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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农村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农村能源生产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能源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和鉴评、验收工作。
(2)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
(3)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和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
(4)负责农村能源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5)负责本办的财务管理,按权限负责能源资金的安排和能源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权限管理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老龄、福利、机构编制、技术职称评审推荐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7年能源办预算报表(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能源办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89826.45元,同比减少74912.47元,减少7.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9826.54元,同比减少74912.47元,减少7.7%。
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他结转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其他结转0 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898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889826.4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 %,同比减少 74912.47元,减少7.7 %;项目支出 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 %,同比减少0元,降低 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3 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111818.4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6%,同比减少48628.20元,降低30.3%。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8085.7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8%,同比增加3227.45元,增长4.27%。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7091.0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4 %,同比增加7214.40元,增长0.7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889826.4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 74912.47元,减少7.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8653.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同比增加76967.37元,增长10.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981.8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2%,同比增加 1352.4元,增长3.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191.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03%,同比减少153232.2元,下降69.2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同比减少 0元,降低 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98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 889826.45元, 项目支出 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32831.3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18.4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按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78085.7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67091.0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000元,比2016年初预算5000元减少 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 0 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5000元,同比减少 0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 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6年后已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补贴,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000元,同比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分散采购预算 1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10000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元,上年结余收入 0 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632831.3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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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7年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农村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农村能源生产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能源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和鉴评、验收工作。
(2)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
(3)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和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
(4)负责农村能源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5)负责本办的财务管理,按权限负责能源资金的安排和能源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权限管理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老龄、福利、机构编制、技术职称评审推荐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7年能源办预算报表(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能源办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89826.45元,同比减少74912.47元,减少7.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9826.54元,同比减少74912.47元,减少7.7%。
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他结转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其他结转0 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898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889826.4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 %,同比减少 74912.47元,减少7.7 %;项目支出 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 %,同比减少0元,降低 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3 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111818.4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6%,同比减少48628.20元,降低30.3%。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8085.7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8%,同比增加3227.45元,增长4.27%。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7091.0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4 %,同比增加7214.40元,增长0.7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889826.4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 74912.47元,减少7.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8653.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同比增加76967.37元,增长10.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981.8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2%,同比增加 1352.4元,增长3.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191.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03%,同比减少153232.2元,下降69.2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同比减少 0元,降低 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98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 889826.45元, 项目支出 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32831.3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18.4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按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78085.7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67091.0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000元,比2016年初预算5000元减少 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 0 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5000元,同比减少 0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 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州区能源办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6年后已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补贴,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000元,同比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分散采购预算 1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10000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元,上年结余收入 0 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632831.3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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