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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9-27 15:39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赖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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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水事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源建设规划,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6.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全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成果等项目的管理;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滩涂、河堤的治理和综合开发。
    9.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13.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和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14.负责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市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5.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一)单位情况
    玉林市水利局共有直属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定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水利局。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玉林市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站、玉林市水政监察支队、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
    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技术科、水政水资源科、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玉林市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共7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水利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5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42名。年末实有人数223人,其中行政18人(含驻水利局纪检组人员),事业在职205人;离休人员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水利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数16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含驻水利局纪检组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
    2.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2人。
    3.玉林市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1人。
    4.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数11名,年末实有人员8人。
    5.玉林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0人。
    6.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7人。
    7.玉林市水政监察支队。事业编制数17名,年末实有人员11人。
    8.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9人。
    9.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8人。
    10、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7人。
    11.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事业编制数26名,年末实有人员20人;编外7人。
    12.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事业编制数55名,年末实有人员55人。
    13.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事业编制数61名,年末实有人员47人。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决算10577.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8.77万元,同比下降40.99 %,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减少。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38.6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793.52万元,同比下降9.4 %。主要是本年上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和工程项目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是南流江防洪管理处的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44.04万元,主要是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82.31万元,是定额事业单位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9.87万元,同比下降3.9%,主要是水库供水用户,用水量减小,收缴水费减少。
    5.其他收入6万元。是自治区下拨到水利局基本户的应急演练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14.15万元,同比下降95 %,主要是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2445.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181.68万元,同比下降6.91%,主要是加快当年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积压。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决算10577.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8.77万元,同比下降40.99%,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支出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11.44万元,主要用于驻水利局纪检组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71.9万元,增长31.44 %。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27.32万元,增长25.2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5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14万元,同比下降57.87 %。主要是用于可再生能源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105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5.38万元,同比增长1437 %。主要是用于水利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增加,预算资金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515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35.84,万元,同比降低60%。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支出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和防汛抗旱、其他水利支出等方面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1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6万元,同比增长20.14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3648.9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0.62万元,同比降低10.77 %,主要是加快本年资金支出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29万元,项目支出341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07万元,同比下降14.82%,主要是安排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08万元,支出决算为5891.83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年中才追加下达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7%。
    包括: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4万元,用于驻水利局纪检组工资福利支出。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44.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万元,同比增长25.9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用增加。
    3.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13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用增加。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万元,同比增长30.36%。主要是保险基数增大。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万元,同比下降92.27%。主要是预算费用减少。
    6.死亡抚恤决算支出2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同比增长57.20%。是职工死亡抚恤追加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8.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同比增加48.82%。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6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万元,同比增长32.7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50.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万元,同比增长21.2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万元,同比增长71.92%。
    12. 可再生能源专项支出154.43万元,是用于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2.14万元,同比下降57.87增长25.99%。
    13.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6.07万元,上年没此科目支出,是南流江防洪处项目支出。
    1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15.其他城区社区支出607.75万元,是下属单位玉林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改制安排的土地出让金支出。
    16.农林水支出44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16.82万元,同比下降26.43%。其中:基本支出1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16万元,同比下降3.86%,;项目支出3410.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1.01万元,同比下降17.24%,主要是压减项目投资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水利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退休金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防汛抗旱、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执法监督、农村人畜饮水等其他水利支出。
    17.其他制造业支出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18.住房公积金支出116.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8万元,同比增长19.7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二层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1万元,同比增长2.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216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51万元,同比增长8.7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8 %。主要是新录人员,人员费用增加。主要支出科目有:基本工资744.6万元,津贴补贴251.35万元,奖金431.42万元,伙食补助费48.10万元,绩效工资1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16.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0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3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78万元,同比下降2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9 %,主要是控制费用,节约开支。主要支出科目有:办公费22.64万元,邮电13.70万元,物业管理费13.08万元,差旅14.56万元,费维修(护)费9.81万元,委托业务费117.51万元,工会经费19.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54万元,其他28.2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9.8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1.3万元,增长453.98%,主要是项目安排增大。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379.87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7 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33%,主要是用于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和玉林市鲤鱼湾水库管理处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6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数0万元。没安排有人员出国,没费用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2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5.39万元,上年决算数20.84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分别同比减少0.13万元和增加34.42万元,分别下降0.23%和增长165.16 %,费用增加主要是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新购置随车起重专用运输、防汛抢险专用车一辆;车改保留车辆逐年老化,维修费大幅增加;车辆用油单价提高;本年新增市河长办,用车业务量增大。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89万元,是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新购置随车起重专用运输、防汛抢险专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水利公务活动,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水政监察执法、水利建设项目督查检查的交通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玉林市水利部门及所属10个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37万元,平均每辆3.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3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上年决算数5.23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分别同比减少0.67万元和增加0.13万元,分别下降9.57%和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市河长办,接待业务量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人次 60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用于执行水利公务、接待外事来访以及开展水利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2万元,比2017年减少148.30万元,下降38.66%,主要是压缩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34万元,其中: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7万元,主要是项目设备、防汛物资和办公用具采购支出。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6.21万元,主要是水利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采购支出。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6万元,主要是水利项目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采购支出。授予大中企业合同金额 3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5.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有8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玉林市苏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和玉林市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项目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进行评价,共涉及资金 520万元。
    从本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共下达玉林市苏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和玉林市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项目投资计划2095万元,实际到位520万元;按计划完成了财政采购及招投标前期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相关项目建设工作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玉林市水利部门2018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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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玉林市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9-27 15:39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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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水事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源建设规划,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6.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全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成果等项目的管理;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滩涂、河堤的治理和综合开发。
