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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10-18 11:25     来源: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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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开展林业科学试验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示范等工作,研究领域涵盖林木遗传改良、林木高效栽培、经济林培育、森林保护、林木生物技术、特色花卉培育、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为林业实用技术研发、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和林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单位设有6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计财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营林绿化科、实验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8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2.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73万元,下降10.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05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4.73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科院科研协作项目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也没有非财政结余安排的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加35.35%,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增加。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89.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2.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28万元,减少14.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12.27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加1036.11%,,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共118.2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45.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3年增加1.53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4.农林水支出(类)527.0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等。比上年减少139.14万元,减少20.89%。支出较2023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9.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也没有结余分配安排的资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46.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05万元,增长306.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的项目结转的资金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4.73万元,下降15.58%。其中:基本支出615.68万元,项目支出114.37万元。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5.89万元,支出决算为73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支出同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69%。主要用于市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0.07万元,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12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06万元,同比增加0.89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04万元,支出决算为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支出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4.11万元,同比增加0.7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变动按政策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所致。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1.64万元,同比增加0.73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所致。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支出同比减少139.5万元,下降20.95%。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追加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减征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所致。其中:

1.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423.15万元,主要是保障下属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2.21万元,项目支出10.94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34万元。

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2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支出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2.5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抚恤金等支出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8%。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变动增加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费等导致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17%,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原因是没有新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79.17%,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预算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车况已损,待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等5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育林基金减收补助(林科所林木质量提升)73分,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结转下年继续实施;其他4个项目均按计划时间推进,较好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0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00%;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0个项自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有点滞后;二是工作已开展并通过验收,但是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对方;三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制定资金申请计划,积极落实工作计划;二是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调整资金计划;三是将项目计划细化,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3]78号)项目自评得分为92.5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完成使用金额37.51万元,未支出资金19.49万元,执行数为37.51万元,完成执行率65.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预期指标值为≥900亩,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79.5亩。

(2)质量指标。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预期指标值为Ⅱ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Ⅱ级。

(3)时效指标。项目年度工作完成率预期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5%,除了火力楠优树收集区部分工作未完成之外其他工作都已基本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经费超支率预期指标值为≤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0%,项目预算总额57万元,已支出37.506985万元,剩余资金19.493015万元(其中16.11626万元已结转),没有超支。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预期指标值:为良种基地日常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全年实际完成值:按照下达资金和作业设计开展工作,为良种基地日常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2)可持续影响指标。预期指标值:有效促进良种基地可持续发展。全年实际完成值:一是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了良种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对种子园、子代林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良种选育和升级换代,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项目直接受益人、基层实施人员或当地林农)满意度预期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6.3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率偏低。玉林市林科所国家火力楠、大花序桉良种基地项目是年度、持续性项目,每年均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年度进行拨款。和2023年相比,2024年的项目工作进度较2023年相对偏快,但是支出进度则相对偏慢,不仅申请指标得到批复的时间变长,已履行报销手续并已录入系统并完成支付的时间也变长,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希望财政单位能加快资金审核及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开展。

三、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做法

1.上级单位支持力度加大。上级单位悉心听取项目实施单位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放宽政策条件,改进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同时项目实施单位也在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设计,使得良种基地得以正常运营,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作业设计的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2.更加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如今申报单位和批复单位都已经更加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进行了相关的培训,这对规范填报绩效目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都有很大的帮助。

3.将有科研价值的试验林地逐步纳入良种基地范畴。很多科研项目都面临一个无法回避又难以解决的问题:都是短期项目(5年内结题验收),项目结束后缺乏后续的资金投入,存在无钱管护、遭受破坏甚至彻底消失的风险。破坏容易,收集难。开展试验研究,到各地收集试验材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加强对试验林地的保护以及进一步开发很重要。可以向上级申请,通过逐年增加的方式将有科研价值的试验林地逐步纳入良种基地范畴,为其日常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存来之不易的试验材料以及开展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进而推动林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主要原因:

