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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4日中午,第1号台风“蝴蝶”在广东省雷州市西部沿海地区登陆。玉林市受到第1号台风“蝴蝶”外围环流影响,持续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1号台风“蝴蝶”的防御工作,自治区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工作。在外学习的市委书记王琛同志对台风防御及时作出指示,并委托市长张惠强同志于6月12日主持召开全市防汛防台风视频调度会,对台风防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6月13日和6月1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韦庆强同志分别召开会议,对台风防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6月13日开始,全市5次组织召开防范工作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工作,派出8个督导组下沉各县(市、区)以及玉林高新区,全面压实防御责任,尤其是13日下午5时组织召开了市县镇村四级防汛防台风专题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防汛包保责任,明确转移谁、谁转移,坚决落实“凡红必转”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工作。市防汛办加密对发布暴雨预警信号重点区域进行叫应调度,提级调度镇街共176次,特别是在6月14日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提前3小时开展调度工作,直接调度到重点镇和村一级60多次,通过“叫应一键通”系统发出“靶向叫应”预警信息2200多条。陆川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台风防御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县包保各镇的县领导都已到各镇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全县调度镇一级54次,派出督导组8个,组织33个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县镇村组点4471名防汛网格员投入防汛工作。
此次台风造成全市7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117048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15108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421人,倒塌房屋29间,严重损坏房屋48间,一般损坏房屋104间,因强降雨出现的道路塌方或受损51处,山体滑坡63处,直接经济损失16362.7967万元。陆川县多个监测点降雨量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导致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一户村民房屋后山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
为查明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的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聘请自治区级高级工程师专家参与灾害调查工作,为调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走访座谈、问询谈话、专家论证等方式,复盘灾害发生和应对过程,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认定了灾害性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灾情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受2025年第1号台风“蝴蝶”环流影响,6月14-15日,玉林市大部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特大暴雨落区主要在博白县、陆川县、北流市、容县,其中,陆川县最大累计雨量出现在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354.8mm,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另外,沙坡初中监测点和沙坡大连监测点降雨量也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陆川县受灾人口59138人,直接经济损失9081.702万元。陆川县因山体滑坡造成损失的地质灾害有10起,倒塌房屋19间,严重损坏33间,一般损坏7间,因灾死亡3人;除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外,其它9起由于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均没有人员伤亡。
(一)灾害伤亡基本情况
6月14日晚,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号张某明户房屋后山发生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滑坡泥土击穿该户房屋后墙,导致屋内人员被埋,造成张某明及其儿媳和孙女3人死亡。
(二)灾情主要特点
1.台风过境情况:6月14日20时左右,第1号台风“蝴蝶”在广东省雷州市西部沿海地区登陆后,以热带风暴级(8级)从广东廉江市进入玉林市境内,途经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北流市、容县,15日0时左右从玉林市容县离开,在玉林累计停留约4个小时。
2.降雨过程强度强:6月14-15日,最强降水时段集中在14日白天到15日凌晨。陆川县强降雨持续累计达23个小时。6月14日8时至15日8时,陆川县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出现最大小时雨强达86.2mm。全县38个气象站中累计降雨量超过250mm的站点有7个,累计降雨量超过100mm的站点有32个,其中有3个监测站打破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分别为:王沙水库3小时(降雨量162.3mm)、6小时(降雨量216.9mm)、12小时(降雨量298.4mm)、24小时(降雨量354.8mm)均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沙坡初中监测点12小时、24小时降雨量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沙坡大连监测点12小时降雨量也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其中,陆川县最大累计雨量出现在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354.8mm,为全市最大降雨量。
