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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试行)》的通知

2019-09-29 15:50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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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经研究,决定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务必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定评分表的内容,各学校尽快组织学生申请认定,并积极发挥评议小组的作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生资助工作。

二、加强管理,完善数据。各县(市、区)要分学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信息库,监督、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按时按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认定情况督查工作,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轮流坐庄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认定分值表(定稿)_20190929182605.pdf

           

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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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救助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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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经研究,决定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务必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定评分表的内容,各学校尽快组织学生申请认定,并积极发挥评议小组的作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生资助工作。

    二、加强管理,完善数据。各县(市、区)要分学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信息库,监督、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按时按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认定情况督查工作,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轮流坐庄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认定分值表(定稿)_20190929182605.pdf

               

    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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