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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原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原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辖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调查全市各县(市、区)跨区域违法案件、重大违法案件和所管辖区域发生的违法案件。
2、指导和监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中药材市场(中药港)的中药材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六)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性抽样及
药品检测车的具体运行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食品、药
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发
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
(八)承担市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及指导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
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设8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办;负责文件起草和工作信息报道;负责文件收发、文印;负责各类档案整理、归档、保存;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组织案件合议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和监督统计、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化妆品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发生跨区域的食品、化妆品案件和重大食品、化妆品案件以及本级发现案件的立
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
品、化妆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安全
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做好全市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负责
食品、化妆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
担相关食品、化妆品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实施和监
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药品医疗器械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管辖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负责本市发生的跨区域药品、医疗器械案件,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做好全市
药品监督性抽样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药品的评价性抽样
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
报告工作;承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
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市重大活动药
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药材市场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港)中药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发生的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中药港)中药材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中药材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监督实施
中药材安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材市场中药材的监
督性抽样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中
药材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中
药材市场的中药材现场快检质量鉴定工作,做好中药材市场
质量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相关中药材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
关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
其他事项。
(五)应急处置大队。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
开展演练;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协调县(市、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
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协助做好食品、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工
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考核、考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大队。
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保障快速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快检工作;负责药品检测车的具体运行,收集药品检测数据及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活动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投诉举报受理科。
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案件;负责跟踪、督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和结果反馈;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市、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玉东新区执法大队(下设茂林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增挂执法中队牌子)。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开展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投
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实施玉东新区食品、药品、医疗器
械和化妆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
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担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事件的应急处理的
相关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2023年总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单位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23.87万元,同比增加70.14万元,增长10.7%。
项目支出预算14.57万元,同比减少37.43万元,减少71.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 32.71万元,增长4.6%。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58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81%,同比增加7.19万元,增加1.25%。
1.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580.4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2.04万元的99.73%,同比增加57.6万元,增长11.02%。原因是项目经费纳入此项。
2.2013850事业运行1.5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2.04万元的0.27%,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去年没用此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3.6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的7.51%,同比增加7.07万元,增长19.31%。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万元的13.96%,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18%。原因是增加部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用。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万元的86.04%,同比增加6.14万元,增加19.19%。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5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同比增加9.25万元,增加19.65%。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7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61.74%,同比增加5.91万元,增加19.59%。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8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37.43%,同比增加3.49万元,增加19.84%。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0.83%,同比增加0.08万元,增加20.51%。
(三)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同比增加9.2万元,增加19.5%。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同比增加9.2万元,增加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3.87万元,同比增加70.14万元,增长10.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9.23万元,属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83.42%,同比增加64.63万元,增长11.99%。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9.4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31.42%,同比增加19.74万元,增长13.19%。原因是去年有人员提拔及晋级晋档等增资。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13.8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22.03%,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4.32%。
3.30103奖金支出87.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6.28%,同比增加75.33万元,增长604.09%。原因是今年绩效奖金放到此项。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1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3.94%,同比增加12.47万元,增长19.88%。
5.30109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4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6.97%,同比增加6.14万元,增长19.52%。
6.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0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6.45%,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19.52%。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3.91%,同比增加3.49万元,增长19.86%。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0.52%,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19.46%。
9.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6.3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0.46%,同比增加9.2万元,增长19.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2万元,属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15.52%,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2.74%。
1.30201办公费支出7.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01%,同比增加1.03万元,增长16.88%。
2.30202印刷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30204手续费支出0.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4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30201水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150%。
5.30206电费支出2.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2.4%,同比减少4.3万元,下降61.43%。
6.30207邮电费支出8.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7.93%,同比减少1.52万元,下降14.55%。
7.30211差旅费支出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01%,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25%。
8.30213维修(护)费支出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1.78%,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9.30215会议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10.30216培训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11.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与去年持平。
12.30228工会费支出9.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37%,同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9.56%。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9%,与去年持平。
14.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38.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33.92%,增加0.96万元,增长2.58%。
15.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15.78%,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69万元,属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1.06%,同比增加2.52万元,增长48.74%。原因是去年有一名人员退休。
30302退休费支出7.6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52万元,增长48.74%。原因是去年有一名人员退休。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13万元,同口径与2022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 1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 1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与2022年持平 。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35万元,同比减少47.35万元,下降91.59%。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是根据工作职能需要,用于抽验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原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原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辖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调查全市各县(市、区)跨区域违法案件、重大违法案件和所管辖区域发生的违法案件。
