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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函

2025-04-22 17: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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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综函〔2025〕3号

财政部综合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材料随文报送,请审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部下达广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9800万元。要求用于改善县级医疗机构诊疗环境、提升诊疗能力,满足群众诊疗需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完备的群众体育建身网络;建设或改造养老等服务机构;帮助困难残疾群众改善功能质量,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和提升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等。

(二)自治区对资金的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情况。考虑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各地项目储备库建设实际,切块3000万元由自治区残联根据残疾人需求情况,用于革命老区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设备设施补助等项目。剩余46800万元由自治区综合考虑革命老区县(市、区)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储备库建设以及绩效管理等情况,研究确定纳入资金支持范围的革命老区县,并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98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为:

一是教育类项目25602.8万元。包括161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幼儿园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20445.8万元)、18个县级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5157万元)。二是养老类项目3938万元。包括20个革命老区县(市、区)县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三是医疗卫生类项目7250.5万元。包括31个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四是体育文化类项目6258.2万元。包括19个革命老区县(市、区)村镇体育公园或县城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3000万元。包括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辅具适配项目(1800万元)、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1000万元)、残疾人服务设施设备补助项目(200万元)。六是其它类项目3750.5万元。包括13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便民设施提升改造、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等。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全区97个革命老区县(市、区)进行了项目申报,根据项目情况编制了《广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财政部综合司备案,并在财政部正式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后,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到各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并要求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细化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到具体项目业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已支出16670.36万元,支出进度33.47%。部分资金尚未形成支出主要是由于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在施工,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无法形成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严把项目入口关,规范入库审核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清理低效项目。强化项目科学论证与绩效评估,依托数字化平台推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储备项目精准对接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采取通报等多种形式推进项目实施。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按时招投标、按期开工建设,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通过采取定期通报、个别约谈、电话和实地督导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保证相关项目顺利推进,提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和下达情况分析。对于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分配,我厅综合考虑各地项目储备库建设质量、资金支出进度以及项目绩效管理等因素,测算得出各革命老区县(市、区)支持额度。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资金预算。

2.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分析。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各革命老区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3.资金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各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我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从预算下达开始就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安排的支出进行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为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分析项目实施效益,为下一步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打好基础。

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要求,我厅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未要求各革命老区县进行配套,并尽量确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能够完全覆盖相关老区县(市、区)的彩票公益金项目。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弱势人群生活质量合理改善。支持建设20个养老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或改造,为共计5万名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基本辅具适配或为其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的服务供给质量,改善和消除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其自理能力。二是群众体育健身场地供给有效增加。通过支持建设8个体育项目,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2.4万平方米,提高革命老区县(市、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体育健身权益。三是革命老区县教育领域投入不足得到缓解。重点聚焦县城及乡镇等辐射面较广的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和质量,通过支持建设共计42所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校舍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改善了革命老区县(市、区)的办学条件。四是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环境、诊疗能力进一步优化,通过支持31个医疗机构改善诊疗环境,支持购置85套设备,有效提升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水平,给予当地居民更好医疗保障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厅共设置2024年度绩效指标26条,完成23条,剩余3条未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养老服务类项目数量≥20个;增加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床位数量≥1000张,直接受益人口5万人。实际支持建设20个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村镇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服务床位数1000张,直接受益人口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2:支持体育类项目数量≥40个;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12万平方米;直接受益人口≥20万。实际支持建设8个体育健身步道,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2.4万平方米,直接受益人口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

指标3:支持教育类项目数量≥90个;建设改造校舍面积≥27万平方米。实际支持建设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共计42所,建设改造校舍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7%。

指标4:支持医疗卫生类项目数量≥31个;设备购置数量≥85套;直接受益人口≥200万人。实际支持31个医疗卫生机构改善诊疗环境,支持购置85套设备,直接受益人口20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质量指标。

指标1: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我厅组织各市建立项目储备库,对申报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要求只有入库项目才予以支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2: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各地自查,结合我厅抽查检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有完工项目验收的合格率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经各地自查,结合我厅抽查检查,所有项目均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时效指标。

指标1: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我区部分项目受进度影响,未能全部实施完成,根据绩效自评有关要求,按资金量占比加权计算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为33.47%。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

指标2: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各地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各市已对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有效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有效改善,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有效提高。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均为民生项目,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根据群众需求,将资金用于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一定程度补齐了某一领域了民生短板,回应了约1000万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效益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社会公益机构的硬件服务能力得到一定改善和提升;向困难残疾群众提供设备服务,改善功能障碍。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受益人群满意度≥90%。2024年,我区未发生群众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相关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2024年,我区共有3条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自身进展情况影响,年内无法完工,资金按工程进度无法全额拨付。因此,“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指标未能达到100%。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推进较慢,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准备实施过程中用地审批或提级论证等出现问题,招投标工作开展较晚。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指导各革命老区县(市、区)结合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划,紧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短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益事业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和部署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在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升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大对市县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市县财政部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质量把关。三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次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参考依据,并加大资金支出进度在资金分配因素中所占比重,同时,将定期通报结果作为支出进度因素的一个重要参考。对支出进度较快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倾斜支持,对于支出进度缓慢不达标的地区不予或减少支持。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分析,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按要求推动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按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厅未收到中央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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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彩票公益金领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函

    2025-04-22 17: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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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财综函〔2025〕3号