3.灾害点不是登记在册点。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发生地质灾害的张某明户不是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不是纳入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的在册户,在此次发生亡人灾害之前,该灾害点也未发生过灾情。
总的来看,第1号台风“蝴蝶”影响玉林市过程中,呈现路径移动速度慢、水汽含量足、影响时间长、累计雨量大的特点,对受灾区域的道路交通、群众出行、网络及用电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陆川县沙坡镇切坡、临坡建房户较多,又位于岩体浅部风化强烈的地区,雨水沿山体土层裂隙、孔隙下渗后,山体吸水饱和软化,自重增加,结构面间摩擦降低,对切坡、临坡建房户形成较大威胁。
二、灾害成因及性质
发生山体滑坡的地点,位于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号张某明户房屋后山。

(图为:发生滑坡的山体)
(一)地形地质因素。陆川县沙坡镇属桂东南花岗岩低山丘陵地貌区,自然斜坡一般在30°~50°,受灾房屋位于山坳处,紧邻山体坡脚建造,该山体滑坡点自然坡高33米,坡度约42°,较陡,不利于山坡稳定。该地区地层以早白垩系花岗岩(K1ξγ3)为主,厚92~489m,其节理裂隙较发育,易风化,多已风化为颗粒粒径2~10mm的砂质粘土,地面浅表部则已形成全风化坡残积(Qdl+el)覆盖层,厚度20~25m不等,局部达30m,岩性以黄褐、土黄色砂质粘土为主,成分以二长花岗岩碎块、石英颗粒为主,局部夹有直径0.3~0.5m的花岗岩球状风化残块,其粘结性较差,透水性强,遇水易崩解,稳定性差。以上为山体滑坡发生提供了有利的地形地质条件。受灾房屋后山坡较陡,表层山体结构松散,短时强降雨作用下,表层残坡积山体饱和体软化,滑面山体内摩擦力降低,产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二)极端强降雨因素影响
1.受第1号台风“蝴蝶”影响,沙坡镇一带遭受强降雨,灾害发生前,事发地附近的陆川县沙坡王沙水库监测站最大24小时降雨量为354.8mm、最大12小时降雨量为298.4mm、最大6小时降雨量216.9mm,最大1小时降雨量为86.2mm(14日19时至14日20时)。
2.雨量短时集中,雨水下渗山体迅速饱和。本轮沙坡镇沙坡村的强降雨,风速相对静止,雨如条带状集中密集垂直落下,十分罕见。由于短时大量雨水在坡面汇流、下渗到山坡风化山体裂隙、孔隙后山体吸水快速软化和含水率快速达到饱和状态,自重短时加大,其与下部山体接触面摩擦力降低,造成斜坡失稳并在短时间发生坡面浅层山体滑坡灾害。
(三)人为活动因素
灾害点楼房为一层建筑,该幢楼房在修建时对其西北侧山坡进行过切坡,切坡高度4~10m,切坡坡度超过60°。房屋离坡脚1m左右,后山边坡未采取任何支挡和有效截排水措施。该楼房建设时,当初切坡对原山体稳定有影响,但是,该楼房已建成入住20余年,之前山体及切坡边坡均没有发生过崩塌、滑坡等现象,且本次山体滑坡剪出口高于切坡高度,切坡处边坡也没有垮塌,说明滑坡不属于切坡直接引发。此外,调查发现周边多处原本山体形态完好的山坡在本次强降雨也发生了滑坡(或坡面泥石流),说明此次灾害点山体滑坡不是人工切坡引发。

(图为:被山体滑坡体损坏的房屋)
根据技术分析综合判定,本次山体滑坡是受极端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花岗岩风化山体斜坡浅层山体滑坡,滑坡规模为小型,灾情等级为中型。
(四)灾害发生原因
1.主要原因是短时大量雨水在坡面汇流、下渗到山坡风化山体裂隙、孔隙后山体吸水快速软化和含水率快速达到饱和状态,自重短时加大,其与下部山体接触面摩擦力降低,造成斜坡失稳并在短时间发生坡面浅层山体滑坡。
2.次要原因是对切坡建房户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将因山体滑坡被埋户列入切坡建房户重点监测,人员未纳入切坡建房强制避险转移对象,而造成人员伤亡。
(五)灾害性质
经调查认定,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是受极端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花岗岩风化山体斜坡浅层山体滑坡,损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三、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2023年7月19日,陆川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户摸底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一是坡高度等于或超过5米,切坡坡度陡、无防护,房屋与边坡近、无安全距离;二是切坡低矮(3~5米)或无切坡、房屋紧靠坡脚,后山山体高差大、自然坡度陡或排查过程中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等情况的住户。”均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不含原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23年11月29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全面摸底工作的通知》部署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切坡高度等于或超过5米,切坡坡度陡、无防护,房屋与边坡近、无安全距离;以及切坡低矮(3~5米)或无切坡、房屋紧靠坡脚,后山山体高差大、自然坡度陡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均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并要求“对全市农村所有切坡、临坡建房开展全面摸底,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2024年4月25日,市防汛办印发《关于做好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和落实叫醒转移责任的通知》,对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和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排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对“两清单”进行部署更新。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安排,沙坡镇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临坡建房户以及“两清单”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各村排查工作由镇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的副镇长和各包村镇领导、干部以及各村干部具体负责。经过多次排查,沙坡村排查出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2个切坡、临坡建房风险点以及74个(户)风险点(隐患区)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此次发生山体滑坡的灾害点张某明户,经调查组专家现场勘察认定,切坡高度4~10m,切坡坡度超过60°,切坡无防护,属于切坡、临坡建房户,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由于沙坡村的包村镇领导和干部以及村干部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导致沙坡镇、沙坡村在历次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均未将其排查出来作为切坡、临坡建房户和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
