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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2022-10-20 16:50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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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医疗保障扶贫和贫困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玉东新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管理和稽核工作,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五)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并依照协议处理欺诈骗保和违约行为。

(六)负责跨省、区内跨市和全市异地就医的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七)完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申报受理科、参保登记科、待遇审核科、医保定点管理科、稽核科、信息与档案科、玉东新区管理部。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报表,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以下各项说明均为2021年决算数据。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2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14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1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22.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40.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本单位行政运行、社会保险缴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6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2.14万元。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7.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决算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方面的开支。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七)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项)决算支出203.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维持医疗保障管理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

(八)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决算支出10.8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办业务运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运营服务及特殊人员医疗等。

(九)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由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8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8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2021年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2022-10-20 16:50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医疗保障扶贫和贫困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玉东新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管理和稽核工作,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五)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并依照协议处理欺诈骗保和违约行为。

    (六)负责跨省、区内跨市和全市异地就医的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七)完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申报受理科、参保登记科、待遇审核科、医保定点管理科、稽核科、信息与档案科、玉东新区管理部。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报表,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以下各项说明均为2021年决算数据。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2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14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1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22.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40.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本单位行政运行、社会保险缴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6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2.14万元。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7.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决算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方面的开支。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七)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项)决算支出203.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维持医疗保障管理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

    (八)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决算支出10.8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办业务运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运营服务及特殊人员医疗等。

    (九)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由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8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8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相关经费自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随工作职能和人员划转过来,与2020年无相关决算数据对比。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2021年未编制单位预算。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