支出进度分别为27.4%、22.5%。
(2)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控制不严”的问题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设置,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审核通过后,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支付申请无需再经财政部门审核。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根据实际工作调剂使用部分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的现象。下一步,市财政将加大事后监督力度,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加强对支付数据的合规性分析,结合公务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其他财务检查,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支付。
(二)关于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
玉东新区在年初编制基金预算时未将6.90亿元细化到具体的预算单位和项目。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主要是安排各个公司共计68,981万元(其中:城投公司项目2,800万元;东投公司项目20,000万元;经投公司项目9,181万元;两岸公司项目30,000万元;房产中心廉租公租房项目5,000万元;五彩田园旅游公司2,000万元)。
2.关于“预拨经费未进行清理”的问题
截至2016年末,玉东新区未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预拨经费64,108.87万元进行清理。
2015年末玉东新区预拨经费余额为83,182万元,2016年经过玉东新区努力,消化了19,073万元,结余64,109万元。未清理部分,以后年度玉东新区会积极拓宽财源,及时消化以前年度预拨经费。
3.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截至2016年末,玉东新区财政未对其他应付款余额52,802.97万元进行清理。
2015年末玉东新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74,119万元,2016年清理21,316万元,结余52,803万元。结余大的原因是玉东新区近年建设发展任务重,特别是“五彩田园”项目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尚未能够筹措足够资金清理以前年度其他应付款,今后玉东新区积极拓宽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及时归还其他应付款。
4.关于“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1)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将财政资金3,285.38万元通过玉林市园艺场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入国库。玉东新区征用了园艺场部分土地,园艺场属于国有企业,得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库。
(2)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在无“五彩田园”项目用地租入及租金支出的情况下,与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彩田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彩田园投资有限公司等3单位分别签订《项目土地租赁合同》、出租土地26,125亩。当年将上述单位转入的“五彩田园”土地租金6,499.36万元上缴玉东新区财政,玉东新区财政将上述资金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5.关于“将医疗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的问题
2016年,玉东新区财政将茂林镇卫生院上缴的医疗收入1,400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卫生院除财政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同级财政安排。今后玉东新区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
6.关于“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截至2017年4月,尚有2016年度土地出让金13,103.8万元未能征收入库。
上述未缴土地出让金13,103.8万元中,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补缴1,215万元,截止2017年4月末,实际未征收土地出让金应为11,888.8万元。其中:春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地块成交价款19,443万元,已交7,900万元,由于征地拆迁等多方面原因影响,尚欠11,543万元,玉东新区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并追缴此笔款项;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欠的345.8万元,已上缴玉林经投公司,但经投公司一直未上缴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市财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撑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四大攻坚”、“五大战略”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6年玉林市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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