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玉林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出让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用地项目清单
|
地块 编号 |
位置 |
拟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途 |
预计出让起始价(万元)(以出让公告为准) |
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
|
2025 31 |
玉林市金旺路与旺岭路交汇处东北侧 |
蓝线:26940 红线:23108.81 |
1.0<F≤2.8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00 |
700 |
二、用地预申请
以上地块采用用地预申请方式供地,有用地意向的可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相关情况,办理用地预申请手续。
意向竞买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用地预申请保证金,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不收现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建行账号:4500 1660 4550 5050 7187
三、联系方式
(一)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咨询:罗先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二)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5-2804027
联系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6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旁,东城经典I#写字楼)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发布的出让公告为准。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本申请人向贵局提出预约申请,对位于 ,面积 亩的地块(地块编号: )有竞买意向,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为 万元,现本申请人已向贵局缴纳了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请贵局尽快以公开方式组织该地块的出让。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本申请人将报名参加该地块竞买,并保证竞买申请人与本预约申请人一致。若贵局对该地块的出让进行公告后,因本申请人未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该地块最终未成交的,本申请人将不再向贵局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用地预请保证金,同时贵局可限制本申请人二年内不得参加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提交本《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并缴纳相应地块的用地预申请保证金后,在该地块公告出让时,视同该申请人已缴纳了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林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出让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用地项目清单
|
地块 编号 |
位置 |
拟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途 |
预计出让起始价(万元)(以出让公告为准) |
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
|
2025 31 |
玉林市金旺路与旺岭路交汇处东北侧 |
蓝线:26940 红线:23108.81 |
1.0<F≤2.8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00 |
700 |
二、用地预申请
以上地块采用用地预申请方式供地,有用地意向的可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相关情况,办理用地预申请手续。
意向竞买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用地预申请保证金,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不收现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建行账号:4500 1660 4550 5050 7187
三、联系方式
(一)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咨询:罗先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二)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5-2804027
联系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6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旁,东城经典I#写字楼)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发布的出让公告为准。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本申请人向贵局提出预约申请,对位于 ,面积 亩的地块(地块编号: )有竞买意向,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为 万元,现本申请人已向贵局缴纳了用地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请贵局尽快以公开方式组织该地块的出让。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本申请人将报名参加该地块竞买,并保证竞买申请人与本预约申请人一致。若贵局对该地块的出让进行公告后,因本申请人未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该地块最终未成交的,本申请人将不再向贵局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用地预请保证金,同时贵局可限制本申请人二年内不得参加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提交本《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并缴纳相应地块的用地预申请保证金后,在该地块公告出让时,视同该申请人已缴纳了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