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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3 11:45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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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开展林业科学试验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示范等工作,研究领域涵盖林木遗传改良、林木高效栽培、经济林培育、森林保护、林木生物技术、特色花卉培育、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为林业实用技术研发、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和林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单位设有6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计财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营林绿化科、实验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7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64.78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24 万元,增长27.6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64.78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24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科院科研协作项目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也没有非财政结余安排的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2.7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7万元,增加27.81%,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7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66.08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1.32 万元,增加28.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1.08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8万元,减少78.66%,,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116.1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长31.01%,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增加5.0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4.农林水支出666.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等。比上年增加157.91万元,增长31.07%。支出较2022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也没有结余分配安排的资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1.4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的项目结转的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7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24万元,增长29.55 %。其中:基本支出 673.77万元,项目支出191.01万元。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3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 %。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项目为年度追加,主要用于本所科研项目支出。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8万元,主要是本所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78.66%。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9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4%,支出同比增加27.48万元,增长31.01%。主要用于市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59万元,同比增加20.46万元,增长101.64%,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34万元,同比增加6.1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7万元,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4.35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支出同比增加5.0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2万元,同比增加2.87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变动按政策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所致。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91万元,同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所致。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5%,支出同比增加157.69万元,增长31.02%。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追加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减征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其中:

1.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00.66万元,主要是保障下属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4.97万元,项目支出25.69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29万元。

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03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支出同比增加4.87万元,14.4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

住房公积金支出3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 %,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抚恤金等支出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 %,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决算数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9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变动增加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费等导致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 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预算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0 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 0 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原因是没有新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增减 0 万元,原因是预算数没有变化,支出数也没有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0 次,人次 6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车况已损,待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3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2023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组织对“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2〕67号)”等8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育林金减收补助项目绩效评分得分自评0分,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结转下年继续实施;其他五个项目均按计划时间推进,较好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见附件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50.00%; 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自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有点滞后;二是工作已开展并通过验收,但是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对方;三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制定资金申请计划,积极落实工作计划; 二是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调整资金计划;三是将项目计划细化,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确保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2〕67号)项目自评得分为94.16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完成使用金额50.38万元,未支出资金4.62万元,执行数为50.38万元,完成执行率91.6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指标值为939.5亩,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39.5亩。质量指标。年度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指标值为二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二级;年度培育的良种苗木标准级别指标值为二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合格苗(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文件说明,合格苗为一、二共两个等级,即二级苗及二级苗以上均为合格苗)。

二是时效指标。完成时间指标值为2023年12月,全年实际完成值为2023年12月;项目完成率(资金使用率)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项目完成率98%,资金使用率91.60%,部分项目工作基本完成但未完成资金支付。

三是成本指标。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部分)指标值为1000元/亩,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关于提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项目的函》文件提到,种子园、种质资源库补助标准为每亩600-100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为600-1000元/亩;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母树林、试验林部分)指标值为300元/亩,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关于提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项目的函》文件提到,母树林、试验林补助标准为每亩100-30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300元/亩。;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良种基地持续经营提供保障。全年实际完成值:每年均有专项资金投入,为良种基地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改善生态环境。全年实际完成值:良种基地包含火力楠、大花序桉、马尾松、粗皮桉等树种,面积大,种类多,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

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有利于良种基地可持续发展。全年实际完成值:一是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了良种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对种子园、子代林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良种选育和升级换代,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7.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计划开展的具体工作、资金使用预算明细等。

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工作不够熟悉。不懂得如何填报绩效目标,有些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有些目标不方便考核。

3.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项目建设单位已按作业设计安排完成工作,经费指标已下达,已履行报销手续并已录入系统,但是迟迟不能完成支付,严重影响项目台账的收集(以为已经报销到账实际上却没有完成支付)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计划开展的具体工作、资金使用预算明细等,确保资金一到位,项目即能及时实施。

