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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 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7)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8) 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9) 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0) 按权限负责城市维护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的使用计划的拟订、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归口管理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1)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 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安全、节能监督,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助自治区总站编制和解释本市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定额)、计价规则等计价依据;收集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及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的管理工作;对我市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管理,协助建设厅完善造价员考试、注册、培训、验证制度管理;负责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所编制、审查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缴拨、核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导我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与技改;负责砖瓦窑炉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淘汰落后砖瓦窑炉生产工艺和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墙改与淘汰落后产能行政执法检查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基本职能:负责管理玉林市城区自来水水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和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用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器具推广应用;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玉林市的有关规定征收城市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制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用水节水规划及年度计划、城市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执法检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基本职能:受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贯彻;起草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的调查登记;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及听证工作,草拟房屋征收公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负责参与核定、管理使用、核拨征收补偿安置费、征收工作经费;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起草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负责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参与全市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信访接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稳定因素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市辖县、区(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履行原市拆迁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核玉林市燃气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网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对燃气设施、供应网点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市辖县(市、区)燃气行业进行安全及技术检查和指导;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燃气管理工作。
(7) 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负责全市建安劳保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表;负责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劳保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决算单位11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 (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科学技术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3,33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94.7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687.33万元,增长88.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59.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602.14万元,增长263.51%,主要原因是玉林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8.2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0.18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安排给住建局机关的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246.3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分类至其他收入 。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5,007.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001.03 万元,增长234,391.09%,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调整到此分类。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13,636.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39.7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实部门预算,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减少了年末结转结余数。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3,33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844.6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228.59万元,增长108.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5.3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7.17万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3.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局机关及局属各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6.05万元,增长24.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15.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4. 节能环保支出(类)877.4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清宁路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77.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历年相关工程收入未在此类安排。
5. 城乡社区支出(类)37,797.71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市住建局污水处理项目、白蚁所及房屋鉴定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劳动保险费用的划拨等相关支出;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万花楼征拆项目征拆补偿款;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849.1万元,增长152.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了市征收办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以及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从住房保障类支出调整至此分类。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60.11万元:主要用于墙改办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墙改宣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1,259.5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房管所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81.01万元,下降6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局将房管所用于廉租公租住房建设的资金全部安排2120399功能科目。
8. 其他支出(类)75.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新墙材技术研发与推广、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3.66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墙改基金项目减少。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2,486.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58.7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本年收入数增加6,561.53万元、支出减少1,306.18万元;二是财政局2019年12月2日下达我局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745.88万元,因为我局只开展了项目的前期工作,自治区也只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因此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5.6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087.67万元,增长259.31%。其中:基本支出4,680.21万元,项目支出25,925.42万元。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7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7%。
(一)20103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的公用定额支出、统发12月份工资以及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调整住建局的公用定额支出、统发12月份工资到此分类及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机构改革并入住建局。
(二)20103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三)2011101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纪检组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相关经费。
(四)2013103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主要用于2019两新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选聘经费及工资补助等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两新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相关经费。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89%。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及住建局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中,住建局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编制在其他功能科目。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八)208050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安家及房修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退休安家及房修费。
(九)2080801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基本医疗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住建局。
(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十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十三)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在编在职人员退休。
(十四)211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五)2110302水体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0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清宁路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8年城市管网专项资金。
(十六)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2万元,主要用于2019玉林市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支出、玉林市南江中心小学旁水渠改造工程相关费用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9玉林市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玉林市南江中心小学旁水渠改造工程相关经费。
(十七)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1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7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防并入住建局人员的经费支出及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八)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八)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年初预算为1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主要用于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九)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6%。主要用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8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4%。主要用于局机关2019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经费、城市规划展示馆运营经费以及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城市规划展示馆运营经费及2018年十大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二十一)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8.28%。主要用于局机关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城市道路建设支出、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万花楼征拆项目征拆补偿款;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了住建局的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和市征收办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
