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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2〕74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请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你们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备案。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请你们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本次下达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2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2〕74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请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你们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备案。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请你们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本次下达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2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