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玉市监处罚〔2024〕186号)

2024-10-28 11:2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

当事人

违法当事人

身份证

法人代表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依据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

处罚的机构

名称和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4186

刘开敏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刘开敏

45***********211

刘开敏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作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5元;

2、处罚款人民币900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不良反应监测处罚信息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玉市监处罚〔2024〕186号)

    2024-10-28 11:25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

    当事人

    违法当事人

    身份证

    法人代表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依据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

    处罚的机构

    名称和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4186

    刘开敏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刘开敏

    45***********211

    刘开敏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作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5元;

    2、处罚款人民币900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