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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陆川县人大办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以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起草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办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公务接洽,编辑出版人大常委会公报及其他刊物。
3、办理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宜,为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4、承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分类、登记、转办、督办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承办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6、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人大机关设“一室五委”,一室是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五委:1,陆川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陆川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3,陆川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了族工作委员会;4,陆川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5,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人大办人员编制总数为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 21 人,事业编制 1 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30 人,其中行政在职 29 人,事业在职 1 人,离退休人员 8 人(其中离休 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加91.87%。主要增加县镇换届两级换届选举经费385万元,会议费10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1242.64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加91.87%。。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91.87 %。其中: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94.01万元,占支出总决算 96.08%,与上年628.79万元相比增加565.22万元,增加89.89%。主要是选举经费和会议费增加。
⑵教育支出15.26万元(主要是干部进修培训),占支出总决算0.12%,与上年6.5万元相比,增加8.76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大常委会委员学习培训支出。
(3)农林水支出25万元(主要是扶贫支出),占支出总决算2%,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63万元,占支出总决算 1.9 %,与上年18.87万元相比增加4.76万元,同比增加25.2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91.87 %。其中:基本支出 1242.6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按项目功能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费965.01万元,扶贫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人员经费367.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75.59万元。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5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97万元。基本支出1242.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干部教育15.26万元,与上年6.5万元相比增加8.76万元。扶贫支出25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县精准扶贫工作支出。
住房公积金23.63万元,与上年18.87万元相比增加4.76万元增长25.23%。增长的原因:职工增资。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也为0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42.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6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金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上半年的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75.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在职工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0万元,同比上年的12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6.67%。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同比上年的0万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本年出国经费支出为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主要是全县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车),同比上年的47.4万减少47.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同比上年的12万减少2万元,下降16.6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上年决算数为47.4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0万元。年初预算数12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12万元,本年决算数为10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 次,人次5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5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上年315.02万元增加560.57万元,上升177.94%。主要原因:2016年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和会议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其他固定资产97.95万元、主要是房屋和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人大换届选举”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项目100%支付进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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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陆川县人大办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以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起草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办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公务接洽,编辑出版人大常委会公报及其他刊物。
3、办理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宜,为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4、承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分类、登记、转办、督办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承办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6、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人大机关设“一室五委”,一室是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五委:1,陆川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陆川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3,陆川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了族工作委员会;4,陆川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5,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人大办人员编制总数为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 21 人,事业编制 1 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30 人,其中行政在职 29 人,事业在职 1 人,离退休人员 8 人(其中离休 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加91.87%。主要增加县镇换届两级换届选举经费385万元,会议费10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1242.64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加91.87%。。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91.87 %。其中: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94.01万元,占支出总决算 96.08%,与上年628.79万元相比增加565.22万元,增加89.89%。主要是选举经费和会议费增加。
⑵教育支出15.26万元(主要是干部进修培训),占支出总决算0.12%,与上年6.5万元相比,增加8.76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大常委会委员学习培训支出。
(3)农林水支出25万元(主要是扶贫支出),占支出总决算2%,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63万元,占支出总决算 1.9 %,与上年18.87万元相比增加4.76万元,同比增加25.2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42.64万元,与上年647.66万元相比增加594.98万元,同比增91.87 %。其中:基本支出 1242.6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按项目功能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费965.01万元,扶贫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人员经费367.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75.59万元。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5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97万元。基本支出1242.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干部教育15.26万元,与上年6.5万元相比增加8.76万元。扶贫支出25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县精准扶贫工作支出。
住房公积金23.63万元,与上年18.87万元相比增加4.76万元增长25.23%。增长的原因:职工增资。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也为0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42.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6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金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上半年的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75.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在职工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0万元,同比上年的12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6.67%。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同比上年的0万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本年出国经费支出为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主要是全县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车),同比上年的47.4万减少47.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同比上年的12万减少2万元,下降16.6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上年决算数为47.4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0万元。年初预算数12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12万元,本年决算数为10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 次,人次5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5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上年315.02万元增加560.57万元,上升177.94%。主要原因:2016年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和会议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其他固定资产97.95万元、主要是房屋和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人大换届选举”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项目100%支付进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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