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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桂建保〔2023〕1号)的相关精神,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现将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为2195套(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128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目标任务3000套,公租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530户。
截至目前,我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821套(其中:以新建方式建设的项目6个877套;以纳入管理方式募集的项目5个294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74.08%;棚户区改造已开工建设12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542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8.07%;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463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36%。
二、2023年一季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大政策宣传及项目筹集力度
2022年底,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筹集3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858套上报2023年建设计划,其中有26个项目5685套列入了第一批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今年2月,我市重点对之前摸排深度不够的陆川县、兴业县进行了宣传动员工作,筹集了4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5415套,其中有8个项目2154套列入了第二批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
(二)积极探索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
近日,住建部下发了《城镇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精神,我市已组织各县(市、区)在2019年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摸排数据与2021年大板结构危旧住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新摸排市区内城中村、危旧住房等房屋情况,并准备好相关手续,为第一批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一是加强项目监督力度。将今年各项住房保障任务工作落实到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加快启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立项、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办理项目的报建、报建等手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专人、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见效,力争提前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指标。二是继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力度,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工作精神,加快城镇危旧房摸底调查力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形成规范、科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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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桂建保〔2023〕1号)的相关精神,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现将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为2195套(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128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目标任务3000套,公租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530户。
截至目前,我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821套(其中:以新建方式建设的项目6个877套;以纳入管理方式募集的项目5个294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74.08%;棚户区改造已开工建设12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542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8.07%;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463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36%。
二、2023年一季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大政策宣传及项目筹集力度
2022年底,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筹集3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858套上报2023年建设计划,其中有26个项目5685套列入了第一批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今年2月,我市重点对之前摸排深度不够的陆川县、兴业县进行了宣传动员工作,筹集了4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5415套,其中有8个项目2154套列入了第二批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
(二)积极探索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
近日,住建部下发了《城镇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精神,我市已组织各县(市、区)在2019年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摸排数据与2021年大板结构危旧住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新摸排市区内城中村、危旧住房等房屋情况,并准备好相关手续,为第一批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一是加强项目监督力度。将今年各项住房保障任务工作落实到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加快启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立项、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办理项目的报建、报建等手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专人、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见效,力争提前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指标。二是继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力度,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工作精神,加快城镇危旧房摸底调查力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形成规范、科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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