2、指导和监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中药材市场(中药港)的中药材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六)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性抽样及
药品检测车的具体运行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食品、药
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发
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
(八)承担市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及指导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
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设8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办;负责文件起草和工作信息报道;负责文件收发、文印;负责各类档案整理、归档、保存;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组织案件合议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和监督统计、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化妆品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发生跨区域的食品、化妆品案件和重大食品、化妆品案件以及本级发现案件的立
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
品、化妆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安全
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做好全市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负责
食品、化妆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
担相关食品、化妆品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实施和监
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药品医疗器械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管辖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负责本市发生的跨区域药品、医疗器械案件,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做好全市
药品监督性抽样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药品的评价性抽样
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
报告工作;承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
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市重大活动药
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药材市场执法大队。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港)中药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发生的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中药港)中药材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中药材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监督实施
中药材安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材市场中药材的监
督性抽样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中
药材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中
药材市场的中药材现场快检质量鉴定工作,做好中药材市场
质量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相关中药材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
关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
其他事项。
(五)应急处置大队。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
开展演练;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协调县(市、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
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协助做好食品、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工
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考核、考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大队。
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保障快速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快检工作;负责药品检测车的具体运行,收集药品检测数据及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活动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投诉举报受理科。
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案件;负责跟踪、督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和结果反馈;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市、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玉东新区执法大队(下设茂林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增挂执法中队牌子)。
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开展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玉东新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一般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和简易程序的现场处罚工作;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投
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实施玉东新区食品、药品、医疗器
械和化妆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样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
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担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事件的应急处理的
相关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办上级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2023年总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单位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23.87万元,同比增加70.14万元,增长10.7%。
项目支出预算14.57万元,同比减少37.43万元,减少71.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44万元,同比增加 32.71万元,增长4.6%。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58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81%,同比增加7.19万元,增加1.25%。
1.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580.4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2.04万元的99.73%,同比增加57.6万元,增长11.02%。原因是项目经费纳入此项。
2.2013850事业运行1.5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2.04万元的0.27%,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去年没用此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3.6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的7.51%,同比增加7.07万元,增长19.31%。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万元的13.96%,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18%。原因是增加部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用。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万元的86.04%,同比增加6.14万元,增加19.19%。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5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同比增加9.25万元,增加19.65%。原因是去年有部分此项经费未追加完成。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7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61.74%,同比增加5.91万元,增加19.59%。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8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37.43%,同比增加3.49万元,增加19.84%。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32万元的0.83%,同比增加0.08万元,增加20.51%。
(三)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同比增加9.2万元,增加19.5%。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同比增加9.2万元,增加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3.87万元,同比增加70.14万元,增长10.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9.23万元,属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83.42%,同比增加64.63万元,增长11.99%。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9.4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31.42%,同比增加19.74万元,增长13.19%。原因是去年有人员提拔及晋级晋档等增资。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13.8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22.03%,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4.32%。
3.30103奖金支出87.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6.28%,同比增加75.33万元,增长604.09%。原因是今年绩效奖金放到此项。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1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3.94%,同比增加12.47万元,增长19.88%。
5.30109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4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6.97%,同比增加6.14万元,增长19.52%。
6.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0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6.45%,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19.52%。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3.91%,同比增加3.49万元,增长19.86%。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0.52%,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19.46%。
9.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6.3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10.46%,同比增加9.2万元,增长19.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2万元,属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15.52%,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2.74%。
1.30201办公费支出7.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01%,同比增加1.03万元,增长16.88%。
2.30202印刷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30204手续费支出0.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4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30201水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150%。
5.30206电费支出2.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2.4%,同比减少4.3万元,下降61.43%。
6.30207邮电费支出8.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7.93%,同比减少1.52万元,下降14.55%。
7.30211差旅费支出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01%,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25%。
8.30213维修(护)费支出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1.78%,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9.30215会议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10.30216培训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11.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0.89%,与去年持平。
12.30228工会费支出9.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37%,同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9.56%。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8.9%,与去年持平。
14.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38.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33.92%,增加0.96万元,增长2.58%。
15.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15.78%,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69万元,属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1.06%,同比增加2.52万元,增长48.74%。原因是去年有一名人员退休。
30302退休费支出7.6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52万元,增长48.74%。原因是去年有一名人员退休。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13万元,同口径与2022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 1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 1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与2022年持平 。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35万元,同比减少47.35万元,下降91.59%。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是根据工作职能需要,用于抽验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