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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3 18:00     来源:市法制办公室     作者: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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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2.负责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拟订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自治区人大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4.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事宜;

6.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7.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资格证件申领审查和管理工作。

8.负责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9.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10.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答复工作;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对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案件的审查、复查工作。

12.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法制调查研究工作,培训政府法制干部。

13.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和玉林仲裁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共有直属事业单位2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玉林市法制事务所、玉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本办内设秘书科、立法科、政府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共4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80.59万元,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2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59万元,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27.9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9.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9%,同比减少81.99万元,下降33.91%。减少原因是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仲裁和法治建设经费划到公共安全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14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67%,同比增加147.20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增多公共安全支出这项科目,将仲裁和法治建设经费划到公共安全支出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2%,同比增加14.99万元,增长59.86%。增加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同时增加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4.73%。增加的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等收入增长,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1%,同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4.25%。增长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同时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81%,同比增加83.1万元,增长27.9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98%,同比增加47.03万元,增长30.42%。增长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人员工资、津贴,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85%,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4.92%。增长原因是增加了物业管理费、 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6%,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3.77%。增长原因是按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22万元增加0.09万元,同比增长40.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31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91%,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1个下属事业单位列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增加了该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 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支出;二是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三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8万元,同比增加86.07万元,增长29.22%。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中:

1.经费拨款299.38万元,同比增加34.87万元,增长13.18%。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81.20万元,同比增加51.2万,增长170.66%,增加原因是我办下属单位玉林仲裁办同比预计增加仲裁收费费用。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61万元,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9年增加了此类项目。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支出;二是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三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8万元,同比增加86.07万元,增长29.22%。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中:

1.经费拨款299.38万元,同比增加34.87万元,增长13.18%。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81.20万元,同比增加51.2万,增长170.66%,增加原因是我办下属单位玉林仲裁办同比预计增加仲裁收费费用。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61万元,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9年增加了此类项目。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高,各项预算基数增大。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高,各项预算基数增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3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3.21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公务通讯补助支出、物业补贴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92万元,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27.1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9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9.9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9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办没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1.征求各个单位及法律顾问意见,确定2019年的立法计划建设项目,拟订2019年立法计划。2.对进入政府审查程序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3.对市委、市政府或部门转来的规范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来文单位反馈意见。4.对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全部上报自治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登记之日起 60 日内审查完毕。5.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6.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工作。7.承办落实行政复议机关出具的行政复议意见、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等工作。8.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各种统计、分析工作。9.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资格证件申领审查和管理工作。10.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负责对各单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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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9年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3 18:00     来源:市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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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2.负责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拟订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自治区人大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4.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事宜;

    6.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7.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资格证件申领审查和管理工作。

    8.负责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9.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10.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答复工作;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对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案件的审查、复查工作。

    12.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法制调查研究工作,培训政府法制干部。

    13.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和玉林仲裁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共有直属事业单位2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玉林市法制事务所、玉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本办内设秘书科、立法科、政府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共4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80.59万元,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2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59万元,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27.9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9.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49%,同比减少81.99万元,下降33.91%。减少原因是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仲裁和法治建设经费划到公共安全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14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67%,同比增加147.20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增多公共安全支出这项科目,将仲裁和法治建设经费划到公共安全支出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2%,同比增加14.99万元,增长59.86%。增加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同时增加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4.73%。增加的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等收入增长,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1%,同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4.25%。增长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同时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81%,同比增加83.1万元,增长27.9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98%,同比增加47.03万元,增长30.42%。增长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人员工资、津贴,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85%,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4.92%。增长原因是增加了物业管理费、 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6%,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3.77%。增长原因是按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22万元增加0.09万元,同比增长40.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31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91%,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1个下属事业单位列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增加了该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 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支出;二是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三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8万元,同比增加86.07万元,增长29.22%。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中:

    1.经费拨款299.38万元,同比增加34.87万元,增长13.18%。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81.20万元,同比增加51.2万,增长170.66%,增加原因是我办下属单位玉林仲裁办同比预计增加仲裁收费费用。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61万元,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9年增加了此类项目。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支出;二是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三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8万元,同比增加86.07万元,增长29.22%。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中:

    1.经费拨款299.38万元,同比增加34.87万元,增长13.18%。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移动通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费用。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81.20万元,同比增加51.2万,增长170.66%,增加原因是我办下属单位玉林仲裁办同比预计增加仲裁收费费用。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61万元,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9年增加了此类项目。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高,各项预算基数增大。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85.19万元,同比增加87.68万元,增长29.47 %,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高,各项预算基数增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3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3.21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公务通讯补助支出、物业补贴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92万元,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27.1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9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9.9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9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办没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1.征求各个单位及法律顾问意见,确定2019年的立法计划建设项目,拟订2019年立法计划。2.对进入政府审查程序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3.对市委、市政府或部门转来的规范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来文单位反馈意见。4.对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全部上报自治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登记之日起 60 日内审查完毕。5.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6.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工作。7.承办落实行政复议机关出具的行政复议意见、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等工作。8.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各种统计、分析工作。9.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资格证件申领审查和管理工作。10.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负责对各单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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