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财教〔2019〕55号
有关市、城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1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拨款机制,积极引导各地落实政策
自治区按“基本补助+奖励”方式统筹核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包括基本补助和扩大覆盖面奖励两部分。基本补助资金以各地填报的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为依据,按照人均350元/月的补助标准核定。同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或弥补第一批预拨市县项目结余或缺口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多发放多奖补”的原则,对提标扩面的地区按当地财政投入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贫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要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林咏红(市教育局人事科),2684011;韦曼琦(市财政局教科文科),2689624
附件: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类型:单列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本次下达资金 |
其中:提标 扩面奖励 |
其中:涉农资金分配情况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
合计 |
贫困县 |
非贫困县 |
||||||
合计 |
-2.85 |
|
-2.85 |
12.22 |
-2.85 |
|
-2.85 |
|
玉林市本级小计 |
1.81 |
|
1.81 |
0.08 |
1.81 |
|
1.81 |
|
玉州区 |
0.11 |
|
0.11 |
|
0.11 |
|
0.11 |
|
福绵区 |
1.62 |
|
1.62 |
|
1.62 |
|
1.62 |
|
玉东新区 |
0.08 |
|
0.08 |
0.08 |
0.08 |
|
0.08 |
|
市管县小计 |
-4.66 |
|
-4.66 |
12.14 |
-4.66 |
|
-4.66 |
|
北流市 |
-4.66 |
|
-4.66 |
12.14 |
-4.66 |
|
-4.6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市财教〔2019〕55号
有关市、城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1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拨款机制,积极引导各地落实政策
自治区按“基本补助+奖励”方式统筹核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包括基本补助和扩大覆盖面奖励两部分。基本补助资金以各地填报的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为依据,按照人均350元/月的补助标准核定。同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或弥补第一批预拨市县项目结余或缺口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多发放多奖补”的原则,对提标扩面的地区按当地财政投入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贫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教文体局)要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林咏红(市教育局人事科),2684011;韦曼琦(市财政局教科文科),2689624
附件: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类型:单列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本次下达资金 |
其中:提标 扩面奖励 |
其中:涉农资金分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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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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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贫困县 |
非贫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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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5 |
|
-2.85 |
12.22 |
-2.85 |
|
-2.85 |
|
玉林市本级小计 |
1.81 |
|
1.81 |
0.08 |
1.81 |
|
1.81 |
|
玉州区 |
0.11 |
|
0.11 |
|
0.11 |
|
0.11 |
|
福绵区 |
1.62 |
|
1.62 |
|
1.62 |
|
1.62 |
|
玉东新区 |
0.08 |
|
0.08 |
0.08 |
0.08 |
|
0.08 |
|
市管县小计 |
-4.66 |
|
-4.66 |
12.14 |
-4.66 |
|
-4.66 |
|
北流市 |
-4.66 |
|
-4.66 |
12.14 |
-4.66 |
|
-4.6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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