(二十二)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管年初预算为22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三)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经费。
(二十四)2150399其他建筑业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3.24万元,支出决算为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主要用于墙改办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五)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由财政局直接编列。
(二十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9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十六)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年初预算为2,35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4 %。主要用于玉林市房管所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中,廉租住房建设支出调整至2120399功能科目。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0.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9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4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526.2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9.84万元,增长11.9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6.27万元。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5,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主要用于住建局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2019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及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5%。主要用于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的自治区补助示范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4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7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93万元相比增加了2.82万元,增长17.7%,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1.68万元相比减少了2.93万元,下降13.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34.11%,减少的原因是出国费用和上年比有所减少。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机关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费7,408元、国际旅费7,000元、住宿费15,624元、伙食费8,820元、公杂费4,410元、国外城市间交通费1,500元,其他3,338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48%,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1.61%,差异原因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2019年,玉林市住建局机关部门及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45万元,平均每辆1.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3.9%,增长的原因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住建局,接待任务增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4次,人次82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7.75万元,降低16.3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相关制度精神,压缩预算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8.69万元,增长23.2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19年度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规划经费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08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金城商厦人行天桥项目、污泥处置费、城市管网专项资金、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玉林市金鞍路等五个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玉林市近期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总承包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及房屋鉴定项目、关塘垌周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8.6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整体绩效项目自评得分为92.5分。
(1)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预算执行工作重视不足,未提前做好项目执行的前期评估认证、可行性研究等,也未及时组织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工作,导致预算无法正常执行。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规划项目等,需要的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在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项目难以顺利执行。
二是科室重视不够,执行刚性不足。首先,对预算编制和绩效重视不足,对部门预算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且执行结果利用不足。
三是部门预算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影响执行。主要是专业性不足,导致部门预算执行弱化,尤其对绩效等新增事项,感觉无从下手。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部门预算执行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全员参与年度预算执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预算进行细化,认真完善资金分配方案,确认月底支付计划,避免月底、年度集中支付。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把预算执行分析作为加强财务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创新思路,拓宽视角,密切监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预算执行分析,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提升人员素质。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各环节人员专业性和责任心,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强化流程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 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7)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8) 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9) 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0) 按权限负责城市维护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的使用计划的拟订、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归口管理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1)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 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安全、节能监督,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助自治区总站编制和解释本市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定额)、计价规则等计价依据;收集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及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的管理工作;对我市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管理,协助建设厅完善造价员考试、注册、培训、验证制度管理;负责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所编制、审查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缴拨、核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导我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与技改;负责砖瓦窑炉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淘汰落后砖瓦窑炉生产工艺和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墙改与淘汰落后产能行政执法检查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基本职能:负责管理玉林市城区自来水水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和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用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器具推广应用;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玉林市的有关规定征收城市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制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用水节水规划及年度计划、城市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执法检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基本职能:受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贯彻;起草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的调查登记;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及听证工作,草拟房屋征收公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负责参与核定、管理使用、核拨征收补偿安置费、征收工作经费;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起草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负责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参与全市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信访接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稳定因素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市辖县、区(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履行原市拆迁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核玉林市燃气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网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对燃气设施、供应网点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市辖县(市、区)燃气行业进行安全及技术检查和指导;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燃气管理工作。
(7) 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负责全市建安劳保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表;负责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劳保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决算单位11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 (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科学技术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3,33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94.7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687.33万元,增长88.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59.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602.14万元,增长263.51%,主要原因是玉林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8.2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0.18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安排给住建局机关的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246.3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分类至其他收入 。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5,007.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001.03 万元,增长234,391.09%,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调整到此分类。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13,636.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39.7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实部门预算,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减少了年末结转结余数。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3,33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844.6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228.59万元,增长108.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5.3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7.17万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3.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局机关及局属各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6.05万元,增长24.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15.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4. 节能环保支出(类)877.4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清宁路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77.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历年相关工程收入未在此类安排。
