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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楼教育设备物品采购质疑函的答复
质疑人:广西华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枫
联系电话:0775-2398997 邮编号码:537000
公司地址:玉林城区教育东路南侧、公务员小区西南侧蒋悦宅
贵司于2020年6月22日递交的关于项目名称: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楼教育设备物品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0-J1-10209-ZXHT)的质疑函原件,根据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项目负责人对质疑函内容认真核实。现根据贵公司的质疑函内容答复如下:
贵公司质疑函内容:
1、质疑事项为:“多媒体设备就整机共能特色设立多达十四项由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条件,此条件存在排他性。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2、事实依据为:“1、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3、法律依据为:同上。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为:“要求就上述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质疑答复:
1、本项目采购的多媒体设备,用于学校师生,性能、质量合格的产品方能提高教学效率。因此项设备单凭外观肉眼无法进行主观判断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性能、功能及产品质量,为保障本次采购产品的质量,本次竞争性谈判条件书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关键产品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满足采购需求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规定,按照项目的实际教学使用需求设定。
2、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虚假参数投标或者中标后提供贴牌产品的恶意中标行为,为避免采购劣质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功能性检测报告作为证明依据。功能性检测报告在行业内具有共通性及普遍性,是师生使用设备性能的保障依据。经核实,满足或优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功能检测报告的品牌并不少于三家,并不存在产品参数的唯一性或排他性。且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功能性检测报告并无指定某检测机构,并无违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欢迎能够满足产品参数要求及能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满足条件依据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竞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故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我公司驳回贵公司的质疑内容,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条件书不予以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如贵公司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连胜路38-1号邮编:537000
联系电话:0775-2265518 2266618
2020年6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关于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楼教育设备物品采购质疑函的答复
质疑人:广西华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枫
联系电话:0775-2398997 邮编号码:537000
公司地址:玉林城区教育东路南侧、公务员小区西南侧蒋悦宅
贵司于2020年6月22日递交的关于项目名称: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楼教育设备物品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0-J1-10209-ZXHT)的质疑函原件,根据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项目负责人对质疑函内容认真核实。现根据贵公司的质疑函内容答复如下:
贵公司质疑函内容:
1、质疑事项为:“多媒体设备就整机共能特色设立多达十四项由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条件,此条件存在排他性。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2、事实依据为:“1、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3、法律依据为:同上。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为:“要求就上述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质疑答复:
1、本项目采购的多媒体设备,用于学校师生,性能、质量合格的产品方能提高教学效率。因此项设备单凭外观肉眼无法进行主观判断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性能、功能及产品质量,为保障本次采购产品的质量,本次竞争性谈判条件书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关键产品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满足采购需求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规定,按照项目的实际教学使用需求设定。
2、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虚假参数投标或者中标后提供贴牌产品的恶意中标行为,为避免采购劣质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功能性检测报告作为证明依据。功能性检测报告在行业内具有共通性及普遍性,是师生使用设备性能的保障依据。经核实,满足或优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功能检测报告的品牌并不少于三家,并不存在产品参数的唯一性或排他性。且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功能性检测报告并无指定某检测机构,并无违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欢迎能够满足产品参数要求及能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满足条件依据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竞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故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我公司驳回贵公司的质疑内容,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条件书不予以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如贵公司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连胜路38-1号邮编:537000
联系电话:0775-2265518 2266618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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