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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管理条例》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负责二轻联社和集体企业的管理、监督,维护二轻联社和二轻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侵犯。
2.监督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开展二轻集体经济的调查研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协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二轻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贯彻国家企业改革政策、文件,指导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工作,开展组织经济体制改组、改造、改制。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的组织、指导、监督、推动工作。
4.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传动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负责保护我县传动工艺美术,组织我县参加各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上报及参展参评活动。。
5.负责对县二轻系统内二轻企业资产的清理、产权界定、经营运行、保值增值等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6.负责提出行业科技发展方向,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动新产品开发。组织实施轻工业产品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检查、监督企业产品质量。指导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行改革、改制、资产置换、职工身份置换,盘活企业资产、监督企业闲置房屋和场地出租管理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各级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接受自治区二轻联社、玉林市二轻联社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联社机关本级内设秘书股、行业指导管理股、和资产财务管理股共3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事业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事业编制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4.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4.58万元,全部是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6%;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6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1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4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6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58万元, 项目支出7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42.78万元。
对个人家庭补助8.1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1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联社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3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2.2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0.3 万元减少 0.1万元,同比下降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2017年预算也没有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2万元,同比减少0.1 万元,下降33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 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留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 %;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74.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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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7年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管理条例》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负责二轻联社和集体企业的管理、监督,维护二轻联社和二轻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侵犯。
2.监督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开展二轻集体经济的调查研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协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二轻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贯彻国家企业改革政策、文件,指导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工作,开展组织经济体制改组、改造、改制。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的组织、指导、监督、推动工作。
4.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传动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负责保护我县传动工艺美术,组织我县参加各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上报及参展参评活动。。
5.负责对县二轻系统内二轻企业资产的清理、产权界定、经营运行、保值增值等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6.负责提出行业科技发展方向,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动新产品开发。组织实施轻工业产品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检查、监督企业产品质量。指导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行改革、改制、资产置换、职工身份置换,盘活企业资产、监督企业闲置房屋和场地出租管理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各级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接受自治区二轻联社、玉林市二轻联社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联社机关本级内设秘书股、行业指导管理股、和资产财务管理股共3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事业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事业编制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4.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4.58万元,全部是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6%;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6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1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4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6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58万元, 项目支出7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42.78万元。
对个人家庭补助8.1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1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联社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3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2.2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0.3 万元减少 0.1万元,同比下降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2017年预算也没有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2万元,同比减少0.1 万元,下降33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 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留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 %;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74.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陆川县二轻工业联社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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