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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1-30 08:00     来源: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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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为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议题、重要事项及时研究部署,出台《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市1个综合地区和4个示范项目入围自治区专家考评。扎实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和述法专题会议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全市法治建设督察,推动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已成为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以及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各级政法部门轮训重要内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5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通过率达99.96%。全市各级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722期,培训人员2.45万人次;420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考试通过率97.2%。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全市110个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部完成,审批效率提升55%以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市办理“跨省通办”业务8万多件。深化推出28项玉林特色的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玉林市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获评全国政务服务品牌创建典型。全面推行住所承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积极探索“证照联办”等改革,全市市场主体达43.55万户,增幅位居全区第一。落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经验做法获第4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开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及提升服务效能的“四减一提”攻坚行动,我市营商环境全区排名连续2年提升,连续3年获为浙商最佳投资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创新“六变六统”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效能大幅提升,2022年共享数据总量超1.4亿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59%,监管行为覆盖率73.92%。

(三)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确定人大、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40个,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出台《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开展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乡村、绩效管理等7个条例的立法调研、审议工作,对《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四)完善规则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制定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指引,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市法治机构对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事务、合同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44件(次)、提出法律意见1162条。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聘请法律顾问。全市聘请329名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政府法律事务2812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公职律师统一调配机制,市、县两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五)加强规范建设,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市市场监管局适用“包容处理”占案件总数的72%,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应急、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城管等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了衔接机制,及时做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不断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法官”等协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动,深化公益诉讼。三是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民工欠薪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维护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广使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录入执法信息85391条,线上随机评查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330件,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库,开展行政执法协调12次,及时解决部门执法问题。

(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完善。相继成立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玉林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桂玉商事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诉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678次,受理29453件,调解成功29145件,调解及时率全区第一。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成玉林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1件,审结28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实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19个,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推广。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陆川县工商联、司法局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获得全国工商联、司法部通报肯定。创新“普法+金融”模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培育和选任“法律明白人”27425名。1036个村(社区)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博白县大良村和容县龙镇村获评为第9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增强监督合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75件、市政协提案162件,办结率100%。二是深入开展政府督查。严控督查频次和时限,建立统计、核查、提醒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我市15项工作获自治区督查激励。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7.44万条。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续两年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前30名,获全区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卓越奖。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需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监管”的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实质化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调”联动沟通衔接还不够顺畅。

三、2023年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示范创建,补齐短板弱项,挖掘特色亮点,提升整体水平。加强法治督察考核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创优市场准入和退出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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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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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玉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为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议题、重要事项及时研究部署,出台《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市1个综合地区和4个示范项目入围自治区专家考评。扎实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和述法专题会议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全市法治建设督察,推动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已成为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以及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各级政法部门轮训重要内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5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通过率达99.96%。全市各级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722期,培训人员2.45万人次;420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考试通过率97.2%。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全市110个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部完成,审批效率提升55%以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市办理“跨省通办”业务8万多件。深化推出28项玉林特色的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玉林市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获评全国政务服务品牌创建典型。全面推行住所承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积极探索“证照联办”等改革,全市市场主体达43.55万户,增幅位居全区第一。落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经验做法获第4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开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及提升服务效能的“四减一提”攻坚行动,我市营商环境全区排名连续2年提升,连续3年获为浙商最佳投资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创新“六变六统”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效能大幅提升,2022年共享数据总量超1.4亿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59%,监管行为覆盖率73.92%。

    (三)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确定人大、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40个,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出台《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开展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乡村、绩效管理等7个条例的立法调研、审议工作,对《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四)完善规则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制定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指引,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市法治机构对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事务、合同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44件(次)、提出法律意见1162条。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聘请法律顾问。全市聘请329名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政府法律事务2812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公职律师统一调配机制,市、县两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五)加强规范建设,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市市场监管局适用“包容处理”占案件总数的72%,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应急、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城管等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了衔接机制,及时做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不断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法官”等协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动,深化公益诉讼。三是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民工欠薪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维护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广使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录入执法信息85391条,线上随机评查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330件,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库,开展行政执法协调12次,及时解决部门执法问题。

    (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完善。相继成立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玉林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桂玉商事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诉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678次,受理29453件,调解成功29145件,调解及时率全区第一。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成玉林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1件,审结28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实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19个,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推广。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陆川县工商联、司法局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获得全国工商联、司法部通报肯定。创新“普法+金融”模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培育和选任“法律明白人”27425名。1036个村(社区)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博白县大良村和容县龙镇村获评为第9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增强监督合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75件、市政协提案162件,办结率100%。二是深入开展政府督查。严控督查频次和时限,建立统计、核查、提醒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我市15项工作获自治区督查激励。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7.44万条。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续两年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前30名,获全区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卓越奖。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需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监管”的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实质化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调”联动沟通衔接还不够顺畅。

    三、2023年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示范创建,补齐短板弱项,挖掘特色亮点,提升整体水平。加强法治督察考核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创优市场准入和退出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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