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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5期)

2025-11-14 09:3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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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5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4类共6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1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兴业县沙塘镇华朕世纪自选商店销售“云南尖椒”、玉林市福绵区陈二弟副食店销售“山东姜”、玉林市陆产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马坡分公司销售“青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唐大姐副食店销售“梅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容县麦源包子店销售“自消餐具(碗)”容县靓妈餐饮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北流市美冠百货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戊唑醇超标问题

北流市惠众万家用百货超市西山分店和玉林市福绵区好运来百货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博白县程妹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销售“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佳旺油坊和玉州区罗十花生油经营部销售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酸价超标问题

兴业县沙塘镇华朕世纪自选商店销售的“花生米”,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博白县沙陂镇林姐汤米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碗)”、容县靓妈餐饮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北流市林妹饮食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奕芬副食经营部和玉林市玉州区益辉副食店销售的“黄瓜皮(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浩业众汇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新鲜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问题

博白县龙潭艳婷农副产品销售店销售的“芋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以Cd计)超标问题

玉林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广西宜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 月 14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关联文件:

    质量抽检信息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5期)

    2025-11-14 09:3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5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4类共6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1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兴业县沙塘镇华朕世纪自选商店销售“云南尖椒”、玉林市福绵区陈二弟副食店销售“山东姜”、玉林市陆产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马坡分公司销售“青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唐大姐副食店销售“梅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容县麦源包子店销售“自消餐具(碗)”容县靓妈餐饮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北流市美冠百货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戊唑醇超标问题

    北流市惠众万家用百货超市西山分店和玉林市福绵区好运来百货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博白县程妹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销售“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佳旺油坊和玉州区罗十花生油经营部销售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酸价超标问题

    兴业县沙塘镇华朕世纪自选商店销售的“花生米”,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博白县沙陂镇林姐汤米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碗)”、容县靓妈餐饮店销售的“自消餐具(大碗)”、北流市林妹饮食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奕芬副食经营部和玉林市玉州区益辉副食店销售的“黄瓜皮(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浩业众汇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新鲜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问题

    博白县龙潭艳婷农副产品销售店销售的“芋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以Cd计)超标问题

    玉林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广西宜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 月 14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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