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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形成过程
民营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6条措施。全国各地先后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出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55条措施。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创建民营经济先行示范市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起草了《玉林市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园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3月15日,由市政府办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直(中直、区直)单位征求意见。5月23日,经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将修改形成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月23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于5月24日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5月25日,五届市委第90次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常委会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并请求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框架和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通过实施培育计划,分别培育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强、综合实力领先的领军型企业,一批主业突出、发展后劲足的成长型企业,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水平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0年,领军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成长型企业达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40家,瞪羚企业达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60家。到2025年,领军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翻番;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成长型企业达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80家,瞪羚企业达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80家。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培育领军型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军型企业,快速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二是培育成长型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三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中小型企业,打造成为我市新动能的主体力量和重要引擎。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工业品牌提升工程、农业品牌提升工程、服务业品牌提升工程、生态旅游品牌提升工程。五是大力培养新时代企业家。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深入实施“企业家精英成长促进工程”, 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
第三部分:扶持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二是强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玉林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对企业进行扶持。在市民营企业培育发展专项经费中,每年分别安排领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专项资金。三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对拟培育企业的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环境容量指标需求。四是落实品牌建设扶持政策。五是加强人才支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领军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分别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制定遴选标准、评定、实施扶持措施等工作。实施动态化重点帮扶,个性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土地、融资、能源、用工、技术攻关等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开展企业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企业培育情况,年度开展企业评价,调整企业名录。将企业培育工作列入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将领导干部支持和引导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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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形成过程
民营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6条措施。全国各地先后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出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55条措施。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创建民营经济先行示范市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起草了《玉林市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园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3月15日,由市政府办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直(中直、区直)单位征求意见。5月23日,经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将修改形成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月23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于5月24日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5月25日,五届市委第90次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常委会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并请求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框架和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通过实施培育计划,分别培育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强、综合实力领先的领军型企业,一批主业突出、发展后劲足的成长型企业,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水平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0年,领军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成长型企业达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40家,瞪羚企业达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60家。到2025年,领军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翻番;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成长型企业达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80家,瞪羚企业达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80家。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培育领军型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军型企业,快速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二是培育成长型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三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中小型企业,打造成为我市新动能的主体力量和重要引擎。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工业品牌提升工程、农业品牌提升工程、服务业品牌提升工程、生态旅游品牌提升工程。五是大力培养新时代企业家。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深入实施“企业家精英成长促进工程”, 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
第三部分:扶持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二是强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玉林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对企业进行扶持。在市民营企业培育发展专项经费中,每年分别安排领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专项资金。三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对拟培育企业的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环境容量指标需求。四是落实品牌建设扶持政策。五是加强人才支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领军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分别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制定遴选标准、评定、实施扶持措施等工作。实施动态化重点帮扶,个性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土地、融资、能源、用工、技术攻关等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开展企业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企业培育情况,年度开展企业评价,调整企业名录。将企业培育工作列入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将领导干部支持和引导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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