(1)申请资金使用时间偏晚。虽然文件规定可以提前开展日常管护工作,但是一般是先开展工作,待到项目批复后再拿相关材料向上级申请使用资金。今年良种基地作业设计的批复时间较晚(2024年是5月21日,2023年是4月25日),所以向上级申请资金使用时间也偏晚。

(2)资金支出流程较为繁琐,批复时间长。先要申请指标,获得批复才能录入系统,再由上级财政单位工作人员点击确认才能完成支付。上级财政单位批复指标、点击确认的时间也比2023年偏长。以前申请资金使用指标可以一边开展工作一边上报使用预算,现在是工作完成后才能申请指标,也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3)部分工作完成后验收不够及时。因2024年上级财政单位要求工作完成后凭验收材料去申请资金使用指标,而且一般来说资金使用指标一个月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验收,就会影响指标的申请以及后续的报账和资金支付。

(4)火力楠优树收集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在这方面的开支较少,而且其中的部分劳务工作已从其他项目列支,因此影响了用于此项的经费申请和开支。

2.资金使用范围偏窄。主要原因:

(1)相关政策、要求前后不一致。作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理论上应该资金覆盖范围更广,促使良种基地全面提升。但是近几年来资金使用范围逐渐变窄,使用范围变成主要以抚育管理为主,科技支撑不允许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助项目列支,这和《关于举办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人教函[2017]81号)培训中,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的“良种基地不能只做抚育,要注意提升档次,提高科技含量,注重升级换代”有所矛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2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批复》(场产函[2021]26号)文件中,强调要“着力抓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基地完善道路、办公用房、生产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购置先进设备装备的支持力度,但是从2022年开始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允许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助项目列支。

(2)缺少其他资金支持。也许上级收缩资金使用范围的本意是把不允许支出的资金从其他渠道列支,但是本所属于基层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需要上缴,上缴的收入多数都不返还,返还的部分也仅够用于更重要的办公及聘用人员开支。经费来源有限,申请过相关经费也一直未见落实,很难有其他渠道列支科技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不利于良种基地的科研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平衡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等后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及资金规范使用。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2024年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10-18 11:25     来源: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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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开展林业科学试验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示范等工作,研究领域涵盖林木遗传改良、林木高效栽培、经济林培育、森林保护、林木生物技术、特色花卉培育、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为林业实用技术研发、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和林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单位设有6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计财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营林绿化科、实验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8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2.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73万元,下降10.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05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4.73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科院科研协作项目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也没有非财政结余安排的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加35.35%,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增加。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89.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2.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28万元,减少14.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12.27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加1036.11%,,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共118.2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45.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3年增加1.53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4.农林水支出(类)527.0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等。比上年减少139.14万元,减少20.89%。支出较2023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9.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也没有结余分配安排的资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46.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05万元,增长306.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的项目结转的资金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4.73万元,下降15.58%。其中:基本支出615.68万元,项目支出114.37万元。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5.89万元,支出决算为73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支出同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69%。主要用于市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0.07万元,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12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06万元,同比增加0.89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04万元,支出决算为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支出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4.11万元,同比增加0.7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变动按政策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所致。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1.64万元,同比增加0.73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所致。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支出同比减少139.5万元,下降20.95%。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追加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减征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所致。其中:

    1.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423.15万元,主要是保障下属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2.21万元,项目支出10.94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34万元。

    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2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支出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2.5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抚恤金等支出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8%。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变动增加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费等导致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17%,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原因是没有新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79.17%,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预算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车况已损,待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等5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育林基金减收补助(林科所林木质量提升)73分,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结转下年继续实施;其他4个项目均按计划时间推进,较好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0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00%;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0个项自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有点滞后;二是工作已开展并通过验收,但是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对方;三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制定资金申请计划,积极落实工作计划;二是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调整资金计划;三是将项目计划细化,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3]78号)项目自评得分为92.5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完成使用金额37.51万元,未支出资金19.49万元,执行数为37.51万元,完成执行率65.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预期指标值为≥900亩,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79.5亩。

    (2)质量指标。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预期指标值为Ⅱ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Ⅱ级。