二是建议绩效目标下达部门开展相关培训,确保设定的目标合理、易懂、实用。

三是建议财政部门能加快资金审核及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2023年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3 11:45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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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开展林业科学试验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示范等工作,研究领域涵盖林木遗传改良、林木高效栽培、经济林培育、森林保护、林木生物技术、特色花卉培育、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为林业实用技术研发、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和林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单位设有6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计财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营林绿化科、实验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7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64.78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24 万元,增长27.6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64.78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24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科院科研协作项目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也没有非财政结余安排的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2.7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7万元,增加27.81%,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7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66.08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1.32 万元,增加28.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1.08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8万元,减少78.66%,,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116.1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长31.01%,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增加5.0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4.农林水支出666.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等。比上年增加157.91万元,增长31.07%。支出较2022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也没有结余分配安排的资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1.4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的项目结转的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7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24万元,增长29.55 %。其中:基本支出 673.77万元,项目支出191.01万元。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3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 %。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项目为年度追加,主要用于本所科研项目支出。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8万元,主要是本所用于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78.66%。主要原因是今年专项科研方面的项目的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9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4%,支出同比增加27.48万元,增长31.01%。主要用于市林科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致。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59万元,同比增加20.46万元,增长101.64%,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34万元,同比增加6.1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7万元,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4.35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支出同比增加5.0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变动导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2万元,同比增加2.87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变动按政策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所致。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91万元,同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所致。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5%,支出同比增加157.69万元,增长31.02%。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追加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减征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其中:

    1.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00.66万元,主要是保障下属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4.97万元,项目支出25.69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29万元。

    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03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支出同比增加4.87万元,14.4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

    住房公积金支出3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 %,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抚恤金等支出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 %,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决算数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9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变动增加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费等导致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 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预算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0 万元,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 0 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原因是没有新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原因是原公务用车已毁损待报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增减 0 万元,原因是预算数没有变化,支出数也没有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0 次,人次 6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车况已损,待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3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2023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组织对“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2〕67号)”等8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育林金减收补助项目绩效评分得分自评0分,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结转下年继续实施;其他五个项目均按计划时间推进,较好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见附件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50.00%; 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自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有点滞后;二是工作已开展并通过验收,但是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对方;三是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制定资金申请计划,积极落实工作计划; 二是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调整资金计划;三是将项目计划细化,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确保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玉市财农〔2022〕67号)项目自评得分为94.16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完成使用金额50.38万元,未支出资金4.62万元,执行数为50.38万元,完成执行率91.6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指标值为939.5亩,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39.5亩。质量指标。年度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指标值为二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二级;年度培育的良种苗木标准级别指标值为二级,全年实际完成值为合格苗(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文件说明,合格苗为一、二共两个等级,即二级苗及二级苗以上均为合格苗)。

    二是时效指标。完成时间指标值为2023年12月,全年实际完成值为2023年12月;项目完成率(资金使用率)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项目完成率98%,资金使用率91.60%,部分项目工作基本完成但未完成资金支付。

    三是成本指标。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部分)指标值为1000元/亩,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关于提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项目的函》文件提到,种子园、种质资源库补助标准为每亩600-100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为600-1000元/亩;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母树林、试验林部分)指标值为300元/亩,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关于提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项目的函》文件提到,母树林、试验林补助标准为每亩100-300元,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300元/亩。;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良种基地持续经营提供保障。全年实际完成值:每年均有专项资金投入,为良种基地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改善生态环境。全年实际完成值:良种基地包含火力楠、大花序桉、马尾松、粗皮桉等树种,面积大,种类多,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

    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有利于良种基地可持续发展。全年实际完成值:一是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了良种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对种子园、子代林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良种选育和升级换代,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7.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计划开展的具体工作、资金使用预算明细等。

    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工作不够熟悉。不懂得如何填报绩效目标,有些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有些目标不方便考核。

    3.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项目建设单位已按作业设计安排完成工作,经费指标已下达,已履行报销手续并已录入系统,但是迟迟不能完成支付,严重影响项目台账的收集(以为已经报销到账实际上却没有完成支付)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计划开展的具体工作、资金使用预算明细等,确保资金一到位,项目即能及时实施。

    二是建议绩效目标下达部门开展相关培训,确保设定的目标合理、易懂、实用。

    三是建议财政部门能加快资金审核及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