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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玉林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1-01-12 17: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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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3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发放选派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3〕44号)规定,指导和督促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日常考核工作,确保本地区选派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2. 各地教育局、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选派教师信息数据库管理,健全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派教师在岗情况、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坚持以人为本,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选派教师的服务工作,解决选派教师后顾之忧。

  3. 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地区

本次下达经费合计(万元)

三区”支教经费

退休教师支教经费

备注

2021年春季学期

2021年秋季学期

本次下达资金小计(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人)

应下达经费
(单位:万元)

核减经费
(单位:万元)

本次下达经费小计
(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
(单位:人)

下达经费
(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单位:人)

下达经费(单位:万元)

合计

757.16

67

67

69

69

136

528

1584

-115.2

621.16

博白县

450.2

41

41

38

38

79

248

744

-4

371.2

核减博白县历年结余中央资金4万

陆川县

153.8

10

10

15

15

25

200

600

-111.2

128.8

核减陆川县历年结余中央资金111.2万

兴业县

153.16

16

16

16

16

32

80

240

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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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21年

    玉林市财政局玉林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1-01-12 17: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字体:

    有关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3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发放选派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3〕44号)规定,指导和督促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日常考核工作,确保本地区选派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2. 各地教育局、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选派教师信息数据库管理,健全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派教师在岗情况、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坚持以人为本,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选派教师的服务工作,解决选派教师后顾之忧。

    3. 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地区

    本次下达经费合计(万元)

    三区”支教经费

    退休教师支教经费

    备注

    2021年春季学期

    2021年秋季学期

    本次下达资金小计(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人)

    应下达经费
    (单位:万元)

    核减经费
    (单位:万元)

    本次下达经费小计
    (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
    (单位:人)

    下达经费
    (单位:万元)

    支教人数(单位:人)

    下达经费(单位:万元)

    合计

    757.16

    67

    67

    69

    69

    136

    528

    1584

    -115.2

    621.16

    博白县

    450.2

    41

    41

    38

    38

    79

    248

    744

    -4

    371.2

    核减博白县历年结余中央资金4万

    陆川县

    153.8

    10

    10

    15

    15

    25

    200

    600

    -111.2

    128.8

    核减陆川县历年结余中央资金111.2万

    兴业县

    153.16

    16

    16

    16

    16

    32

    80

    240

    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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