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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6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6类共6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4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北流市六靖益家生鲜店销售的“小台芒”、玉林市玉州区松林恒丰百货超市和兴业县钟运欢蔬菜档(个体工商户)和玉林市福绵区众汇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青尖椒”、兴业蒲塘镇蒲美超市销售的“尖椒”、广西东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倍硫磷超标问题
北流市清湾镇黄志勇蔬菜摊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苯醚甲环唑超标问题
容县皆悦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北流市客乐炸鸡店和玉林市福绵区黎姐餐饮店和北流市六麻镇卢孟十叔云吞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北流市信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信锐绿豆沙冰”,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樟木镇多而旺超市新仓店销售的“小台芒”、陆川县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甲硝唑超标问题
博白县盛东佰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联苯菊酯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樟木镇多而旺超市新仓店销售的“柑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铅(以Pb计)超标问题
陆川县亚永青菜行销售的“本地姜”、梁务桓(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问题
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恒大城店销售的“白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氯唑磷超标问题
博白县龙潭吃果吧水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甜橙”,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容县超姨餐饮店和博白县沙陂常旺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问题
容县自良镇皆顺百货商店销售的“淮山”,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容县皆悦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戊唑醇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雄彬蔬果店销售的“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镉(以Cd计)超标问题
北流市优鲜农夫猪肉店销售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 月 14 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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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6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6类共6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4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北流市六靖益家生鲜店销售的“小台芒”、玉林市玉州区松林恒丰百货超市和兴业县钟运欢蔬菜档(个体工商户)和玉林市福绵区众汇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青尖椒”、兴业蒲塘镇蒲美超市销售的“尖椒”、广西东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倍硫磷超标问题
北流市清湾镇黄志勇蔬菜摊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苯醚甲环唑超标问题
容县皆悦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北流市客乐炸鸡店和玉林市福绵区黎姐餐饮店和北流市六麻镇卢孟十叔云吞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北流市信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信锐绿豆沙冰”,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樟木镇多而旺超市新仓店销售的“小台芒”、陆川县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甲硝唑超标问题
博白县盛东佰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联苯菊酯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樟木镇多而旺超市新仓店销售的“柑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铅(以Pb计)超标问题
陆川县亚永青菜行销售的“本地姜”、梁务桓(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问题
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恒大城店销售的“白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氯唑磷超标问题
博白县龙潭吃果吧水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甜橙”,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容县超姨餐饮店和博白县沙陂常旺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问题
容县自良镇皆顺百货商店销售的“淮山”,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容县皆悦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戊唑醇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雄彬蔬果店销售的“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镉(以Cd计)超标问题
北流市优鲜农夫猪肉店销售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 月 14 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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