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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16:12     来源:玉林市总工会     作者: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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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广西区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国家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 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行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开展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乡镇以上工会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全国、全区劳动模范和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财务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立健全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负责全市工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广西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总工会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总工会。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工人文化宫。 

玉林市总工会本级内设办公室、组织宣教部、法律保障和安全生产部、财务女工部、纪检监察室,共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市总工会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市总工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 

2.玉林市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8.27万元,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43万元,同比减少9.26万元,下降9.57%

其他收入0.85万元,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100%

上年结余收入9.99万元,同比增加9.99万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99万元,增加9.99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4%,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0.6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9%,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10.67%。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4%,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9.2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同比增加0.21万元,增长11.2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5%,同比增加6.24万元,增长30.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08%,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0.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6%,同比减少4.99万元,下降98.8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为完成2018年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如2018年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支出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3.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事业运行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2.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玉林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要求说明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重点支出、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要求简要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增支(减支)原因和使用计划)。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口径)。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7年初预算0.15万元减少0.15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总工会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市总所属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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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2018年玉林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16:12     来源:玉林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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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玉林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广西区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国家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 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行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开展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乡镇以上工会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全国、全区劳动模范和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财务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立健全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负责全市工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广西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总工会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总工会。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工人文化宫。 

    玉林市总工会本级内设办公室、组织宣教部、法律保障和安全生产部、财务女工部、纪检监察室,共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市总工会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市总工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 

    2.玉林市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8.27万元,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43万元,同比减少9.26万元,下降9.57%

    其他收入0.85万元,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100%

    上年结余收入9.99万元,同比增加9.99万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99万元,增加9.99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4%,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0.6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9%,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10.67%。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4%,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9.2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同比增加0.21万元,增长11.2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5%,同比增加6.24万元,增长30.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08%,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0.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6%,同比减少4.99万元,下降98.8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为完成2018年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如2018年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支出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3.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事业运行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2.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玉林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要求说明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重点支出、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要求简要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增支(减支)原因和使用计划)。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口径)。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7年初预算0.15万元减少0.15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总工会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市总所属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总工会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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