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
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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