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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2〕153号)精神,经商市卫生健康委,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你区、市、单位要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3年度预算,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区、市、单位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目,支出列“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三、此次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3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原12类)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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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2〕153号)精神,经商市卫生健康委,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你区、市、单位要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3年度预算,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区、市、单位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目,支出列“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三、此次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3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原12类)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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