    财政部综合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材料随文报送,请审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部下达广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9800万元。要求用于改善县级医疗机构诊疗环境、提升诊疗能力,满足群众诊疗需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完备的群众体育建身网络;建设或改造养老等服务机构;帮助困难残疾群众改善功能质量,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和提升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等。

    (二)自治区对资金的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情况。考虑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各地项目储备库建设实际,切块3000万元由自治区残联根据残疾人需求情况,用于革命老区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设备设施补助等项目。剩余46800万元由自治区综合考虑革命老区县(市、区)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储备库建设以及绩效管理等情况,研究确定纳入资金支持范围的革命老区县,并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98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为:

    一是教育类项目25602.8万元。包括161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幼儿园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20445.8万元)、18个县级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5157万元)。二是养老类项目3938万元。包括20个革命老区县(市、区)县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三是医疗卫生类项目7250.5万元。包括31个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四是体育文化类项目6258.2万元。包括19个革命老区县(市、区)村镇体育公园或县城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3000万元。包括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辅具适配项目(1800万元)、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1000万元)、残疾人服务设施设备补助项目(200万元)。六是其它类项目3750.5万元。包括13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便民设施提升改造、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等。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全区97个革命老区县(市、区)进行了项目申报,根据项目情况编制了《广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财政部综合司备案,并在财政部正式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后,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到各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并要求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细化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到具体项目业主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已支出16670.36万元,支出进度33.47%。部分资金尚未形成支出主要是由于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在施工,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无法形成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严把项目入口关,规范入库审核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清理低效项目。强化项目科学论证与绩效评估,依托数字化平台推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储备项目精准对接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采取通报等多种形式推进项目实施。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按时招投标、按期开工建设,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通过采取定期通报、个别约谈、电话和实地督导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保证相关项目顺利推进,提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和下达情况分析。对于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分配,我厅综合考虑各地项目储备库建设质量、资金支出进度以及项目绩效管理等因素,测算得出各革命老区县(市、区)支持额度。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资金预算。

    2.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分析。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各革命老区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3.资金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各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我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从预算下达开始就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安排的支出进行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为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有关革命老区县(市、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分析项目实施效益,为下一步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打好基础。

    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要求,我厅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未要求各革命老区县进行配套,并尽量确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能够完全覆盖相关老区县(市、区)的彩票公益金项目。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弱势人群生活质量合理改善。支持建设20个养老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或改造,为共计5万名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基本辅具适配或为其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的服务供给质量,改善和消除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其自理能力。二是群众体育健身场地供给有效增加。通过支持建设8个体育项目,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2.4万平方米,提高革命老区县(市、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体育健身权益。三是革命老区县教育领域投入不足得到缓解。重点聚焦县城及乡镇等辐射面较广的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和质量,通过支持建设共计42所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校舍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改善了革命老区县(市、区)的办学条件。四是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环境、诊疗能力进一步优化,通过支持31个医疗机构改善诊疗环境,支持购置85套设备,有效提升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水平,给予当地居民更好医疗保障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厅共设置2024年度绩效指标26条,完成23条,剩余3条未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养老服务类项目数量≥20个;增加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床位数量≥1000张,直接受益人口5万人。实际支持建设20个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村镇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服务床位数1000张,直接受益人口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2:支持体育类项目数量≥40个;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12万平方米;直接受益人口≥20万。实际支持建设8个体育健身步道,新建体育健身场所面积2.4万平方米,直接受益人口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

    指标3:支持教育类项目数量≥90个;建设改造校舍面积≥27万平方米。实际支持建设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共计42所,建设改造校舍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7%。

    指标4:支持医疗卫生类项目数量≥31个;设备购置数量≥85套;直接受益人口≥200万人。实际支持31个医疗卫生机构改善诊疗环境,支持购置85套设备,直接受益人口20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质量指标。

    指标1: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我厅组织各市建立项目储备库,对申报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要求只有入库项目才予以支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2: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各地自查,结合我厅抽查检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有完工项目验收的合格率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经各地自查,结合我厅抽查检查,所有项目均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时效指标。

    指标1: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我区部分项目受进度影响,未能全部实施完成,根据绩效自评有关要求,按资金量占比加权计算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为33.47%。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

    指标2: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各地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各市已对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有效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有效改善,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有效提高。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均为民生项目,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根据群众需求,将资金用于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一定程度补齐了某一领域了民生短板,回应了约1000万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效益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相关革命老区县(市、区)社会公益机构的硬件服务能力得到一定改善和提升;向困难残疾群众提供设备服务,改善功能障碍。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受益人群满意度≥90%。2024年,我区未发生群众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相关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2024年,我区共有3条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自身进展情况影响,年内无法完工,资金按工程进度无法全额拨付。因此,“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指标未能达到100%。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推进较慢,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准备实施过程中用地审批或提级论证等出现问题,招投标工作开展较晚。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指导各革命老区县(市、区)结合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划,紧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短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益事业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和部署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在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升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大对市县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市县财政部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质量把关。三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次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参考依据,并加大资金支出进度在资金分配因素中所占比重,同时,将定期通报结果作为支出进度因素的一个重要参考。对支出进度较快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倾斜支持,对于支出进度缓慢不达标的地区不予或减少支持。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分析,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按要求推动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按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厅未收到中央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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