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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玉林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7年上级共下达我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529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250万元、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1840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439万元)。
(二)彩票公益金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本级及民政直属单位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上年结余2416.1万元,本年收入2595.3万元,本年使用2408.5万元,年末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结余2602.9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实施的一些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或按项目进度拨款。2017年市本级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2408.5万元,具体使用单位情况如下:
1.玉林市民政局本级共支出1511.24万元。用于玉林市颐养园项目工程建设1344.52万元(其中: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80.82万元、玉林市第二福利院14.28万元、玉林市光荣院58.54万元、玉林市福利医院4.05万元、玉林市颐养中心扩建工程444.03万元、玉林市颐养园电梯购置及安装费33.06万元、玉林市颐养园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78.14万元、玉林市颐养园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即土地平整、高压线迁移、围墙建设等131.6万元)。用于玉林市民政社会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21万元(其中: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6.41万元、玉林市减灾指挥中心0.38万元、玉林市备灾中心0.42万元)。用于其他福利及公益性项目费159.51万元(其中: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81.59万元、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改造费19.92万元、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即对社会组织审计评估服务费33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即对玉林市高扬养老院床位补贴费25万元。
2.玉林市救助管理站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106.94万元。其中:支付玉林市救助服务接待大厅、宣传长廊、门卫室和硬化场地等改建工程项目质保金2.29万元;支付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32.61万元;支付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围墙、大门、值班室、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项目64.7万元;支付救助站安置房间、厨房维修工程项目7.34万元。
3.玉林市殡仪馆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590万元。其中:用于新建殡仪馆项目建设费339万元,新馆建设的配套工程231万元(即指水泥混凝路面、花岗岩人行道铺装、砌筑树池、检查井和景观水池、安装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安装庭院灯、配电系统,种植乔木和铺种马尼拉草,拆除旧房屋等);新馆尸柜设备购置20万元。
4.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78.95万元。其中:用于配电工程(B)0.85万元、用于配电工程(B)1.64万元;用于改造大门及简易仓库工程2.21万元;用于医疗保健部卫生所改造工程2.20万元;用于儿童教育部音乐舞蹈室装饰5.7万元;用于养治教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费2万元;用于养治教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费;用于养治教康楼建筑图纸审核费0.54万元;用于综合楼启用工程预付款 14.68万元;用于综合楼党建活动室、接待室及电线杆迁移工程14.89万元;用于综合楼启用工程款34.24万元。
5.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4.11万元。全部用于以前年度“三无”人员基础建设质量保证金。
6.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117.28万元。其中:用于玉林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装修改造工程36.21万元,用于玉林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入门道路及病人活动场地配套工程81.07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和执行进度
我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2017年,继续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进行了资助,并安排了救灾储备仓库、烈士纪念设施、殡仪馆搬迁等专项资金。2017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13个,资助金额2529万元,各个项目均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的项目已经完成。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2017年,自治区共下达我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13个,项目资金共252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及艾滋病影响儿童养治康复项目1个,资助金额50万元。
(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启用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49万元。
(三)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购置项目1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四)玉林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400万元。
(五)玉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40万元。
(六)1521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项目1个,资助金500万元。
(七)玉林市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1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八)玉林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额110万元。
(九)玉林市民政局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340万元。
(十)玉林市养老、儿童标准化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35万元。
(十一)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15万元。
(十二)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1个,资助金额570万元。
(十三)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20万元。
四、项目主要社会效益
(一)养老服务设施增量提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建设,率先编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玉林市颐养园项目一期(即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玉林市第二福利院、玉林市光荣院)正在抓紧项目建设进程。2017年我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有所提高。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殡葬改革实施进展良好。玉林市殡仪馆新馆完成主体建设,火化炉已投入使用;殡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法规政策日趋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护了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了殡仪馆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殡葬需求,有效推动了人们丧葬风俗观念的进步,推动了城乡结合部殡葬改革的文明进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推进各市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部署要求。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我市民政系统铺开,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团队,提升了老年人、农村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困境群体的服务质量。
(四)创新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17年我市借鉴外地工作经验,拟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我市养老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启动。