        9.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13.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和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14.负责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市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5.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一)单位情况
        玉林市水利局共有直属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定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水利局。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玉林市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站、玉林市水政监察支队、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
        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技术科、水政水资源科、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玉林市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共7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水利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5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42名。年末实有人数223人,其中行政18人(含驻水利局纪检组人员),事业在职205人;离休人员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水利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数16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含驻水利局纪检组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
        2.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2人。
        3.玉林市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1人。
        4.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数11名,年末实有人员8人。
        5.玉林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事业编制数12名,年末实有人员10人。
        6.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7人。
        7.玉林市水政监察支队。事业编制数17名,年末实有人员11人。
        8.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9人。
        9.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8人。
        10、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事业编制数9名,年末实有人员7人。
        11.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事业编制数26名,年末实有人员20人;编外7人。
        12.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事业编制数55名,年末实有人员55人。
        13.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事业编制数61名,年末实有人员47人。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决算10577.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8.77万元,同比下降40.99 %,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减少。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38.6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793.52万元,同比下降9.4 %。主要是本年上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和工程项目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是南流江防洪管理处的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44.04万元,主要是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82.31万元,是定额事业单位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9.87万元,同比下降3.9%,主要是水库供水用户,用水量减小,收缴水费减少。
        5.其他收入6万元。是自治区下拨到水利局基本户的应急演练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14.15万元,同比下降95 %,主要是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不再纳入部门决算。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2445.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181.68万元,同比下降6.91%,主要是加快当年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积压。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决算10577.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8.77万元,同比下降40.99%,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支出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11.44万元,主要用于驻水利局纪检组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71.9万元,增长31.44 %。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27.32万元,增长25.2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5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14万元,同比下降57.87 %。主要是用于可再生能源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105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5.38万元,同比增长1437 %。主要是用于水利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增加,预算资金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515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35.84,万元,同比降低60%。主要是本年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改企,支出不再纳入部门决算;另外还有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和防汛抗旱、其他水利支出等方面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1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6万元,同比增长20.14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3648.9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0.62万元,同比降低10.77 %,主要是加快本年资金支出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29万元,项目支出341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07万元,同比下降14.82%,主要是安排前期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支出减少。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08万元,支出决算为5891.83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年中才追加下达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7%。
        包括: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4万元,用于驻水利局纪检组工资福利支出。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44.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万元,同比增长25.9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用增加。
        3.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13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用增加。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万元,同比增长30.36%。主要是保险基数增大。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万元,同比下降92.27%。主要是预算费用减少。
        6.死亡抚恤决算支出2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同比增长57.20%。是职工死亡抚恤追加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8.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同比增加48.82%。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6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万元,同比增长32.7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50.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万元,同比增长21.2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万元,同比增长71.92%。
        12. 可再生能源专项支出154.43万元,是用于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2.14万元,同比下降57.87增长25.99%。
        13.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6.07万元,上年没此科目支出,是南流江防洪处项目支出。
        1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15.其他城区社区支出607.75万元,是下属单位玉林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改制安排的土地出让金支出。
        16.农林水支出44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16.82万元,同比下降26.43%。其中:基本支出1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16万元,同比下降3.86%,;项目支出3410.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1.01万元,同比下降17.24%,主要是压减项目投资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水利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退休金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防汛抗旱、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执法监督、农村人畜饮水等其他水利支出。
        17.其他制造业支出0.27万元,是河长办抽用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18.住房公积金支出116.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8万元,同比增长19.7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二层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1万元,同比增长2.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216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51万元,同比增长8.7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8 %。主要是新录人员,人员费用增加。主要支出科目有:基本工资744.6万元,津贴补贴251.35万元,奖金431.42万元,伙食补助费48.10万元,绩效工资1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16.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0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3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78万元,同比下降2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9 %,主要是控制费用,节约开支。主要支出科目有:办公费22.64万元,邮电13.70万元,物业管理费13.08万元,差旅14.56万元,费维修(护)费9.81万元,委托业务费117.51万元,工会经费19.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54万元,其他28.2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9.8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1.3万元,增长453.98%,主要是项目安排增大。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379.87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7 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33%,主要是用于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和玉林市鲤鱼湾水库管理处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6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数0万元。没安排有人员出国,没费用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2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5.39万元,上年决算数20.84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分别同比减少0.13万元和增加34.42万元,分别下降0.23%和增长165.16 %,费用增加主要是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新购置随车起重专用运输、防汛抢险专用车一辆;车改保留车辆逐年老化,维修费大幅增加;车辆用油单价提高;本年新增市河长办,用车业务量增大。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89万元,是玉林市南流江防洪管理处新购置随车起重专用运输、防汛抢险专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水利公务活动,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水政监察执法、水利建设项目督查检查的交通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玉林市水利部门及所属10个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37万元,平均每辆3.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3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上年决算数5.23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分别同比减少0.67万元和增加0.13万元,分别下降9.57%和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市河长办,接待业务量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人次 60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用于执行水利公务、接待外事来访以及开展水利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2万元,比2017年减少148.30万元,下降38.66%,主要是压缩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34万元,其中: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7万元,主要是项目设备、防汛物资和办公用具采购支出。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6.21万元,主要是水利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采购支出。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6万元,主要是水利项目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采购支出。授予大中企业合同金额 3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5.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有8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玉林市苏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和玉林市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项目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进行评价,共涉及资金 520万元。
        从本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共下达玉林市苏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和玉林市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项目投资计划2095万元,实际到位520万元;按计划完成了财政采购及招投标前期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相关项目建设工作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玉林市水利部门2018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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