(二)防汛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全区各地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级领导包组包户’的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要求,以及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当发布红色暴雨预警,镇、村(社区)干部(转移责任人)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叫应’和敲门入户行动”规定,在防御第1号台风“蝴蝶”的过程中,玉林市包联陆川县的市领导以及陆川县包联沙坡镇的县领导均已到位,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6月14日,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沙坡镇的包村镇领导在返回镇政府用晚餐后没有按照“四个一律”[1]“凡红必转”要求落实包保责任,没有继续前往沙坡村开展台风防御和人员转移工作,当接到村干部灾害报告后,才匆忙赶赴现场处置。
(三)人员转移不到位。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总体要求和“四个标准”[2]“三个紧急撤离”[3]做好临灾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6月13日,包片的村干部在沙坡镇圩当面口头提醒灾害点户主张某明要注意防范台风,及时转移;6月14日9:36、9:38又分别电话通知了灾害点户主张某明和其儿媳妇,提醒他们加强防范,及时转移。6月14日,沙坡村大田队在灾害发生前转移切坡、临坡建房户18户,沙坡村大田队包片的村干部只关注在册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和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的群众转移工作,虽然对灾害点张某明户采取了多次转移提醒的工作,但没有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不在册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如灾害点张某明户)实施果断转移措施。
(四)“三断”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不到位。灾害发生后,虽启动应急响应,但因沿途多处山体滑坡引发道路塌方、土石堆积,形成典型“三断”环境。陆川县各通信运营商在灾害发生后未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修复通信网络,通信保障与电力抢修缺乏同步联动,致使通信链路恢复缓慢,导致救援初期出现通信不畅,影响了现场指挥调度和现场信息回传。
(五)信息报送滞后。6月14日20:00左右,陆川县沙坡镇收到多个山坡滑坡和塌方报告,信息混乱交织,未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陆川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出现信息倒流现象。
四、改进措施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陆川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以及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对台风防御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制定具体措施,立行立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灾害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基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灾害防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提升隐患排查水平。一是要加大基层干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培训,重点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识别判断和防治以及切坡、临坡点的辨别以及数据上报等方面,要结合本地地质环境实际,加强现场教学培训,分级分批落实全员培训,真正教会基层干部“会看能排”。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深入、仔细的地质灾害及切坡、临坡建房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山洪灾害、低洼内涝等灾害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和风险区登记造册,常态化开展核查更新,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均落实“叫醒”包联责任人和山洪防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升农村地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三是持续加大对地质灾害(特别是不在册的地质灾害风险点)的防控。要组织镇村领导干部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等教训,认真开展“两清单”数据更新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和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进行数据采集更新,确保各类灾害点的群众纳入“两清单”管控范围,为组织群众应急转移避险提供更齐全和更精准的依据。四是要反复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等,提高群众的识灾、避灾自救自觉性。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四包”责任制和市委提出的“四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测预警到位、重点防范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防汛逐级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严格按照《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临灾应对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做实做细安全转移避险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转移群众的情绪安抚工作和物资保障,打消思想顾虑,确保灾情解除前不回流。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镇村一级是防汛防台风的“第一战场”,要重视和提高镇村一级的物资储备能力,全面发挥好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提前做好局势研判,靠前布置力量,切实提升镇村一级的防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研究提高断路、断电、断网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保障能力,要完善电力、网络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和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应对防汛防台风的能力。
