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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业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11-30 15:48     来源:兴业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兴业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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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业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兴业县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有关国土部门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出租、抵押、交易、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和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4、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

5、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我县的耕地保护、耕地开发政策及规定,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6、负责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征用征收审查报批。

7、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测绘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测绘的行业管理。

9、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和更新,以及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

10、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开采,保护地质环境。

12、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依法做好国土资源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变更调查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

13、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和督办的信访事项,调查并处理信访、来访问题;负责土地、矿山权属纠纷的调处;制止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14、组织开展土地资源、土地资产、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管理工作。

16、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 2 个。行政单位是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兴业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 兴业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兴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科技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地勘与储量管理股、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信访调处股、测绘管理股、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和不动产登记股共13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总数为85人,其中行政编制14 人,事业编制7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65 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 89 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 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3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 12人,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3 人。 
     2
.兴业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15 人。 
     3
.兴业县地产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
     4.兴业县国土资源技术服务站。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9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5.兴业县地价评估所。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兴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7.兴业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5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8.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8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9.兴业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10、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1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32.52万元,同比减少638.92万元,下降46.5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78万元,同比减少385.5万元,下降46.82%。

上年结余收入295.34万元,同比减少252.82万元,下降46.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95.34万元,同比减少252.82万元,下降46.1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1%,同比下降576.92万元,下降50.37%;项目支出16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39%,同比减少62万元,降低27.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09%,同比减少588.06万元,下降51.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9%,同比增加7.10万元,增长10.8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8%,同比增加万元,增长10.7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4%,同比增加1.17万元,增长2.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6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1%,同比减少576.92万元,下降50.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13%,同比减少225.73万元,下降36.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86%,同比增加140.93万元,增长350.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少54.96万元,下降99.8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39%,同比减少62.00万元,降低27.43%。其中: 

  其他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2万元, 项目支出1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3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国土事业工作任务、保障国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土地资源调查业务1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权属调查等相关经费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业务45万元,主要用于灾区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经费支出。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5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等相关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568.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业务72.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业务46.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业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业务55.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业务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业务39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建设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16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社保医疗公积金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基本性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3.30万元增加2.28万元,同比增长69.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00%,主要用于:随同县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3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00万元,因车辆年久需修,巡查量增大同比增长2.28万元,增长114 %,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及附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60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2.3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6.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2.09%;分散采购预算2.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7.91%。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8.6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3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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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2018年兴业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11-30 15:48     来源:兴业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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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兴业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兴业县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有关国土部门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出租、抵押、交易、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和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4、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

    5、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我县的耕地保护、耕地开发政策及规定,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6、负责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征用征收审查报批。

    7、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测绘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测绘的行业管理。

    9、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和更新,以及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

    10、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开采,保护地质环境。

    12、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依法做好国土资源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变更调查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

    13、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和督办的信访事项,调查并处理信访、来访问题;负责土地、矿山权属纠纷的调处;制止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14、组织开展土地资源、土地资产、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管理工作。

    16、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 2 个。行政单位是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兴业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 兴业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兴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科技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地勘与储量管理股、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信访调处股、测绘管理股、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和不动产登记股共13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总数为85人,其中行政编制14 人,事业编制7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65 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 89 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 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3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 12人,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3 人。 
         2
    .兴业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15 人。 
         3
    .兴业县地产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
         4.兴业县国土资源技术服务站。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9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5.兴业县地价评估所。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兴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7.兴业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5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8.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8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9.兴业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10、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1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32.52万元,同比减少638.92万元,下降46.5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78万元,同比减少385.5万元,下降46.82%。

    上年结余收入295.34万元,同比减少252.82万元,下降46.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95.34万元,同比减少252.82万元,下降46.1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1%,同比下降576.92万元,下降50.37%;项目支出16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39%,同比减少62万元,降低27.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09%,同比减少588.06万元,下降51.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9%,同比增加7.10万元,增长10.8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8%,同比增加万元,增长10.7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4%,同比增加1.17万元,增长2.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6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1%,同比减少576.92万元,下降50.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13%,同比减少225.73万元,下降36.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86%,同比增加140.93万元,增长350.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少54.96万元,下降99.8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39%,同比减少62.00万元,降低27.43%。其中: 

      其他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2万元, 项目支出1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3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国土事业工作任务、保障国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土地资源调查业务1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权属调查等相关经费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业务45万元,主要用于灾区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经费支出。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5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等相关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568.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业务72.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业务46.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业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业务55.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业务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业务39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建设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16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社保医疗公积金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基本性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3.30万元增加2.28万元,同比增长69.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00%,主要用于:随同县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3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00万元,因车辆年久需修,巡查量增大同比增长2.28万元,增长114 %,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及附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60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2.3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6.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2.09%;分散采购预算2.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7.91%。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8.6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3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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