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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

2025-06-18 15:45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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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财政局,玉州区、福绵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5〕46号)精神,结合市医保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们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此次为预下达指标,后续如金额等发生变化再作调整,如无变化此次下达指标为正式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预算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相关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你们按规定加强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22〕47号)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并重,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虚列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们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对照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请各地按规定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分配表

2.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关联文件:

    2025年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

    2025-06-18 15:45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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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流市财政局,玉州区、福绵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5〕46号)精神,结合市医保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们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此次为预下达指标,后续如金额等发生变化再作调整,如无变化此次下达指标为正式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预算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相关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你们按规定加强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22〕47号)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并重,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虚列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们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对照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请各地按规定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分配表

    2.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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