(五)加强信息互通和上报,严格值班值守。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报警和救援信息后,要快速开展救援,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上报上级以及属地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县(市、区)、镇(街道)、村(屯)等在接到紧急情况信息后,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上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应急值守,确保通讯信息通畅,落实防汛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确保通讯联络通畅、调度规范。要加强天气预报、雨情、水情、灾情信息的汇总和研判,把握有关信息动态,防止信息“倒灌”,及时掌握处置主动权。
[1] 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特别是当晚上发生以上三种情形时,要不等不拖,连夜一律进行转移避险。
[2] ①当1小时或3个小时或6个小时或24小时降雨量达到预警值时,根据辖区和有关部门转移预警阈值范围,必须按照预案和有关转移标准对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转移;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明确本系统本行业对群众转移的标准。如转移标准与文件不相符的,从其规定。②收到气象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2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2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 1 小时降雨量将达8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8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对预警区域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必须提前组织转移;③收到气象暴雨6小时预报信息后,且预报6小时内将有200毫米以上的区域,必须提前组织转移;④规劝群众在暴雨停止后发生灾害几率较大的风险点24小时内不得擅自返家。若雨势较严重或有再次爆发险情的可能,可视情况延长规劝群众不擅自返家的时间。
[3] 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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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4日中午,第1号台风“蝴蝶”在广东省雷州市西部沿海地区登陆。玉林市受到第1号台风“蝴蝶”外围环流影响,持续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1号台风“蝴蝶”的防御工作,自治区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工作。在外学习的市委书记王琛同志对台风防御及时作出指示,并委托市长张惠强同志于6月12日主持召开全市防汛防台风视频调度会,对台风防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6月13日和6月1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韦庆强同志分别召开会议,对台风防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6月13日开始,全市5次组织召开防范工作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工作,派出8个督导组下沉各县(市、区)以及玉林高新区,全面压实防御责任,尤其是13日下午5时组织召开了市县镇村四级防汛防台风专题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防汛包保责任,明确转移谁、谁转移,坚决落实“凡红必转”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工作。市防汛办加密对发布暴雨预警信号重点区域进行叫应调度,提级调度镇街共176次,特别是在6月14日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提前3小时开展调度工作,直接调度到重点镇和村一级60多次,通过“叫应一键通”系统发出“靶向叫应”预警信息2200多条。陆川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台风防御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县包保各镇的县领导都已到各镇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全县调度镇一级54次,派出督导组8个,组织33个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县镇村组点4471名防汛网格员投入防汛工作。
此次台风造成全市7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117048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15108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421人,倒塌房屋29间,严重损坏房屋48间,一般损坏房屋104间,因强降雨出现的道路塌方或受损51处,山体滑坡63处,直接经济损失16362.7967万元。陆川县多个监测点降雨量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导致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一户村民房屋后山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
