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4.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请示玉林市人民政府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联系市直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协助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收集市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10.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协助处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1.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服务。
12.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联络处。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主要职能
1.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驻玉林金融机构,积极促进政银合作,负责联系驻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解决银行监管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加强维护金融稳定的研究,建立金融安全区;构建金融机构与地方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围绕全市金融工作的发展,研究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创新体系建设,为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及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研究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贷款的可行性,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整顿与规范我市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2. 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玉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南宁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与中央国家机关及驻地省、自治区、市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工作;做好与驻地省、自治区、市间的横向经济联合、贸易往来和文化教育交流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技术、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管理经验,为发展我市经济服务;负责收集、传递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管理我市在驻地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帮助他们协调与驻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对他们的一些重要决策给予必要的指导;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开展经济协作,推销室内产品,协调经济纠纷以及协助办理外事、旅游、劳务等事务;做好接待工作,为我市各级领导和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到驻地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服务;做好维稳工作,做好驻地属我市管辖的上访人员的调解、安抚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玉林市菜篮子工作办公室)、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电子政务科)、政工人事科、行政后勤科、监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内设协调处置科、应急管理科、值班科)、玉林市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共17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金融办、方志办、驻外办)人员编制总数为 11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7名,机关事业编制2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3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1人,其中机关在职93人,事业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3人)。聘用人员20人,具体如下:
1.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本级。机关行政编制58名,机关事业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3人)。聘用人员7人。
2.玉林市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聘用人员3人。
3. 玉林市方志办。事业编制8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聘用人员10人。
4. 玉林市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行政编制2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
5.玉林市驻南宁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2人,机关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
6. 玉林市驻上海联络处。机关行政编制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915.18万元,同比增加361.76万元,增长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4.95万元,同比增加281.53万元,增长11%。
上年结余收入80.23万元,同比增加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80.23万元,同比增加8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9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61.76万元,增长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31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同比增加146.04万元,增长6.7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7.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9%,同比增加59.84万元,增长32%。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4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同比增加39.75万元,增长3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6%,同比增加35.91万元,增长3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3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 %,同比增加281.54万元,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同比增加269.36万元,增长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4.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同比增加146.79万元,增长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134.62万元,下降80%。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3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76万元, 项目支出 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062.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政府办公室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政府会议经费,市政府公报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政府文件印刷费,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实录和摘报经费,政务信息费,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经费,政府督查专项经费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247.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办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46.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29.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本办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7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7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61万元减少7.28万元,同比下降 11.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7.72万元,同比减少7.28万元,下降48.53 %,主要是由于公务活动减少,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46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办托管市机关事务局23辆公车,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93.98万元,同比增加82.18万元,增长26%。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393.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369.9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96.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062.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办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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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4.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请示玉林市人民政府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联系市直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协助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收集市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10.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协助处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1.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服务。
12.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联络处。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主要职能
1.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驻玉林金融机构,积极促进政银合作,负责联系驻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解决银行监管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加强维护金融稳定的研究,建立金融安全区;构建金融机构与地方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围绕全市金融工作的发展,研究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创新体系建设,为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及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研究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贷款的可行性,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整顿与规范我市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2. 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玉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南宁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与中央国家机关及驻地省、自治区、市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工作;做好与驻地省、自治区、市间的横向经济联合、贸易往来和文化教育交流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技术、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管理经验,为发展我市经济服务;负责收集、传递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管理我市在驻地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帮助他们协调与驻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对他们的一些重要决策给予必要的指导;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开展经济协作,推销室内产品,协调经济纠纷以及协助办理外事、旅游、劳务等事务;做好接待工作,为我市各级领导和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到驻地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服务;做好维稳工作,做好驻地属我市管辖的上访人员的调解、安抚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玉林市菜篮子工作办公室)、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电子政务科)、政工人事科、行政后勤科、监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内设协调处置科、应急管理科、值班科)、玉林市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共17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金融办、方志办、驻外办)人员编制总数为 11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7名,机关事业编制2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3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1人,其中机关在职93人,事业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3人)。聘用人员20人,具体如下:
1.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本级。机关行政编制58名,机关事业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3人)。聘用人员7人。
2.玉林市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聘用人员3人。
3. 玉林市方志办。事业编制8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聘用人员10人。
4. 玉林市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行政编制2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
5.玉林市驻南宁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2人,机关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
6. 玉林市驻上海联络处。机关行政编制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915.18万元,同比增加361.76万元,增长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4.95万元,同比增加281.53万元,增长11%。
上年结余收入80.23万元,同比增加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80.23万元,同比增加8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9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61.76万元,增长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31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同比增加146.04万元,增长6.7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7.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9%,同比增加59.84万元,增长32%。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4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同比增加39.75万元,增长3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6%,同比增加35.91万元,增长3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3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 %,同比增加281.54万元,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同比增加269.36万元,增长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4.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同比增加146.79万元,增长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134.62万元,下降80%。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3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76万元, 项目支出 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062.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政府办公室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政府会议经费,市政府公报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政府文件印刷费,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实录和摘报经费,政务信息费,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经费,政府督查专项经费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247.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办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46.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29.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本办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7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7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61万元减少7.28万元,同比下降 11.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7.72万元,同比减少7.28万元,下降48.53 %,主要是由于公务活动减少,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46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办托管市机关事务局23辆公车,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93.98万元,同比增加82.18万元,增长26%。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393.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369.9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96.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062.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办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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