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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3 16:20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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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山林权属纠纷调解、调查、取证工作;

(二)负责办理玉林市人民政府对山林权属纠纷作出处理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国有林地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对有偿使用的国有林地实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林地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协助市林业局做好日常的业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为公益一类,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编制不高于50%,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40% 


第二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7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52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经营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71.5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52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科学技术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24.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随之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8.农林水支出49.0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化等。比上年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9.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致。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

11.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已完成支付。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56元,增长8.43%。其中:基本支出7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63万元,支出决算为7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1%,支出同比增加2.63万元,增长24.8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0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118.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1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社保局退回往年多缴等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有所减少。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1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8.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8%,支出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化等。其中: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9.0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14万元,津贴补贴9.15万元,奖金1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6%。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奖金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2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58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2%。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23年度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降低12.6%,比上年决算数5.64万元增加1.99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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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3 16:20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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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山林权属纠纷调解、调查、取证工作;

    (二)负责办理玉林市人民政府对山林权属纠纷作出处理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国有林地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对有偿使用的国有林地实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林地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协助市林业局做好日常的业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为公益一类,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编制不高于50%,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40% 


    第二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7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52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经营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收入,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71.5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52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5.56万元,增长8.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科学技术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24.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随之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8.农林水支出49.0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化等。比上年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9.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致。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

    11.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已完成支付。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56元,增长8.43%。其中:基本支出7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63万元,支出决算为7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1%,支出同比增加2.63万元,增长24.8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0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118.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1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社保局退回往年多缴等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有所减少。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1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等变动导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8.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8%,支出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化等。其中: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9.0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6.42%。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14万元,津贴补贴9.15万元,奖金1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6%。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奖金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2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58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2%。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有所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23年度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降低12.6%,比上年决算数5.64万元增加1.99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