    (3)时效指标。项目年度工作完成率预期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5%,除了火力楠优树收集区部分工作未完成之外其他工作都已基本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经费超支率预期指标值为≤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0%,项目预算总额57万元,已支出37.506985万元,剩余资金19.493015万元(其中16.11626万元已结转),没有超支。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预期指标值:为良种基地日常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全年实际完成值:按照下达资金和作业设计开展工作,为良种基地日常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2)可持续影响指标。预期指标值:有效促进良种基地可持续发展。全年实际完成值:一是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了良种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对种子园、子代林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良种选育和升级换代,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项目直接受益人、基层实施人员或当地林农)满意度预期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6.3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率偏低。玉林市林科所国家火力楠、大花序桉良种基地项目是年度、持续性项目,每年均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年度进行拨款。和2023年相比,2024年的项目工作进度较2023年相对偏快,但是支出进度则相对偏慢,不仅申请指标得到批复的时间变长,已履行报销手续并已录入系统并完成支付的时间也变长,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希望财政单位能加快资金审核及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开展。

    三、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做法

    1.上级单位支持力度加大。上级单位悉心听取项目实施单位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放宽政策条件,改进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同时项目实施单位也在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设计,使得良种基地得以正常运营,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作业设计的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2.更加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如今申报单位和批复单位都已经更加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进行了相关的培训,这对规范填报绩效目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都有很大的帮助。

    3.将有科研价值的试验林地逐步纳入良种基地范畴。很多科研项目都面临一个无法回避又难以解决的问题:都是短期项目(5年内结题验收),项目结束后缺乏后续的资金投入,存在无钱管护、遭受破坏甚至彻底消失的风险。破坏容易,收集难。开展试验研究,到各地收集试验材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加强对试验林地的保护以及进一步开发很重要。可以向上级申请,通过逐年增加的方式将有科研价值的试验林地逐步纳入良种基地范畴,为其日常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存来之不易的试验材料以及开展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进而推动林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主要原因:

    (1)申请资金使用时间偏晚。虽然文件规定可以提前开展日常管护工作,但是一般是先开展工作,待到项目批复后再拿相关材料向上级申请使用资金。今年良种基地作业设计的批复时间较晚(2024年是5月21日,2023年是4月25日),所以向上级申请资金使用时间也偏晚。

    (2)资金支出流程较为繁琐,批复时间长。先要申请指标,获得批复才能录入系统,再由上级财政单位工作人员点击确认才能完成支付。上级财政单位批复指标、点击确认的时间也比2023年偏长。以前申请资金使用指标可以一边开展工作一边上报使用预算,现在是工作完成后才能申请指标,也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3)部分工作完成后验收不够及时。因2024年上级财政单位要求工作完成后凭验收材料去申请资金使用指标,而且一般来说资金使用指标一个月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验收,就会影响指标的申请以及后续的报账和资金支付。

    (4)火力楠优树收集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在这方面的开支较少,而且其中的部分劳务工作已从其他项目列支,因此影响了用于此项的经费申请和开支。

    2.资金使用范围偏窄。主要原因:

    (1)相关政策、要求前后不一致。作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理论上应该资金覆盖范围更广,促使良种基地全面提升。但是近几年来资金使用范围逐渐变窄,使用范围变成主要以抚育管理为主,科技支撑不允许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助项目列支,这和《关于举办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人教函[2017]81号)培训中,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的“良种基地不能只做抚育,要注意提升档次,提高科技含量,注重升级换代”有所矛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2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批复》(场产函[2021]26号)文件中,强调要“着力抓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基地完善道路、办公用房、生产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购置先进设备装备的支持力度,但是从2022年开始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允许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助项目列支。

    (2)缺少其他资金支持。也许上级收缩资金使用范围的本意是把不允许支出的资金从其他渠道列支,但是本所属于基层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需要上缴,上缴的收入多数都不返还,返还的部分也仅够用于更重要的办公及聘用人员开支。经费来源有限,申请过相关经费也一直未见落实,很难有其他渠道列支科技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不利于良种基地的科研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平衡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等后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及资金规范使用。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