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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解读

2019-01-21 08:00     来源: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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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改善我市居民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方面的积极作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背景依据)

(一)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住房问题自古以来是民生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但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市城市流动人口达约10万人,每年新就业的大学生25000人左右,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但目前存在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提价、押金说扣就扣等市场乱象。因此,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既有利于促进中低收入者、新就业无房户解决安居问题,又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薄利多租”商业新模式,创造市场新供给。

(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出台《实施意见》,能在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方面,多兼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在金融政策方面,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财税政策方面,要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土地政策方面,要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在市场监管方面,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住房租赁运作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体系。

三、制定的总体思路

(一)坚持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衔接。《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9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桂建房〔2017〕15号)的文件精神,参考了柳州市的成功经验做法,并充分结合了玉林市地方实际情况。

(二)通过出台《实施意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有利于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盘活存量房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四、主要内容

《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共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

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住房租赁运作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措施。

这部分分八大点,全部明确相关责任单位。

制定工作方案,编制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公租房保障供应计划(2018-2020年)、新建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2018-2020年)。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包括培育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等4个方面内容。

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包括鼓励把投资性住房消费转变为租赁住房供应、将部分公租房源调整为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等2个方面内容。

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包括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能力等2个方面内容。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包括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等2个方面内容。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完善供地方式等3个方面内容。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包括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等2个方面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四是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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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解读

    2019-01-21 08:00     来源: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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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改善我市居民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方面的积极作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背景依据)

    (一)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住房问题自古以来是民生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但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市城市流动人口达约10万人,每年新就业的大学生25000人左右,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但目前存在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提价、押金说扣就扣等市场乱象。因此,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既有利于促进中低收入者、新就业无房户解决安居问题,又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薄利多租”商业新模式,创造市场新供给。

    (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出台《实施意见》,能在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方面,多兼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在金融政策方面,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财税政策方面,要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土地政策方面,要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在市场监管方面,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住房租赁运作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体系。

    三、制定的总体思路

    (一)坚持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衔接。《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9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桂建房〔2017〕15号)的文件精神,参考了柳州市的成功经验做法,并充分结合了玉林市地方实际情况。

    (二)通过出台《实施意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有利于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盘活存量房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四、主要内容

    《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共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

    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住房租赁运作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措施。

    这部分分八大点,全部明确相关责任单位。

    制定工作方案,编制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公租房保障供应计划(2018-2020年)、新建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2018-2020年)。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包括培育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等4个方面内容。

    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包括鼓励把投资性住房消费转变为租赁住房供应、将部分公租房源调整为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等2个方面内容。

    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包括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能力等2个方面内容。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包括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等2个方面内容。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完善供地方式等3个方面内容。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包括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等2个方面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四是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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