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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3 00:00     来源: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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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权限内的报建工程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备案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负责管辖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4.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5.负责管辖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改革和发展。

6.负责管辖范围内城镇建设管理和环境卫生、镇容村貌等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规划、建设和市政市容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玉林市城区社区内的环卫清扫、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9.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工作。

10.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工程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建筑制品行业和建设工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初审和动态管理。。

11.制订管辖范围内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规定,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评审和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辖区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辖区建设技术市场。

12.管理辖区范围内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外事、引进外资工作。指导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建设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技术输出工作。

13.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行业的设计、普查、分析、汇总、统计工作,建立辖区建设信息体系。

14.负责组织协调关系范围内推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5.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项政策。

17.负责本局直属单位为人事、劳动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的劳动工资、社会统筹、劳动保险、劳动标准、劳动竞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18.制订辖区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19.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项政策。

20.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建制镇和集镇、村庄的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建设用地及村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划线界定、核发“一书两证”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廉租房申请的初审工作和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2.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经营安全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城镇新建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燃气设施改动的管理,落实燃气供应点的安全经营检查、指导培训及年审发证工作;特许经营协议备案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评估结果备案;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

23.负责玉州区单位公有住房的出售、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单位集资建房的审核等;负责对玉州区区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龄补贴测算的指导和核定;负责各单位(含各街道、镇)的房改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的业务指导与检查、监督,负责住房资金财务收支情况的统计,负责对住房制度改革综合信息网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和管理全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工作。

24.拟定辖区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的审查审批以及个人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及岗位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察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审批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备案管理;负责处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负责物业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和创优考评工作;监督镇(街)、政府(办事处)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协调物业服务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互间的物业纠纷。

25.承办玉州区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玉林市玉州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  玉林市玉州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玉林市城市博物馆,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玉林市玉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政秘股、规划管理股、建设管理股、市政市容股、住房保障股,共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7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事业在职29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2.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0人。

3.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事业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4.玉林市玉州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5.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玉林市城市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7.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事业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8.玉林市玉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86.61万元,同比减少6.74万元,降低1.3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87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

上年结余收入26.19万元,同比增加8.33万元,上涨4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6.19万元,同比增加8.33万元,上涨46.64%;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1%,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项目支出18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9%,同比减少8.71万元,降低4.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74万元,下降1.3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3.3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3%,同比减少4.68万元,下降17.2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4%,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20.15%。 

5)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0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73%,同比减少7.19万元,降低1.7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1%,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8.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7%,同比增加3.73万元,增长1.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1%,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同比减少1.89万元,下降7.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9%,同比减少167.71万元,降低46.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7万元, 项目支出189.7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55.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城乡社区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城乡社区管理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纪检组长经费支出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业务经费等。 

  机关服务178.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村镇规划编制业务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各村镇规划编制服务方面的支出。 

  打击“两违”工作业务158.0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打击违法建设业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15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7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事务支出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  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38.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7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2.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6.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要求简要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增支(减支)原因和使用计划)。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3.9万元增加0.6万元,同比增长15.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5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44.44%,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7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 

 2017年玉州区住建局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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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2017年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3 00:00     来源: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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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权限内的报建工程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备案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负责管辖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4.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5.负责管辖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改革和发展。

    6.负责管辖范围内城镇建设管理和环境卫生、镇容村貌等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规划、建设和市政市容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玉林市城区社区内的环卫清扫、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9.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工作。

    10.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工程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建筑制品行业和建设工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初审和动态管理。。

    11.制订管辖范围内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规定,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评审和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辖区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辖区建设技术市场。

    12.管理辖区范围内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外事、引进外资工作。指导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建设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技术输出工作。

    13.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行业的设计、普查、分析、汇总、统计工作,建立辖区建设信息体系。

    14.负责组织协调关系范围内推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5.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项政策。

    17.负责本局直属单位为人事、劳动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的劳动工资、社会统筹、劳动保险、劳动标准、劳动竞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18.制订辖区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19.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项政策。

    20.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建制镇和集镇、村庄的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建设用地及村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划线界定、核发“一书两证”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廉租房申请的初审工作和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2.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经营安全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城镇新建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燃气设施改动的管理,落实燃气供应点的安全经营检查、指导培训及年审发证工作;特许经营协议备案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评估结果备案;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

    23.负责玉州区单位公有住房的出售、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单位集资建房的审核等;负责对玉州区区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龄补贴测算的指导和核定;负责各单位(含各街道、镇)的房改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的业务指导与检查、监督,负责住房资金财务收支情况的统计,负责对住房制度改革综合信息网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和管理全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工作。

    24.拟定辖区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的审查审批以及个人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及岗位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察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审批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备案管理;负责处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负责物业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和创优考评工作;监督镇(街)、政府(办事处)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协调物业服务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互间的物业纠纷。

    25.承办玉州区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玉林市玉州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  玉林市玉州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玉林市城市博物馆,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玉林市玉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政秘股、规划管理股、建设管理股、市政市容股、住房保障股,共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7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事业在职29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2.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0人。

    3.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事业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4.玉林市玉州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5.玉林市玉州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玉林市城市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7.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事业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8.玉林市玉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86.61万元,同比减少6.74万元,降低1.3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87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

    上年结余收入26.19万元,同比增加8.33万元,上涨4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6.19万元,同比增加8.33万元,上涨46.64%;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1%,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项目支出18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9%,同比减少8.71万元,降低4.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74万元,下降1.3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3.3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3%,同比减少4.68万元,下降17.2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4%,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20.15%。 

    5)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0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73%,同比减少7.19万元,降低1.7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1%,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0.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8.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7%,同比增加3.73万元,增长1.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1%,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同比减少1.89万元,下降7.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9%,同比减少167.71万元,降低46.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7万元, 项目支出189.7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55.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城乡社区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城乡社区管理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纪检组长经费支出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业务经费等。 

      机关服务178.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村镇规划编制业务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各村镇规划编制服务方面的支出。 

      打击“两违”工作业务158.0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打击违法建设业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15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7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事务支出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  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38.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7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2.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6.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要求简要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增支(减支)原因和使用计划)。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3.9万元增加0.6万元,同比增长15.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5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44.44%,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7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 

     2017年玉州区住建局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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