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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2期)

2025-09-28 17:2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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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2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共25类共8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良艳超市和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广场东店销售和广西宝地配送有限公司和刘芬(容州市场)“胡萝卜”、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碧桂园凤凰城店销售“青尖椒”、博白县径口镇鸿运发便利店销售“尖椒”、博白县永安欢乐购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山东大姜”、北流市沙垌亚金水果店销售“芒果”、陆川县平乐镇陈英菜摊和容县肥梅蔬菜店销售“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噻虫嗪超标问题
    容县肥梅蔬菜店销售“豆角”、容县石头镇惠万众超市销售“青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苯醚甲环唑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果唯伊水果店销售“三华李”,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镇白中村华军便利店销售“绿豆冰沙”、陆川县泰好味云吞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陆川县丘大哥云吞店和陆川县苏记饺子店(个体工商户)销售“自消餐具(盆)”,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陆川卓盛美便利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博白县沙河优盛生鲜肉店销售的“芒果”、陆川县米场镇新世福百货商场销售的“大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菌落总数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镇白中村华军便利店销售的“绿豆沙冰”、博白县松旺镇佳益家超市销售“奥力康柠檬味盐汽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除虫脲超标问题

陆川县阿华水果店销售的“荔枝”,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以Pb计)超标问题

陆川县亚永青菜行销售的“本地姜”、梁务桓(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甲拌磷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贝惠生活超市店销售的“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日落黄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玖悦奶茶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泰绿鲜奶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陆川县泰好味云吞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陆川县苏记饺子店(个体工商户)和陆川县亚温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

北流市沙垌亚金水果店销售的“南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陆川县滩面镇清平蔬菜店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螨超标问题

兴业县北市镇大乐惠百货商店和兴业县北市镇供销社广隆超市销售的“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以Cd计)超标问题

何万莉(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 17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关联文件:

    质量抽检信息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2期)

    2025-09-28 17:2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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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2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共25类共8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良艳超市和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广场东店销售和广西宝地配送有限公司和刘芬(容州市场)“胡萝卜”、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碧桂园凤凰城店销售“青尖椒”、博白县径口镇鸿运发便利店销售“尖椒”、博白县永安欢乐购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山东大姜”、北流市沙垌亚金水果店销售“芒果”、陆川县平乐镇陈英菜摊和容县肥梅蔬菜店销售“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噻虫嗪超标问题
        容县肥梅蔬菜店销售“豆角”、容县石头镇惠万众超市销售“青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苯醚甲环唑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果唯伊水果店销售“三华李”,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镇白中村华军便利店销售“绿豆冰沙”、陆川县泰好味云吞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陆川县丘大哥云吞店和陆川县苏记饺子店(个体工商户)销售“自消餐具(盆)”,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陆川卓盛美便利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博白县沙河优盛生鲜肉店销售的“芒果”、陆川县米场镇新世福百货商场销售的“大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菌落总数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镇白中村华军便利店销售的“绿豆沙冰”、博白县松旺镇佳益家超市销售“奥力康柠檬味盐汽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除虫脲超标问题

    陆川县阿华水果店销售的“荔枝”,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以Pb计)超标问题

    陆川县亚永青菜行销售的“本地姜”、梁务桓(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甲拌磷超标问题

    博白县三滩贝惠生活超市店销售的“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日落黄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玖悦奶茶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泰绿鲜奶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问题

    陆川县泰好味云吞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自消餐具(碗)”、陆川县苏记饺子店(个体工商户)和陆川县亚温粉店销售的“自消餐具(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

    北流市沙垌亚金水果店销售的“南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陆川县滩面镇清平蔬菜店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螨超标问题

    兴业县北市镇大乐惠百货商店和兴业县北市镇供销社广隆超市销售的“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以Cd计)超标问题

    何万莉(容州市场)销售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二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 17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