玉林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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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玉林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7年上级共下达我市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529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250万元、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1840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439万元)。
(二)彩票公益金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本级及民政直属单位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上年结余2416.1万元,本年收入2595.3万元,本年使用2408.5万元,年末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结余2602.9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实施的一些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或按项目进度拨款。2017年市本级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2408.5万元,具体使用单位情况如下:
1.玉林市民政局本级共支出1511.24万元。用于玉林市颐养园项目工程建设1344.52万元(其中: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80.82万元、玉林市第二福利院14.28万元、玉林市光荣院58.54万元、玉林市福利医院4.05万元、玉林市颐养中心扩建工程444.03万元、玉林市颐养园电梯购置及安装费33.06万元、玉林市颐养园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78.14万元、玉林市颐养园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即土地平整、高压线迁移、围墙建设等131.6万元)。用于玉林市民政社会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21万元(其中: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6.41万元、玉林市减灾指挥中心0.38万元、玉林市备灾中心0.42万元)。用于其他福利及公益性项目费159.51万元(其中: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81.59万元、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改造费19.92万元、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即对社会组织审计评估服务费33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即对玉林市高扬养老院床位补贴费25万元。
2.玉林市救助管理站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106.94万元。其中:支付玉林市救助服务接待大厅、宣传长廊、门卫室和硬化场地等改建工程项目质保金2.29万元;支付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32.61万元;支付玉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围墙、大门、值班室、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项目64.7万元;支付救助站安置房间、厨房维修工程项目7.34万元。
3.玉林市殡仪馆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590万元。其中:用于新建殡仪馆项目建设费339万元,新馆建设的配套工程231万元(即指水泥混凝路面、花岗岩人行道铺装、砌筑树池、检查井和景观水池、安装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安装庭院灯、配电系统,种植乔木和铺种马尼拉草,拆除旧房屋等);新馆尸柜设备购置20万元。
4.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78.95万元。其中:用于配电工程(B)0.85万元、用于配电工程(B)1.64万元;用于改造大门及简易仓库工程2.21万元;用于医疗保健部卫生所改造工程2.20万元;用于儿童教育部音乐舞蹈室装饰5.7万元;用于养治教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费2万元;用于养治教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费;用于养治教康楼建筑图纸审核费0.54万元;用于综合楼启用工程预付款 14.68万元;用于综合楼党建活动室、接待室及电线杆迁移工程14.89万元;用于综合楼启用工程款34.24万元。
5.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4.11万元。全部用于以前年度“三无”人员基础建设质量保证金。
6.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117.28万元。其中:用于玉林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装修改造工程36.21万元,用于玉林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入门道路及病人活动场地配套工程81.07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和执行进度
我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2017年,继续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进行了资助,并安排了救灾储备仓库、烈士纪念设施、殡仪馆搬迁等专项资金。2017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13个,资助金额2529万元,各个项目均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的项目已经完成。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2017年,自治区共下达我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13个,项目资金共252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及艾滋病影响儿童养治康复项目1个,资助金额50万元。
(二)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启用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49万元。
(三)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购置项目1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四)玉林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400万元。
(五)玉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40万元。
(六)1521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项目1个,资助金500万元。
(七)玉林市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1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八)玉林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额110万元。
(九)玉林市民政局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340万元。
(十)玉林市养老、儿童标准化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35万元。
(十一)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15万元。
(十二)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1个,资助金额570万元。
(十三)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20万元。
四、项目主要社会效益
(一)养老服务设施增量提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建设,率先编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玉林市颐养园项目一期(即玉林市颐养中心一期、玉林市第二福利院、玉林市光荣院)正在抓紧项目建设进程。2017年我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有所提高。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殡葬改革实施进展良好。玉林市殡仪馆新馆完成主体建设,火化炉已投入使用;殡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法规政策日趋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护了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了殡仪馆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殡葬需求,有效推动了人们丧葬风俗观念的进步,推动了城乡结合部殡葬改革的文明进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推进各市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部署要求。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我市民政系统铺开,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团队,提升了老年人、农村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困境群体的服务质量。
(四)创新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17年我市借鉴外地工作经验,拟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我市养老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启动。
玉林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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