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李永耀为玉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二)
任命:
周梅(女)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莫芃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姚莉(女)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吕博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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