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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三:《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四:《收入预算总表》
表五:《支出预算总表》
表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旅游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和改革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动旅游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融资机制创新,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3.负责制定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优化全区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区、镇建设,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5.指导全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会同区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计划。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工作。
7.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做好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变更备案、旅行社分社或旅行社服务网点注销备案等工作;贯彻执行旅游行业标准化相关规定。受理旅游投诉。
8.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9.负责制定全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旅游人才交流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位于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局机关本级设政秘股、规划建设股、综合管理股共3各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92020.3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020.3元,全部是经费拨款。
上年结余收入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00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92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20.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项目支出1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2455.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8544.4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
(3)商品服务业等科目支出321547.52元,占支出总预算8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473.1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2020.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791.6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425.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803.1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2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20.3元,项目支出12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1547.5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0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机关为完成各项旅游工作任务、保障旅游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员管理相关支出、旅游宣传推介经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544.46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473.12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55.2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000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区开展公务活动,旅游宣传推介媒体记者、客商等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1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000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81547.5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州区旅游局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玉州区旅游局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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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三:《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四:《收入预算总表》
表五:《支出预算总表》
表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旅游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和改革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动旅游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融资机制创新,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3.负责制定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优化全区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区、镇建设,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5.指导全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会同区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计划。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工作。
7.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做好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变更备案、旅行社分社或旅行社服务网点注销备案等工作;贯彻执行旅游行业标准化相关规定。受理旅游投诉。
8.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9.负责制定全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旅游人才交流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位于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局机关本级设政秘股、规划建设股、综合管理股共3各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92020.3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020.3元,全部是经费拨款。
上年结余收入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00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92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20.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项目支出1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2455.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8544.4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
(3)商品服务业等科目支出321547.52元,占支出总预算8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473.1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2020.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791.6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425.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803.1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2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20.3元,项目支出12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1547.5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0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州区旅游局机关为完成各项旅游工作任务、保障旅游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员管理相关支出、旅游宣传推介经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544.46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473.12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55.2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000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区开展公务活动,旅游宣传推介媒体记者、客商等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1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000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81547.5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州区旅游局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玉州区旅游局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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