5. 城乡社区支出(类)37,797.71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市住建局污水处理项目、白蚁所及房屋鉴定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劳动保险费用的划拨等相关支出;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万花楼征拆项目征拆补偿款;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849.1万元,增长152.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了市征收办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以及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从住房保障类支出调整至此分类。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60.11万元:主要用于墙改办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墙改宣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1,259.5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房管所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81.01万元,下降6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局将房管所用于廉租公租住房建设的资金全部安排2120399功能科目。
8. 其他支出(类)75.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新墙材技术研发与推广、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3.66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墙改基金项目减少。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8年、2019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2,486.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58.7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本年收入数增加6,561.53万元、支出减少1,306.18万元;二是财政局2019年12月2日下达我局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745.88万元,因为我局只开展了项目的前期工作,自治区也只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因此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5.6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087.67万元,增长259.31%。其中:基本支出4,680.21万元,项目支出25,925.42万元。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7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7%。
(一)20103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的公用定额支出、统发12月份工资以及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调整住建局的公用定额支出、统发12月份工资到此分类及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机构改革并入住建局。
(二)20103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三)2011101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纪检组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相关经费。
(四)2013103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主要用于2019两新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选聘经费及工资补助等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两新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相关经费。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89%。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及住建局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中,住建局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编制在其他功能科目。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八)208050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安家及房修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退休安家及房修费。
(九)2080801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基本医疗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住建局。
(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十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十三)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在编在职人员退休。
(十四)211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五)2110302水体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0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清宁路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8年城市管网专项资金。
(十六)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2万元,主要用于2019玉林市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支出、玉林市南江中心小学旁水渠改造工程相关费用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9玉林市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玉林市南江中心小学旁水渠改造工程相关经费。
(十七)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1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7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防并入住建局人员的经费支出及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八)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八)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年初预算为1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主要用于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十九)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6%。主要用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8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4%。主要用于局机关2019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经费、城市规划展示馆运营经费以及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城市规划展示馆运营经费及2018年十大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二十一)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8.28%。主要用于局机关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城市道路建设支出、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万花楼征拆项目征拆补偿款;市房管所的廉租住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了住建局的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和市征收办万花楼的征拆补偿款。
(二十二)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管年初预算为22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三)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经费。
(二十四)2150399其他建筑业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3.24万元,支出决算为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主要用于墙改办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十五)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由财政局直接编列。
(二十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9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十六)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年初预算为2,35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4 %。主要用于玉林市房管所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中,廉租住房建设支出调整至2120399功能科目。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0.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9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4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526.2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9.84万元,增长11.9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6.27万元。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5,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主要用于住建局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2019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及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5%。主要用于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的自治区补助示范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4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7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93万元相比增加了2.82万元,增长17.7%,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1.68万元相比减少了2.93万元,下降13.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34.11%,减少的原因是出国费用和上年比有所减少。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机关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费7,408元、国际旅费7,000元、住宿费15,624元、伙食费8,820元、公杂费4,410元、国外城市间交通费1,500元,其他3,338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48%,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1.61%,差异原因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2019年,玉林市住建局机关部门及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45万元,平均每辆1.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3.9%,增长的原因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住建局,接待任务增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4次,人次82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7.75万元,降低16.3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相关制度精神,压缩预算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8.69万元,增长23.2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19年度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规划经费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08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金城商厦人行天桥项目、污泥处置费、城市管网专项资金、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玉林市金鞍路等五个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玉林市近期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总承包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及房屋鉴定项目、关塘垌周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8.6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整体绩效项目自评得分为92.5分。
(1)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预算执行工作重视不足,未提前做好项目执行的前期评估认证、可行性研究等,也未及时组织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工作,导致预算无法正常执行。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规划项目等,需要的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在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项目难以顺利执行。
二是科室重视不够,执行刚性不足。首先,对预算编制和绩效重视不足,对部门预算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且执行结果利用不足。
三是部门预算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影响执行。主要是专业性不足,导致部门预算执行弱化,尤其对绩效等新增事项,感觉无从下手。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部门预算执行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全员参与年度预算执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预算进行细化,认真完善资金分配方案,确认月底支付计划,避免月底、年度集中支付。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把预算执行分析作为加强财务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创新思路,拓宽视角,密切监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预算执行分析,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提升人员素质。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各环节人员专业性和责任心,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强化流程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