为查明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的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聘请自治区级高级工程师专家参与灾害调查工作,为调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走访座谈、问询谈话、专家论证等方式,复盘灾害发生和应对过程,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认定了灾害性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灾情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受2025年第1号台风“蝴蝶”环流影响,6月14-15日,玉林市大部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特大暴雨落区主要在博白县、陆川县、北流市、容县,其中,陆川县最大累计雨量出现在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354.8mm,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另外,沙坡初中监测点和沙坡大连监测点降雨量也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陆川县受灾人口59138人,直接经济损失9081.702万元。陆川县因山体滑坡造成损失的地质灾害有10起,倒塌房屋19间,严重损坏33间,一般损坏7间,因灾死亡3人;除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外,其它9起由于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均没有人员伤亡。
(一)灾害伤亡基本情况
6月14日晚,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号张某明户房屋后山发生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滑坡泥土击穿该户房屋后墙,导致屋内人员被埋,造成张某明及其儿媳和孙女3人死亡。
(二)灾情主要特点
1.台风过境情况:6月14日20时左右,第1号台风“蝴蝶”在广东省雷州市西部沿海地区登陆后,以热带风暴级(8级)从广东廉江市进入玉林市境内,途经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北流市、容县,15日0时左右从玉林市容县离开,在玉林累计停留约4个小时。
2.降雨过程强度强:6月14-15日,最强降水时段集中在14日白天到15日凌晨。陆川县强降雨持续累计达23个小时。6月14日8时至15日8时,陆川县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出现最大小时雨强达86.2mm。全县38个气象站中累计降雨量超过250mm的站点有7个,累计降雨量超过100mm的站点有32个,其中有3个监测站打破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分别为:王沙水库3小时(降雨量162.3mm)、6小时(降雨量216.9mm)、12小时(降雨量298.4mm)、24小时(降雨量354.8mm)均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沙坡初中监测点12小时、24小时降雨量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沙坡大连监测点12小时降雨量也为建站以来历史雨量极值。其中,陆川县最大累计雨量出现在沙坡王沙水库气象观测站354.8mm,为全市最大降雨量。
3.灾害点不是登记在册点。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发生地质灾害的张某明户不是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不是纳入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的在册户,在此次发生亡人灾害之前,该灾害点也未发生过灾情。
总的来看,第1号台风“蝴蝶”影响玉林市过程中,呈现路径移动速度慢、水汽含量足、影响时间长、累计雨量大的特点,对受灾区域的道路交通、群众出行、网络及用电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陆川县沙坡镇切坡、临坡建房户较多,又位于岩体浅部风化强烈的地区,雨水沿山体土层裂隙、孔隙下渗后,山体吸水饱和软化,自重增加,结构面间摩擦降低,对切坡、临坡建房户形成较大威胁。
二、灾害成因及性质
发生山体滑坡的地点,位于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大田队*号张某明户房屋后山。

(图为:发生滑坡的山体)
(一)地形地质因素。陆川县沙坡镇属桂东南花岗岩低山丘陵地貌区,自然斜坡一般在30°~50°,受灾房屋位于山坳处,紧邻山体坡脚建造,该山体滑坡点自然坡高33米,坡度约42°,较陡,不利于山坡稳定。该地区地层以早白垩系花岗岩(K1ξγ3)为主,厚92~489m,其节理裂隙较发育,易风化,多已风化为颗粒粒径2~10mm的砂质粘土,地面浅表部则已形成全风化坡残积(Qdl+el)覆盖层,厚度20~25m不等,局部达30m,岩性以黄褐、土黄色砂质粘土为主,成分以二长花岗岩碎块、石英颗粒为主,局部夹有直径0.3~0.5m的花岗岩球状风化残块,其粘结性较差,透水性强,遇水易崩解,稳定性差。以上为山体滑坡发生提供了有利的地形地质条件。受灾房屋后山坡较陡,表层山体结构松散,短时强降雨作用下,表层残坡积山体饱和体软化,滑面山体内摩擦力降低,产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二)极端强降雨因素影响
1.受第1号台风“蝴蝶”影响,沙坡镇一带遭受强降雨,灾害发生前,事发地附近的陆川县沙坡王沙水库监测站最大24小时降雨量为354.8mm、最大12小时降雨量为298.4mm、最大6小时降雨量216.9mm,最大1小时降雨量为86.2mm(14日19时至14日20时)。
2.雨量短时集中,雨水下渗山体迅速饱和。本轮沙坡镇沙坡村的强降雨,风速相对静止,雨如条带状集中密集垂直落下,十分罕见。由于短时大量雨水在坡面汇流、下渗到山坡风化山体裂隙、孔隙后山体吸水快速软化和含水率快速达到饱和状态,自重短时加大,其与下部山体接触面摩擦力降低,造成斜坡失稳并在短时间发生坡面浅层山体滑坡灾害。
(三)人为活动因素
灾害点楼房为一层建筑,该幢楼房在修建时对其西北侧山坡进行过切坡,切坡高度4~10m,切坡坡度超过60°。房屋离坡脚1m左右,后山边坡未采取任何支挡和有效截排水措施。该楼房建设时,当初切坡对原山体稳定有影响,但是,该楼房已建成入住20余年,之前山体及切坡边坡均没有发生过崩塌、滑坡等现象,且本次山体滑坡剪出口高于切坡高度,切坡处边坡也没有垮塌,说明滑坡不属于切坡直接引发。此外,调查发现周边多处原本山体形态完好的山坡在本次强降雨也发生了滑坡(或坡面泥石流),说明此次灾害点山体滑坡不是人工切坡引发。

(图为:被山体滑坡体损坏的房屋)
根据技术分析综合判定,本次山体滑坡是受极端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花岗岩风化山体斜坡浅层山体滑坡,滑坡规模为小型,灾情等级为中型。
(四)灾害发生原因
1.主要原因是短时大量雨水在坡面汇流、下渗到山坡风化山体裂隙、孔隙后山体吸水快速软化和含水率快速达到饱和状态,自重短时加大,其与下部山体接触面摩擦力降低,造成斜坡失稳并在短时间发生坡面浅层山体滑坡。
2.次要原因是对切坡建房户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将因山体滑坡被埋户列入切坡建房户重点监测,人员未纳入切坡建房强制避险转移对象,而造成人员伤亡。
