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彩票
公益金润雨计划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
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的通知
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一中学、玉林实验中学:
根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教基金会〔2012〕1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2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入学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部为省外院校录取新生:玉林高级中学45名;玉林市第一中学35名;玉林实验中学19名。
二、用途及标准
本次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三、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9年录取至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四)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申请程序
各高中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申请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必须在本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核准。
五、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
(一)各学校应在8月20日前完成贫困大学新生申请及认定工作,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入学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档案,包括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等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三)各学校应在8月27日前,将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助金发放报批纸质材料报送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采取集中发放方式,由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发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学校应组织学生签收。相关电子文档发到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箱(YLSJYJZZ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刘小雨,0775-266662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
|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 ||||
|
录取院校 |
|
院系专业 |
| ||||
|
录取学历 层次 |
本科 专科 |
录取院校 位置 |
省内 省外 | ||||
|
家庭 情况 |
家庭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年收入 |
| |
|
人均年收入 |
|
收入来源 |
|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学校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学校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有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
填报单位: (此处加盖公章)
|
编号 |
地级市 |
县(区、市) |
毕业学校名称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录取院校 名称 |
录取学历层次 |
录取院校位置 |
资助金额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填写;
2.“编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依此类推,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的总资助学生名额数为止;
3.“地级市”和“县(区、市)”填写毕业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和县(区、市),需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全称;
4.“录取学历层次”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填写“省内”或“省外”;
5.“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填写“是”或“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彩票
公益金润雨计划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
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的通知
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一中学、玉林实验中学:
根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教基金会〔2012〕1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2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入学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部为省外院校录取新生:玉林高级中学45名;玉林市第一中学35名;玉林实验中学19名。
二、用途及标准
本次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三、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9年录取至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四)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申请程序
各高中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申请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必须在本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核准。
五、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
(一)各学校应在8月20日前完成贫困大学新生申请及认定工作,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入学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档案,包括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等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三)各学校应在8月27日前,将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助金发放报批纸质材料报送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采取集中发放方式,由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发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学校应组织学生签收。相关电子文档发到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箱(YLSJYJZZ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刘小雨,0775-266662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
|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 ||||
|
录取院校 |
|
院系专业 |
| ||||
|
录取学历 层次 |
本科 专科 |
录取院校 位置 |
省内 省外 | ||||
|
家庭 情况 |
家庭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年收入 |
| |
|
人均年收入 |
|
收入来源 |
|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学校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学校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有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
填报单位: (此处加盖公章)
|
编号 |
地级市 |
县(区、市) |
毕业学校名称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录取院校 名称 |
录取学历层次 |
录取院校位置 |
资助金额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填写;
2.“编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依此类推,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的总资助学生名额数为止;
3.“地级市”和“县(区、市)”填写毕业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和县(区、市),需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全称;
4.“录取学历层次”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填写“省内”或“省外”;
5.“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填写“是”或“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