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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标准为:
▲紧急转移安置:人均补助400元,10天内;
▲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3个月,每人每天25元;
▲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倒房重建每户2万元、维修每户2000元;
▲旱灾救助:缺水每人每天6元,5-30天;缺粮每人每天1斤粮,1-3个月内;
▲冬春生活救助:分三档现金折算救助,以粮食救助为主(每人每天1斤粮,补助1-6个月),适当安排棉衣被;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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