(五)灾害性质
经调查认定,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是受极端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花岗岩风化山体斜坡浅层山体滑坡,损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三、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2023年7月19日,陆川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户摸底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一是坡高度等于或超过5米,切坡坡度陡、无防护,房屋与边坡近、无安全距离;二是切坡低矮(3~5米)或无切坡、房屋紧靠坡脚,后山山体高差大、自然坡度陡或排查过程中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等情况的住户。”均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不含原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23年11月29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全面摸底工作的通知》部署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切坡高度等于或超过5米,切坡坡度陡、无防护,房屋与边坡近、无安全距离;以及切坡低矮(3~5米)或无切坡、房屋紧靠坡脚,后山山体高差大、自然坡度陡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均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并要求“对全市农村所有切坡、临坡建房开展全面摸底,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2024年4月25日,市防汛办印发《关于做好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和落实叫醒转移责任的通知》,对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和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排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对“两清单”进行部署更新。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安排,沙坡镇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临坡建房户以及“两清单”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各村排查工作由镇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的副镇长和各包村镇领导、干部以及各村干部具体负责。经过多次排查,沙坡村排查出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2个切坡、临坡建房风险点以及74个(户)风险点(隐患区)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此次发生山体滑坡的灾害点张某明户,经调查组专家现场勘察认定,切坡高度4~10m,切坡坡度超过60°,切坡无防护,属于切坡、临坡建房户,应列为潜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重点防范户。由于沙坡村的包村镇领导和干部以及村干部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导致沙坡镇、沙坡村在历次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均未将其排查出来作为切坡、临坡建房户和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
(二)防汛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全区各地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级领导包组包户’的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要求,以及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当发布红色暴雨预警,镇、村(社区)干部(转移责任人)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叫应’和敲门入户行动”规定,在防御第1号台风“蝴蝶”的过程中,玉林市包联陆川县的市领导以及陆川县包联沙坡镇的县领导均已到位,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6月14日,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沙坡镇的包村镇领导在返回镇政府用晚餐后没有按照“四个一律”[1]“凡红必转”要求落实包保责任,没有继续前往沙坡村开展台风防御和人员转移工作,当接到村干部灾害报告后,才匆忙赶赴现场处置。
(三)人员转移不到位。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总体要求和“四个标准”[2]“三个紧急撤离”[3]做好临灾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6月13日,包片的村干部在沙坡镇圩当面口头提醒灾害点户主张某明要注意防范台风,及时转移;6月14日9:36、9:38又分别电话通知了灾害点户主张某明和其儿媳妇,提醒他们加强防范,及时转移。6月14日,沙坡村大田队在灾害发生前转移切坡、临坡建房户18户,沙坡村大田队包片的村干部只关注在册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和纳入“两清单”转移名单的群众转移工作,虽然对灾害点张某明户采取了多次转移提醒的工作,但没有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不在册的切坡、临坡建房户(如灾害点张某明户)实施果断转移措施。
(四)“三断”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不到位。灾害发生后,虽启动应急响应,但因沿途多处山体滑坡引发道路塌方、土石堆积,形成典型“三断”环境。陆川县各通信运营商在灾害发生后未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修复通信网络,通信保障与电力抢修缺乏同步联动,致使通信链路恢复缓慢,导致救援初期出现通信不畅,影响了现场指挥调度和现场信息回传。
(五)信息报送滞后。6月14日20:00左右,陆川县沙坡镇收到多个山坡滑坡和塌方报告,信息混乱交织,未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陆川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出现信息倒流现象。
