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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陆川县征地办公室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发送征地拆迁相关文书(公告、公示、通知),传达上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组织群众配合征地工作;
3.负责调查拟征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并组织被征收者核对确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协助被安置者申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4.负责支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5.负责动员当事人清理搬迁,移交土地,保障项目用地;
6.负责接待、处理本县辖区群众征地拆迁问题来访、信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7.负责处理本县辖区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征地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0个,属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本级内设综合管理股、业务管理股、法规宣教股共三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征地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人,事业在职3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215.00万元,比2016年预算200.00万元增加35.00万元,增长1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0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1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比2016年预算16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21%;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2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38%。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 %,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3 %,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1 %,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 %,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 %,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 %,同比减少 0万元,降低 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2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3 %。
其他资本性支出 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0 万元, 项目支出 15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县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城乡社区支出1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 3.66 万元减少 0.06 万元,同比下降 2 %。
1.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3.66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原因是:严格履行节约,尽量减少用车次数.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陆川县征地办公室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0万元,与2016年1.00万元持平。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运行 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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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7年陆川县征地办公室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发送征地拆迁相关文书(公告、公示、通知),传达上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组织群众配合征地工作;
3.负责调查拟征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并组织被征收者核对确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协助被安置者申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4.负责支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5.负责动员当事人清理搬迁,移交土地,保障项目用地;
6.负责接待、处理本县辖区群众征地拆迁问题来访、信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7.负责处理本县辖区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征地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0个,属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本级内设综合管理股、业务管理股、法规宣教股共三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征地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人,事业在职3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215.00万元,比2016年预算200.00万元增加35.00万元,增长1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0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1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比2016年预算16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21%;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2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38%。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 %,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3 %,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1 %,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 %,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 %,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 %,同比减少 0万元,降低 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2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3 %。
其他资本性支出 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0 万元, 项目支出 15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县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城乡社区支出1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 3.66 万元减少 0.06 万元,同比下降 2 %。
1.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3.66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原因是:严格履行节约,尽量减少用车次数.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陆川县征地办公室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0万元,与2016年1.00万元持平。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运行 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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