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玉林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额度和使用方向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玉林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198.93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760万元、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1827.6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611.33万元),其中:
一是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90号)下达老年人福利140万元,残疾人福利390万元,儿童福利210万元,社会公益20万元。
二是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7]174号)下达烈士纪念维修改造项目100万元,新建儿童福利设施400万元,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及维修项目150万元,殡葬管理设施维修项目600万元,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515.1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5万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60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611.33万元。
二、支持项目情况
(一)老年福利737.6
一是用于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成240万元,用于“1521”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项目40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6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补贴9.1万元,养老护理员从业奖励2.5万元,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安置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30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574.13
一是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90万元,用于优抚医院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484.13万元。
(三)儿童福利920.74
一是用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机构内儿童“养治教康”项目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项目920.74万元,
- 社会公益类 120 一是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万元,用于玉林市烈士纪念广场、桂东南抗日烈士纪念塔维修改造项目100万元。
- 政府购买服务60 一是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60万元。(六)社会事务类786.46一是用于玉林市救助管理站建设及维修改造186.46万元,用于玉林市殡仪馆建设及维修改造600万元。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一)玉林市民政局严格依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7]174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90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额度的分配和管理资金。(二)建立定期的公告制度。每年6月底前,玉林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包括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等。(三)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继续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社会公益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进行资助。2018年,玉林市民政局本级(含民政直属单位)彩票公益金上年结余2487.36万元,本年收入3192.26万元,本年支出2732.69万元,年末结余2946.93万元。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各个项目均已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项目资金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拨项目资金,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支出2732.6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一)玉林市民政局实施项目8个,资助金额1294.07万元。其中:玉林市颐养园工程项目3个,资助金额998.99万元;烈士纪念建筑建设维修改造项目2个,资助金额137.83万元;玉林市养老规划设计项目1个,金额39.5万元;玉林市养老、儿童标准化建设项目1个,金额17.25万元;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项目1个,金额8.83万元;民办机构运营补贴项目1个,金额9.1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1个,金额80.07万元;养老护理员从业奖励项目1个,金额2.5万元。(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楼建设及设备购置实施项目3个,资助金额551.58万元。其中:电梯和教育及康复设备采购项目3个,金额198.08万元;电线杆迁移工程1个,金额34.74万元; 养治教康楼建设项目1个,金额318.76万元。(三)玉林市殡仪馆新馆建设及设备购置实施项目1个,资助金额600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火化炉及尾气净化系统98.29万元;骨灰寄存架采购79.06万元;骨灰寄存架采购315.23万元;新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EPC总承包20.76万元;新馆搬迁项目-污水处理EPC总承包13.6万元;骨灰寄存架采购30.37万元;新馆搬迁项目-光纤、机房修建42.69万元。 (四)、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安置“三无”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个,金额19.93万元。 主要用于原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安置的“三无”人员住宅区饮水工程项目19.93万元。(五)、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1个,金额5.8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围墙、大门、值班室、场地硬化、绿化等建设项目。 (六)、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2个,金额82.05万元。我院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支出820480.86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第一社会消防改造工程支出57.67万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养护设备采购支出24.38万元。(七)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实施建设项目2个,金额179.22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挡土墙及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医院入门道路及病人活动场地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79.22万元。四、项目主要社会效益(一)养老服务设施增量提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建设,率先编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玉林市颐养园项目一期(即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玉林市第二福利院、玉林市光荣院)正在抓紧项目建设进程。2018年我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有所提高。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二)殡葬改革实施进展良好。玉林市殡仪馆新馆完成主体建设,火化炉已投入使用;殡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法规政策日趋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护了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了殡仪馆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殡葬需求,有效推动了人们丧葬风俗观念的进步,推动了城乡结合部殡葬改革的文明进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推进各市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部署要求。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我市民政系统铺开,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团队,提升了老年人、农村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困境群体的服务质量。(四)创新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18年我市借鉴外地工作经验,拟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我市养老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启动。(五)其他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重点实施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服务、救助服务、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以及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等项目,二是支持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教康养治服务,为孤残儿童营造更好的养育环境,让孤儿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弥补因家庭功能缺失给孤儿带来的心理、行为、情感和社会能力等方面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