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订玉林市的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措施、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情况的调查研究,对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理论、政策等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推动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及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4.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事务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法。
5.依法处理或协助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事宜、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全统一和社会稳定。组织或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调查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事宜。
7.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上级其他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8.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承办相应事务。
9.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教育和壮文进学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等的教育管理工作。
10.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组织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协助
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
等工作。
11.承办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事宜,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识。
12.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的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干部的培训、教育、使用等工作,开展民族文扫盲和社会应用等业务。
13.管理民族识别、更改民族成份工作。执行上级制定的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本市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公文、牌匾、印章等的翻译、审定管理工作。
14.加强对市直机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同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联系。
15.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6.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宗教团体的有关事务。重点管好市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主动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17.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和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玉林市宗教事务局、玉林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内设秘书科、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共3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附件在正文文末处)。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3.50万元,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50万元,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9.10%,同比增加 28.26万元,增长30.3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36%,同比增加5.17万元,增长42.10%。
(三)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67%,同比减少0.52元,下降6.76%。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7%,同比增加 0.11万元,增长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9.07%,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75%,
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9%,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66万元减少0.66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根据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年内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6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因机构改革,不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委不保留有公务用车,2019年预算不安排公务用车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四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63.38万元,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四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玉林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筹备经费),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增加了宗教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三是人员增资和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玉林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筹备经费),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增加了宗教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三是人员增资和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4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2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同比增加3.1万元,增长41.89%。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0.95%;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9.05%。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订玉林市的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措施、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情况的调查研究,对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理论、政策等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推动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及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4.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民族、宗教和民族语言文字事务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法。
5.依法处理或协助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事宜、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全统一和社会稳定。组织或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调查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事宜。
7.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上级其他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8.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承办相应事务。
9.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教育和壮文进学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等的教育管理工作。
10.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组织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协助
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
等工作。
11.承办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事宜,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识。
12.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的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干部的培训、教育、使用等工作,开展民族文扫盲和社会应用等业务。
13.管理民族识别、更改民族成份工作。执行上级制定的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本市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公文、牌匾、印章等的翻译、审定管理工作。
14.加强对市直机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同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联系。
15.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6.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宗教团体的有关事务。重点管好市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主动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17.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和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玉林市宗教事务局、玉林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内设秘书科、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共3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附件在正文文末处)。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3.50万元,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50万元,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9.10%,同比增加 28.26万元,增长30.3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36%,同比增加5.17万元,增长42.10%。
(三)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67%,同比减少0.52元,下降6.76%。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7%,同比增加 0.11万元,增长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33.02万元,增长27.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9.07%,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75%,
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9%,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66万元减少0.66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根据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年内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6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因机构改革,不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委不保留有公务用车,2019年预算不安排公务用车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四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63.38万元,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68万元,同比增加16.40万元,增长22.08%。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55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增长35.48%。四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9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80%。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玉林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筹备经费),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增加了宗教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三是人员增资和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16.88万元,同比增加96.40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38万元(玉林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筹备经费),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00%;二是增加了宗教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三是人员增资和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4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2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同比增加3.1万元,增长41.89%。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0.95%;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9.05%。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