四、改进措施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陆川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以及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对台风防御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制定具体措施,立行立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灾害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基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灾害防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提升隐患排查水平。一是要加大基层干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培训,重点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识别判断和防治以及切坡、临坡点的辨别以及数据上报等方面,要结合本地地质环境实际,加强现场教学培训,分级分批落实全员培训,真正教会基层干部“会看能排”。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深入、仔细的地质灾害及切坡、临坡建房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山洪灾害、低洼内涝等灾害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和风险区登记造册,常态化开展核查更新,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均落实“叫醒”包联责任人和山洪防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升农村地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三是持续加大对地质灾害(特别是不在册的地质灾害风险点)的防控。要组织镇村领导干部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6·14”第1号台风“蝴蝶”灾害等教训,认真开展“两清单”数据更新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强化风险点隐患区分类管控清单和避险转移一对一责任清单(即“两清单”)进行数据采集更新,确保各类灾害点的群众纳入“两清单”管控范围,为组织群众应急转移避险提供更齐全和更精准的依据。四是要反复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等,提高群众的识灾、避灾自救自觉性。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四包”责任制和市委提出的“四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测预警到位、重点防范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防汛逐级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严格按照《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临灾应对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做实做细安全转移避险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转移群众的情绪安抚工作和物资保障,打消思想顾虑,确保灾情解除前不回流。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镇村一级是防汛防台风的“第一战场”,要重视和提高镇村一级的物资储备能力,全面发挥好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提前做好局势研判,靠前布置力量,切实提升镇村一级的防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研究提高断路、断电、断网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保障能力,要完善电力、网络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和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应对防汛防台风的能力。
(五)加强信息互通和上报,严格值班值守。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报警和救援信息后,要快速开展救援,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上报上级以及属地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县(市、区)、镇(街道)、村(屯)等在接到紧急情况信息后,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上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应急值守,确保通讯信息通畅,落实防汛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确保通讯联络通畅、调度规范。要加强天气预报、雨情、水情、灾情信息的汇总和研判,把握有关信息动态,防止信息“倒灌”,及时掌握处置主动权。
[1] 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特别是当晚上发生以上三种情形时,要不等不拖,连夜一律进行转移避险。
[2] ①当1小时或3个小时或6个小时或24小时降雨量达到预警值时,根据辖区和有关部门转移预警阈值范围,必须按照预案和有关转移标准对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转移;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明确本系统本行业对群众转移的标准。如转移标准与文件不相符的,从其规定。②收到气象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2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2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 1 小时降雨量将达8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8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对预警区域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必须提前组织转移;③收到气象暴雨6小时预报信息后,且预报6小时内将有200毫米以上的区域,必须提前组织转移;④规劝群众在暴雨停止后发生灾害几率较大的风险点24小时内不得擅自返家。若雨势较严重或有再次爆发险情的可能,可视情况延长规劝群众不擅自返家的时间。
[3] 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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