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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2-13 20:05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姚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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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防疫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早计划,早部署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地方实际,及早计划,尽快部署,切实做好新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

  1. 全面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县(市、区)教育局要摸清本地本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生活和身体情况或因家庭成员受感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底数。

  2.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校要主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印发宣传手册及有关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开学后及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学生手上,确保学生了解熟悉资助政策。

    (三)重点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一是开学后对已核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四级联动大数据比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搭建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玉市教资助【201933号)的要求,继续为他们开通上学的“绿色通道”,按资助标准直接减免相关费用。二是按照随到随助的原则,将因本人或家庭成员受感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列入补助范围,开学后及时组织学生申请资助金,保证学生不因疫情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二、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联系财政部门落实各项资金预算,确保开学后能第一时间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学校(特别要注意被列入自治区、市绩效考核的项目资金,一定要按照考核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和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二)学校在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可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学生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额外补贴,解决学生因疫情上学难的后顾之忧。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或建议通过支付宝还款,待疫情结束后再恢复其他还款渠道。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不得对其进行催收,待我局请示自治区教育厅或者有新的还款救助方案后再执行,避免引发舆情。

    三、开通资助热线电话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开通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安排人员负责接听,做好记录,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问题,我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热线电话。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要保持畅通、便于联系,确保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玉林市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序号

/县级名称

热线电话号码

1

市本级

0775-2666629                0775-2679982

2

玉州区

0775-2330055

3

玉东新区

0775-2678053

4

福绵区

0775-2482533

5

兴业县

0775-3777232                0775-3772077

6

陆川县

0775-7338668                0775-7332769

7

博白县

0775-8336577               0775-8322966

8

北流市

0775-6231655 

0775-6393910

9

容县

0775-5320198                0775-5335922

 

 

 

                   玉林市教育局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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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2-13 20:05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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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防疫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早计划,早部署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地方实际,及早计划,尽快部署,切实做好新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

    1. 全面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县(市、区)教育局要摸清本地本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生活和身体情况或因家庭成员受感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底数。

    2.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校要主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印发宣传手册及有关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开学后及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学生手上,确保学生了解熟悉资助政策。

      (三)重点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一是开学后对已核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四级联动大数据比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搭建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玉市教资助【201933号)的要求,继续为他们开通上学的“绿色通道”,按资助标准直接减免相关费用。二是按照随到随助的原则,将因本人或家庭成员受感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列入补助范围,开学后及时组织学生申请资助金,保证学生不因疫情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二、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联系财政部门落实各项资金预算,确保开学后能第一时间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学校(特别要注意被列入自治区、市绩效考核的项目资金,一定要按照考核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和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二)学校在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可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学生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额外补贴,解决学生因疫情上学难的后顾之忧。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或建议通过支付宝还款,待疫情结束后再恢复其他还款渠道。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不得对其进行催收,待我局请示自治区教育厅或者有新的还款救助方案后再执行,避免引发舆情。

      三、开通资助热线电话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开通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安排人员负责接听,做好记录,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问题,我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热线电话。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要保持畅通、便于联系,确保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玉林市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序号

    /县级名称

    热线电话号码

    1

    市本级

    0775-2666629                0775-2679982

    2

    玉州区

    0775-2330055

    3

    玉东新区

    0775-2678053

    4

    福绵区

    0775-2482533

    5

    兴业县

    0775-3777232                0775-3772077

    6

    陆川县

    0775-7338668                0775-7332769

    7

    博白县

    0775-8336577               0775-8322966

    8

    北流市

    0775-6231655 

    0775-6393910

    9

    容县

    0775-5320198                0775-5335922

     

     

     

                       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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