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

2019-08-05 16:17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黎燕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玉市财教〔2019〕55号


有关市、城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1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拨款机制,积极引导各地落实政策
自治区按“基本补助+奖励”方式统筹核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包括基本补助和扩大覆盖面奖励两部分。基本补助资金以各地填报的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为依据,按照人均350元/月的补助标准核定。同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或弥补第一批预拨市县项目结余或缺口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多发放多奖补”的原则,对提标扩面的地区按当地财政投入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贫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要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林咏红(市教育局人事科),2684011;韦曼琦(市财政局教科文科),2689624

      附件: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类型:单列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其中:提标

扩面奖励

其中:涉农资金分配情况

 

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合计

贫困县

非贫困县

 

合计

-2.85

 

-2.85

12.22

-2.85

 

-2.85

 

玉林市本级小计

1.81

 

1.81

0.08

1.81

 

1.81

 

玉州区

0.11

 

0.11

 

0.11

 

0.11

 

福绵区

1.62

 

1.62

 

1.62

 

1.62

 

玉东新区

0.08

 

0.08

0.08

0.08

 

0.08

 

市管县小计

-4.66

 

-4.66

12.14

-4.66

 

-4.66

 

北流市

-4.66

 

-4.66

12.14

-4.66

 

-4.6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2019年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

    2019-08-05 16:17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玉市财教〔2019〕55号


    有关市、城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1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拨款机制,积极引导各地落实政策
    自治区按“基本补助+奖励”方式统筹核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包括基本补助和扩大覆盖面奖励两部分。基本补助资金以各地填报的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为依据,按照人均350元/月的补助标准核定。同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或弥补第一批预拨市县项目结余或缺口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多发放多奖补”的原则,对提标扩面的地区按当地财政投入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贫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要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林咏红(市教育局人事科),2684011;韦曼琦(市财政局教科文科),2689624

          附件: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类型:单列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其中:提标

    扩面奖励

    其中:涉农资金分配情况

     

    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合计

    贫困县

    非贫困县

     

    合计

    -2.85

     

    -2.85

    12.22

    -2.85

     

    -2.85

     

    玉林市本级小计

    1.81

     

    1.81

    0.08

    1.81

     

    1.81

     

    玉州区

    0.11

     

    0.11

     

    0.11

     

    0.11

     

    福绵区

    1.62

     

    1.62

     

    1.62

     

    1.62

     

    玉东新区

    0.08

     

    0.08

    0.08

    0.08

     

    0.08

     

    市管县小计

    -4.66

     

    -4.66

    12.14

    -4.66

     

    -4.66

     

    北流市

    -4.66

     

    -4.66

    12.14

    -4.66

     

    -4.6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