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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2〕163号)精神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你市、区要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3年度预算,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市、区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二、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三、本次下达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3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2〕163号)精神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你市、区要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3年度预算,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市、区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二、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三、本次下达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3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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