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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城市照明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2)拟订并实施玉林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年度计划;(3)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公共照明工程项目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安全运行;(4)负责及协调城区管辖范围内照明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5)负责统一控制本市城区夜景灯光的启闭和协助做好城市夜景灯光设施建设、管理及督促维护工作;(6)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7)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信息,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照明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8)协助主管部门对照明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照明工程建设施工实行监督管理;(9)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区政府城市照明职能部门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干部职工59人,其中在职在编30人(配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2名,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1名,工勤人员16名),聘用人员29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44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4.8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7万元,增长19.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1.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增长23.23%,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支出345.7万元;(2)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110.34万元;(3)2023年度有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4)本年度上级部门要求将大部分收入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02万元,下降8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要求将大部分收入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其他收入,2024年度根据业务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落实了4万元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015.38%,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已代扣未缴纳,导致年末结余,在下年度用于补缴2024年12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447.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44.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7万元,增长19.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7.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度增加0.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6.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0.3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294.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其他支出1769.6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6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支出345.7万元;(2)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110.3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6.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0.67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余分配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3.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职工2024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已代扣未缴纳,导致年末结余,在下年度用于补缴2024年12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0.87万元,增长23.39%,其中:基本支出509.91万元,项目支出1921.02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6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74万元,支出决算为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有所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标准编制的职工工伤保险缴费预算,其计算比例小于我中心所属行业的实际缴费比例,故实际缴费金额高于年初预算金额。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本年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2040.2万元的项目支出金额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5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7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随着职工工资水平逐年增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资金不到位,有一部分项目费用没有按时支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02万元,下降85.55%,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8%。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根据业务需要,支付费用时调整了功能分类。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年中申请追加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次,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没有此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年中申请追加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80万元。平均每辆1.1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93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一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但资金支付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在资金支付环节的沟通,争取及时结清款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930.8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1930.8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30.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因预算批复的指标不足,未及时发放聘用工绩效工资;2.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部分项目款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积极争取预算指标,足额发放聘用工工资福利;2.为有效利用项目资金,争取尽早实施项目,早谋划早招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前提下,尽快完成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1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执行数为1342.21万元,完成预算的81.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未能达到预计的资金支付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项目款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单位自聘人员经费;2.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3.城区路灯照明电费;4.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和设备购置;5.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五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单位自聘人员经费97.18分;2.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92.52分;3.城区路灯照明电费98.17分;4.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和设备购置99.97分;5.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99.64分。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一部分项目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未能达到预计的资金支付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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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城市照明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2)拟订并实施玉林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养护维修工作的年度计划;(3)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公共照明工程项目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安全运行;(4)负责及协调城区管辖范围内照明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5)负责统一控制本市城区夜景灯光的启闭和协助做好城市夜景灯光设施建设、管理及督促维护工作;(6)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7)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信息,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照明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8)协助主管部门对照明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并对照明工程建设施工实行监督管理;(9)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区政府城市照明职能部门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干部职工59人,其中在职在编30人(配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2名,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1名,工勤人员16名),聘用人员29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44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4.8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7万元,增长19.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1.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增长23.23%,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支出345.7万元;(2)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110.34万元;(3)2023年度有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4)本年度上级部门要求将大部分收入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02万元,下降8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要求将大部分收入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其他收入,2024年度根据业务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落实了4万元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015.38%,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已代扣未缴纳,导致年末结余,在下年度用于补缴2024年12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447.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44.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7万元,增长19.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7.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度增加0.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6.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0.3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294.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其他支出1769.6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6.6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支出345.7万元;(2)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110.3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6.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0.67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余分配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3.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职工2024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已代扣未缴纳,导致年末结余,在下年度用于补缴2024年12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0.87万元,增长23.39%,其中:基本支出509.91万元,项目支出1921.02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6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74万元,支出决算为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有所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标准编制的职工工伤保险缴费预算,其计算比例小于我中心所属行业的实际缴费比例,故实际缴费金额高于年初预算金额。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本年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2040.2万元的项目支出金额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5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位职工退休,因此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7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随着职工工资水平逐年增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资金不到位,有一部分项目费用没有按时支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02万元,下降85.55%,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8%。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度根据业务需要,支付费用时调整了功能分类。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城市景观亮化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年中申请追加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次,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没有此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年中申请追加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80万元。平均每辆1.1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93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一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但资金支付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在资金支付环节的沟通,争取及时结清款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930.8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1930.8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30.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因预算批复的指标不足,未及时发放聘用工绩效工资;2.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部分项目款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积极争取预算指标,足额发放聘用工工资福利;2.为有效利用项目资金,争取尽早实施项目,早谋划早招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前提下,尽快完成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1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执行数为1342.21万元,完成预算的81.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未能达到预计的资金支付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项目款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单位自聘人员经费;2.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3.城区路灯照明电费;4.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和设备购置;5.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五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单位自聘人员经费97.18分;2.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经费92.52分;3.城区路灯照明电费98.17分;4.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和设备购置99.97分;5.玉福路(玉博大道至福绵雨善桥)增设中央隔离绿化带和路灯安装工程项目99.64分。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一部分项目因财政资金拨付问题,未能达到预计的资金支付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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